邪气男

第一章 超级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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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上电话之后的方丹其实有些感动,因为雷蒙最开始的那番话。

雷蒙说,让他们找到本杰明后,有机会的话就杀了他——但是必须是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如此体恤下属的圣者,在这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是多么难得啊!

方丹可是见识过上任圣者劳伦斯的人。劳伦斯那个时候,何曾管过神族这些人的死活?哪次跟教廷的交战,不是让他们冲在前头?开始阶段的胜利,几乎是用神族后裔的尸体堆起来的!

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也是到了后来劳伦斯拼不过耶稣的原因——

手底下没人了,只能自己上阵!

虽然他的实力稍稍超过耶稣一些,但是毕竟势单力薄,好汉架不住群狼,耶稣那边教民甚众,一拥而上就把劳伦斯给限制死了。

最终,劳伦斯只能选择全力进攻耶稣,而放弃对其他人的所有防守。

这样的结果自然是玉石俱焚,实力不如他的耶稣于是跟他同归于尽……

可是,现在的雷蒙大有不同,他关心神族人的生命!

方丹把雷蒙的话转达给长老会之后,长老会里的长老们纷纷附和方丹的话,都觉得雷蒙实在对他们太好了。

在他们的观念里,遇到危险的时候,帮圣者顶上已经成了惯例,他们还从未听说过,圣者主动冲在前头的。

劳伦斯就不说了,就算是拿到了“力量之源”的拿破仑,也同样是让那些普通士兵冲在前边,自己则坐在帷帐之中指挥。

指挥个屁?拿着戒指耀武扬威而已!

这样的结果,自然是他们对于雷蒙又一次的心悦诚服,并且迅速进入全球搜索状态,他们发动了神族全部的力量,只希望能够尽快找到本杰明,好向雷蒙覆命。

南天门。

二郎神容光焕发,穿着一身簇新的铠甲,大摇大摆的从南天门穿过,两旁站立守卫的四大天王客气的跟他打招呼,二郎神也只是微微点头算作还礼。

过了南天门之后,二郎神可就不想这样慢悠悠的走路了。

原本他一路风驰电掣,基本上已经达到了超音速,只是到了南天门,他还是必须按下云头,老老实实的用双腿走过去。

这是天庭的一项规矩,不管是开车骑牛驾马,又或者是踩着风火轮、踏着祥云,经过南天门的时候,都必须老老实实的从交通工具上下来,好让两旁站立的四大天王认清楚:这不是由什么妖精变成的神仙。

这条规定,是因孙悟空变成赤脚大仙赶赴蟠桃盛会,最终搅乱了整个蟠桃盛会而制定的。

刚开始,经常有人违反这条规定,可是后来还是孙悟空比较灵——

他取经回来之后,告诉众位神仙这样的设置其实不甚合理,没有一个醒目的标志告诉大家应该慢行了,谁也不会在意的。

原本的速度都在每秒一里以上,又没看到慢行的标志,自然容易出现擅闯南天门的事件。

孙悟空告诉各路神仙,取经回到长安,他师父金蝉子坐在高台上,将大乘教义传播给世间的时候,他和八戒没事就在长安城里溜达。

那时候,李靖正是喜欢搞发明创造的年纪,整天在长安城里琢磨一些新奇的东西。

长安城里有钱人很多,马车也多,从前都是两匹马或者一匹马拉的马车,速度也没多快。可是有钱了之后,这些人就开始在马车前边增加马匹,从四匹到八匹,李靖更是不得了,居然弄了十六匹马在马车前边跑。

马太多反而难控制,它们不往同一个方向跑,反倒把马车拉散了。

从此长安城里,最多也就出现八匹马的马车,李靖还发明了个词叫做“马力”,几匹马的马车,就被称为有几匹马力,到了现在还在延续这种称呼。

马车多了,速度也快,交通秩序就很成问题。八匹马的马车追上了四匹马的马车,可是四匹马的的不服气,也不愿意给后边的快车让道,就很容易发生飙车事件。

因此,马车擦撞或者撞人之类的事情常常发生,因此伤了皇城之内的和气,让双方大打出手。

大家都是在天子脚下,也都是贵族亲戚,谁也奈何不了谁。那段时间,长安城里的居民之间的关系,实在有些紧绷。

还是李靖聪明,在一些十字路口弄了些军曹,在地上立一根竿,太阳照在上边就会在地上投下影子,影子每短或者增长一寸,就交换一次行车的方向。

先是东西向的马车行驶,然后是南北向的轮换。

而且,在一些主要的街道上设置速度的限制,不管你是八匹马力还是四匹马力,统统只能使出三匹马力的速度来,否则抓到了鞭笞二十,鞭鞭见血,这才让交通事故少了许多。

孙悟空就是受到这个启发,拔根寒毛,变成一个圆形的匾额,上边写着一个斗大的“慢”字,金光闪闪,好不威武。

而后,将这个“慢”字挂在“南天门”三个大字之上。在天庭没有云层遮挡的阳光照耀之下,熠熠生辉,甭管多远都能看见。

然后,孙悟空再让玉皇大帝下达一个命令——“凡是经过南天门不慢行、不下交通工具让四大天王看清楚的,抓到之后就丢到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烧四十八天,让其饱受烟薰火燎!”

——七七四十九天才能炼化。

从这以后,大家经过南天门的时候就都老实了。

过了南天门之后,二郎神嘴中微喝一声,“呔!”,一朵红色的云朵从他的脚下生起,然后如同一道美丽的红霞一般,向凌霄宝殿飞去。

进了凌霄宝殿之后,二郎神没看到玉皇大帝,他按下云头,嘴里轻呼着,“舅父,舅父,甥儿来也!”

可是偌大的凌霄宝殿里,哪里有任何一点别的的声音?除了二郎神的喊声,就只剩下了空洞洞的回音。

二郎神很奇怪,刚才他明明打了玉皇大帝的手机,告诉他自己有事要禀报的,怎么现在居然不在?

无奈,二郎神只能掏出他怀中的玉笏,在上边虚按了几下,然后就像是个手机一般贴在耳朵边上。

原来在天庭,每位神仙上殿的时候,手里拿的那个玉笏,现在也有了手机的功能,而且还能发简讯,据说3影像通话正在研发中,这是后话。

很快,电话接通了,“喂,舅父,甥儿不是跟您说有事禀报?您怎么不在凌霄宝殿呢?”

那头电话里,玉皇大帝似乎有些不悦,声音也有几分喘息,“行了行了,你直接进宫来吧,朕在御苑这边……”

二郎神有些不明白,御苑是玉皇大帝小憩的地方,这时候才傍晚,晚饭时间都还没到,他跑去那儿干嘛?难道没睡午觉?

不过想归想,二郎神脚下不敢怠慢,迅速的向御苑的方向飞去。

不多时,二郎神已经来到了御苑,他只顾低头往前走,没想到迎头撞上了一个人。

他抬头一看,原来是嫦娥。

嫦娥还是那么漂亮,不过二郎神对她没什么兴趣。不过看到嫦娥发际稍稍有些散乱,并且脸上颇有几分尴尬,二郎神就算再笨也明白了。

原来,嫦娥来这里是跟玉皇大帝幽会的!

“我说呢,嫦娥仙子这段时间怎么滋润了许多,原来是舅父……啧啧……难怪这个时间舅父会待在御苑呢,搞了半天是为了这个。”二郎神心里默默的想着,身体却给嫦娥让开了一条道。

嫦娥见路让开了,自然是满面羞红,慌慌张张的离开了。

看着嫦娥慌张的背影,二郎神摇摇头,“这个时间,唉……舅父真惨,舅母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会带着她的几条宠物狗去天河里散步,加起来不到一个时辰,倒是难为舅父要做那么多的事情,一定很匆忙!”

想着想着,二郎神就已经到了御苑的木门之前。

只见两扇雕着各类花样的镂空红木大门就竖在二郎神的面前,上边还有一个古铜的圆环,下边镶着一个龙吞口,上边正是一条闪着青光的龙头。

二郎神走上前去捏住那个铜环,往下边的吞口上碰了两碰。

“铛……铛……”

两声清脆的声音响过之后,里边传出玉皇大帝慵懒的声音。

“是二郎吧,进来吧!”

二郎神推门而入,看到玉皇大帝服饰稍稍有些不整,歪靠在椅榻上。

二郎神连忙半跪在地,拜见玉皇大帝,“二郎参见舅父!”

玉皇大帝挥挥手,“平身吧!”

二郎神刚刚站起,玉皇大帝又说话了,“二郎啊,你刚才在外边可曾看见些什么呀?”

二郎神听到玉皇大帝的话,心里开始盘算。

虽然玉皇大帝跟嫦娥苟且,是许多神仙都知道的事实,但是似乎除了猪八戒那个呆子,谁也不会真把它放在心上。

况且,谁也不去传玉皇大帝的八卦。就连嫦娥的元配老公后羿,知道这种事情也不过只是笑笑,然后就跑去找七仙女中的老三玩了。

即便如此,玉皇大帝显然还是不希望别人说三道四的。毕竟,还是要瞒着王母娘娘,否则耳朵绝对会被揪的红上好几天不能上朝。

二郎神虽然是玉皇大帝的外甥,但是这个外甥一贯不是特别亲,他也不敢造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想到这些,二郎神装着一脸茫然,“没有啊?我什么都没看见。舅父指的是什么?谁不知道御苑是舅父休息小憩的地方,谁敢来打扰?”

他边说还边摇头,似乎真的茫然无知的样子。

玉皇大帝明知道二郎神在装,不过装的让他很满意,于是点点头笑道,“没事,朕也就是随便问问。二郎啊,你先坐吧!”

二郎神坐下之后,又恢复到之前的喜形于色,“舅父,你可知道甥儿给你带来什么好消息了?”

看着二郎神兴奋的样子,玉皇大帝就有些不爽。

这个外甥他一直不太喜欢,也都怪他那个妹妹,好好的,非要嫁给一个凡间的书生,这才生了这么个仙不仙、人不人的三眼怪物。

不过现在也不好多说,玉皇大帝便耐着性子问道,“什么好消息?速速说来!”

看到玉皇大帝不咸不淡的样子,二郎神也有些泄气,“雷蒙派人四下搜索本杰明的下落,看样子是打算亲自出手收拾本杰明和霍华德了!”

玉皇大帝这一听完也开始兴奋起来。

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只要雷蒙跟霍华德开始战斗,就表示他已经准备蹚这浑水了。

进去之后,就由不得雷蒙那么容易的出来!

怕就怕他一直苟安现状,到死都不跟霍华德为敌。

消灭了霍华德之后,雷蒙就拥有了跟教廷谈判的资格,到时候东方仙界再给他点特权,封个使者什么的,给他些时间,也许,真的有可能促成东西方天庭的统一也说不定!

大不了,到时候跟耶和华那个老东西玩一把叶子牌,赢了当皇帝,输了当宰相。

“好!二郎啊,这果然是个好消息!”

见玉皇大帝的胡子都有些上翘,二郎神也知道他是真的兴奋了。

现在天下平静,神仙们也无所事事,终于有这样的一个机会,能让这些神仙们有点事情做,自然会让人比较开心。

而在人间的雷蒙,自然不会知道,他寻找本杰明的消息这么快就传到天庭,甚至还让这些神仙那么兴奋,这更是他完全意想不到的。

雷蒙也不知道,当老顾——也就是孙悟空回到天上之后,玉皇大帝就又派了二郎神暗中监视他们。因此,雷蒙那天跟帕洛特的一言一行,都在二郎神额中那只眼睛的照顾下,清清楚楚一字不漏。而雷蒙跟方丹的电话通话,自然也让二郎神全部听去了。

二郎神听到之后,就再也顾不上监视雷蒙了,直接上天来向玉皇大帝表功。

“二郎呀,雷蒙虽然开始行动的一步了,可是他的实力比起那个霍华德,终究还是要差上一点。加上那边还有一个本杰明,万一雷蒙抵挡不住,你可要伺机行动,暗中相助,不能让人看出来,但又要让雷蒙成功。东西方天庭的统一大计,就看这一次了!”

二郎神呐呐的点点头。

他原本指望玉皇大帝怎么样也要夸奖他几句,没想到玉皇大帝只顾自己兴奋,居然一句夸奖的话都没有,还要他去给雷蒙做保镖!

“机缘?真搞不懂,东西方天庭想统一,直接统一不就得了?还非要有个契机,非要有个什么机缘巧合才行,搞这些莫名奇妙的东西,真不知道累也不累!”

——这是二郎神的心声,不过可不能说出来。

二郎神低着脑袋,“是,舅父,甥儿知道怎么做!”

这时候玉皇大帝似乎也清醒一点了,知道自己应该夸夸二郎神。

“二郎呀,此番你监视雷蒙大大的有功啊!想要个什么呢?朕可以赐给你!”

二郎神见玉皇大帝终于幡然醒悟了,笑容又浮上了脸颊,“舅父,甥儿目前没什么想要的。如果东西方天庭真的大一统了,甥儿倒是有件东西想要……”

玉皇大帝抬抬头,眉毛也上扬了一点,“哦?你想要的东西在西方?”

二郎神颇有几分羞赧,点点头,“嗯,甥儿想要个长翅膀的小孩子,带回去一定挺好玩的!”

原来,二郎神想弄个小天使回去?

不知道他会不会在小天使的脖子上栓根绳子,然后像是放风筝那样放着玩……二郎神早就看中了那些小天使,长着白乎乎的翅膀,身上又肉坨坨胖呼呼的,放在家里当成宠物一定很好玩。

要是耶和华知道了二郎神的想法,非要气得吐血不可。好歹那也是小天使,虽然没有什么攻击力,可是也不能让人当宠物养着玩啊!

不过二郎神也够变态的,以前养条狗当宠物就算了,现在居然打上了小天使的主意。

其实,二郎神也有难言之隐。

自从他那条啸天犬被降龙罗汉偷偷煮了之后,他就只能接受降龙罗汉向他道歉时,送来那条大麦町。

堂堂一个英俊帅气的大将军,带着一条大麦町,多少有些说不过去——这也就是他想要养一只小天使玩玩的最初念头。

玉皇大帝哪知道,小天使也算是西方神明的一种?他还以为这种长着翅膀的小人,本来就应该是宠物呢!于是当下就答应了。

“没问题,也不一定要等东西方天庭统一的时候,下次朕跟耶和华打叶子牌的时候,朕就帮你要一只来就是了!”

说着,玉皇大帝打了个哈欠:“也挺久没跟耶和华打牌了,手还真有点痒!”

听到这话,二郎神也知道跟玉皇大帝没什么好说的了,于是他躬身向后退了一步:“舅父没别的事了罢?那么甥儿就先行退下了!”

玉皇大帝再次打了个哈欠,“去吧去吧,记得我刚才的话,伺机行动,暗中相助!”

二郎神弯腰施礼,“甥儿省得!”

说完,二郎神人已经退到了门外,小心的帮玉皇大帝关上了房门之后,二郎神一转身,像个孩子似的一蹦多高,嘴里却不敢大声,生怕里边的玉皇大帝听见。

“!今日我得偿所愿,春风那个得意啊……”

前半句是英文,后半句是京剧。

只是,二郎神不知道,他这个妄想,始终只能成为美好愿望,而绝无实现的那天。

玉皇大帝也真是荒谬,二郎神敢要,他还真敢答应,也不用用大脑——

虽然是个没什么智慧的大脑——好好想想。

先不说那些小天使是不是宠物,就算是,让耶和华把自己的宠物送给别人玩弄,他会答应吗?

或许,玉皇大帝可以命令一下太上老君,让他把那头曾经私下凡间、犯了天条的青牛送给二郎神。只是,不知道二郎神会不会喜欢那头因受了禁锢、现在只会哞哞叫的老牛。

雷蒙现在每天都开着车子,穿梭在香港的大街小巷,也没什么事情,纯粹就是闲逛,林同跟他商量过几次新电影的事情,可是他却没有任何动作,似乎一下子对金钱完全失去了兴趣。

在香港的街道上闲逛的时候,身边有的时候是肖,有的时候是坦克,总之不会带着女伴。

相比起来,肖更喜欢跟着雷蒙无所事事的闲逛。

他现在的人生信条就是混吃等死,然后阅读大量的书籍,不停的引用书籍里的话,做子曾经曰过的演讲。

雷蒙不理解,问他:“亲爱的肖,你现在已经成功的混成了香港大学的客座教授,而且,你每次去港大演讲的时候,话题总是不一样,涉猎的学科也实在太多了。这样你还每天不断的读书,读书真那么有意思?”

肖很是不屑的一挥手:“切!你之前还不是不知疲倦的,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埋头苦读?”

雷蒙笑了,伸手在肖的脑门上弹了一个爆栗:“你小子不会是为了跟我比,所以才这样的吧?我那只是为了查资料,并不是真的多喜欢看那些奇怪的书籍。知识这些东西,够用就好了,学不完的。”

虽然不怎么疼,肖还是摸着脑门:“刚开始的时候,可能真的只是为了跟你比一比,总不能什么都比你差吧?可是到后来,我是真喜欢看书了。书里有太多太多有趣的东西,而且看完之后,越琢磨还会越觉得有趣。”

雷蒙耸耸肩,无可奈何:“那好吧,您继续!”

肖也学着雷蒙的样子耸耸肩膀:“子曾经曰过:学不可以已。另一个子曾经曰过: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这些你都知道吗?”

雷蒙的头有些大了——肖真的中毒了。

这两段话倒是听过,雷蒙上辈子的国中课文里有,一个出自荀子的《劝学》,另一个出自孔子的《论语》。

可是现在雷蒙没什么心情去复习国中的国语课程,生活里有许多更为重要的事情等他处理,这些课文,就留给那些学生们吧。

“好了,不说这些,看你头都两个那么大了。”见雷蒙露出的表情,

肖也不禁觉得好笑:“你这几天每天开着车子横冲直撞的,是为了秀你的4吗?这又不是什么顶级好车,就不要那么招摇了!”

雷蒙被肖气得没什么话说了。雷蒙现在在香港的商界,好歹也算是跺跺脚会震动半天的人物,用得着拿着一辆车来作秀吗?

他也懒得解释,于是只管开车。

天空突然就乌云密布,霎时豆大的雨点就落了下来,打在车身上发出劈哩啪啦的声响。肖居然很兴奋的打开了车窗,还把脑袋伸了出去,疯狂的大叫。

“雷蒙,爽!不信你把头伸出来看看,雨水凉凉的,打在身上很舒服!”

雷蒙没好气的回答,“我要是学你把头伸出去,就爽不起来了,我们的车子一定会跟什么东西,来一次亲密接触的!”

肖把脑袋缩了回来,一本正经的打量雷蒙,“雷蒙啊,我发现你现在越来越没有幽默感了。你就不能把车子停下来,我们一起下车,感受一下这疯狂的雨点?”

雷蒙没理他,继续小心翼翼的开车。

上辈子的那次车祸,让他至今心有余悸,他可不想再经历一次。

雨刷左右摇晃着,保持着挡风玻璃的可视度。

肖突然又说,“喂,雷蒙,我们把车篷放下来好不好?这样,我们整个车子就可以沐浴在这自然的恩赐之间了!”

雷蒙白了他一眼,不屑的说了一句,“痴线(编按:广东话,神经病)!”

肖哈哈大笑,“好哇,雷蒙你的幽默感回来了?居然也能说几句广东话?”

雷蒙也被肖逗笑了,“炖母鸡,洒洒水,母该母该某闷忒(广东话:

对不起,小意思,不谢不谢没问题)……”

然后他跟着肖一起大笑,“好吧,那就让我们疯狂一次,你把车篷打开吧!”

肖欢呼起来,立刻伸手按钮,吱的一声,车篷从前往后慢慢的开启。

那些打在人身体上还有些疼的雨点,霎时冲了进来,以摧枯拉朽的姿态,打在雷蒙和肖的身上。

雷蒙伸出左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可是新鲜的雨水立刻又让他的双眼有些迷茫。雷蒙放弃了努力,将自己的精神力铺陈开来,探测着前方的路况,然后闭上了双眼,尽情的享受这久违的痛快感受!

肖就不用说了,在车篷往后开启的时候,他就已经站了起来,并且很快站到了车子的座位上,展开双臂,用一种拥抱的姿势,来迎接那些生硬冰冷的雨水,口中还不断的大呼。

“舒服,真舒服!雷蒙,我们已经多久,没有如此在自然的环境里这样享受了?你还记得吗?那时候我们在罗兰学院,经常在下雨的深夜,一起爬到天台上享受雨水的冲刷!”

这句话勾起了雷蒙的一些回忆,他不禁也想起了罗兰学院里,那段其实并没有多少勾心斗角的学习生涯。

虽然那段时间他没学到什么,但是所处的环境,比起之后的要单纯的太多了!

肖还在大叫,嚷嚷着一些法语,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已经在纷纷侧目了,看着这两个疯狂的家伙……

“对了,你那个时候的私人教师,那个叫做莫妮卡的,说起来还真的很性感呢!你老实的说,你跟她有没有发生什么关系?”

是呀,莫妮卡,雷蒙这辈子的性启蒙老师……雷蒙想起了那个漂亮的女老师,嘴角不禁也扬起一丝轻笑。

这样的笑容,在雷蒙的脸上已经久违了。那是一种完全发自内心,没有任何伪装的微笑,在这样的大雨之间,仿佛像阳光一般,散发着光辉。

——前方有个障碍物。突然,雷蒙的精神力告诉他这一点,毫不犹豫的,雷蒙踩下了刹车,车子稳稳的停住。

雷蒙睁眼一看,原来前方有一辆车停在那里,后轮悬空打转,地面上是一个很大的水洼,那辆车子显然是无法自己出来了。

雷蒙小心的再次踩下了油门,慢慢的顶上了前边车子的尾部,一点一点的,雷蒙驾驶着他的4,把前边的那辆车顶出了水洼。

那辆车的后轮一着地,立刻向前冲了起来,在滂沱的大雨中,不过三四秒钟就已经看不见了!

此刻,雷蒙的车子前轮也架空了,他当机立断的打了倒车档,慢慢的退了回来,然后右打方向盘,想要从右侧的反道开过去。

肖大笑着说,“你看,你这么好心帮前边的车子的忙,对方却连谢谢都没说一声就跑了……”

话还没说完,却又看到之前那辆车倒了回来,停在雷蒙的车子旁边,车门打开,一个男人走了出来。

车上的人,居然是成龙!

那时候,成龙还没那么红,虽然已经是亚洲巨星了,但在国际上还没有多大的声誉。不过也足够让人惊讶了,雷蒙和肖完全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见成龙,而且刚刚还帮他的车子冲出那个水洼。

成龙见到雷蒙也是稍稍一愣,可能想起了这是某个他曾见过的人吧。

“刚才谢谢你们了!”成龙客气的道谢,然后又看着雷蒙,“这位先生,我们是不是从前在哪见过?”

雷蒙笑了,“你应该是在杂志上见过我,而我是在电影萤幕上见过你!成龙先生,你好!”

在大雨中,雷蒙走下车,伸出右手,跟成龙握在一起!

成龙急速的搜索记忆,随即恍然大悟的说道,“啊,我想起来了!你是雷蒙先生,雷林影业的老板?你们公司的几部电影都很受欢迎啊!”

雷蒙笑笑,“倒没想到,跟成龙先生的一次接触,居然会在这样的一个场合……不过很有趣。电影?不谈了,除非有一天能够成龙先生合作……”

成龙也笑了,“哈哈,好的!那我先走了,有机会联系!”说完,成龙大跨着步向自己的车子走去。

成龙的车子很快就消失不见了。雷蒙没有想到,这之后倒是造成了成龙的一个习惯——就是喜欢在闲暇的大雨中,开着车子满香港乱跑,见到类似他今天这样情况的车子就帮人家顶出去,然后一溜烟的跑掉……

肖似乎对于成龙的表现有些不满意,“这个人,真没诚意……”

雷蒙不明白,扬了扬眉毛,说道,“怎么个没诚意了?他没得罪你啊!”

肖不屑的说道,“他又说有机会联系,却又什么联系方式都不留给你,这样能算有诚意吗?子曾经曰过:勿欺也,而犯之……”

雷蒙受不了肖了,大笑着说,“你知不知道子曾经也曰过: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勿欺也,而犯之’的意思是要对君王忠诚,不要欺骗他,但是可以用直言来冒犯他……

“不过,我倒是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成龙没有欺骗我们啊,他说联系,的确不用交换联系方式。凭我们和他在香港的地位,想要知道对方的联系方式,只要问问下属就可以了,用得着交换电话号码?”

肖想想也是。的确,人的地位和名气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他自己也一样,就算想要联系上港督,恐怕也不是什么难事。

“好了,雨实在太大,我们回去吧!”说着,雷蒙上了车,然后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对肖说,“不过,倒是真的可以考虑考虑跟成龙合作一部电影呢!让史蒂芬.史匹柏做导演比较合适!”

车篷缓缓的关闭了,雷蒙和肖回到家中。

虽然今天他们的行为似乎很荒唐,没有任何意义,但雷蒙在冲凉的时候却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他这些日子一直在寻找本杰明的下落,却没有线索,今天跟成龙的接触,却突然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是呀,联系一个人,并不一定需要知道他的联系方式,只要知道如何联系他身边的人就可以了。寻找一个人也是一样,不一定非要知道他在哪,只要知道他身边的人在哪就可以了。

那么,寻找本杰明,是不是可以变成寻找峋山修隐会的人呢?

找到一个峋山修隐会的人,就可以知道他有没有跟本杰明在一起,如果不在,就换下一个目标,这样,就可以一点点的、缩小寻找本杰明的范围。反正,他一定是跟峋山修隐会的人在一起的。

比起在茫茫人海之中,大海捞针式的寻找,这样寻找峋山修隐会的人,是一种更好的方式!

雷蒙没有犹豫,在浴室里就调动了自己的精神力跟方丹联系。这次,他传达了一个明确的资讯过去。

“放弃寻找本杰明,改找峋山修隐会的人,一个个的排除,速度会加快!”

方丹很快传回了消息:“明白了,这样的确更迅速!”

这些,当然又被一直隐藏在雷蒙周围的二郎神获悉了,他也不禁开始有些佩服雷蒙,居然能从这样的一件事中发现这样的道理,这个年轻人的确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