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国 ,相城市。
这不过是个普通的小城市,不过今天在这里,却发生了一件以后足矣影响全球的事件。
“砰!咔嚓!”一声震耳欲聋般的惊雷落下,瞬间劈开了那个豪横在路中央五人环抱粗的大柳树,据知情人所说那柳树好像有几百近千年的历史了,也是这个城市的一个景观了。
接着一道流星从雷霆中划过,落在了这个小城里。引来无数人纷纷过来观看。流星落在地上,在地上砸出了一个陨石坑。
人们惊奇的同时,却没注意到,坑洞里一个人影悄悄的从坑洞里消失了。
阳光下,人群外围,一个奇装异服的青年缓缓走了下来,风尘仆仆的衣服下,却依然遮不住那俊美的面容。仿佛鬼斧刀客般俊美的脸庞,狂野不羁的笑容,以及那邪魅性感的身材里,似乎有着深深地魔力。他那仿佛看透了星河的眼睛更是令人不自觉深陷其中。
青年缓步走在这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仿佛有些迷茫。
看着这个熟悉的城市,任平生仿如隔世,千年了,多么漫长的时间,千年来,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这里,这里的她,这里的家。
看着桥下的车流驶过,他感觉一切那么的不真实,任平生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生还能回到这个地方,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这里看起来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他不知道,他走了千年,这里过去了多久。故人还在不在…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心急如焚,自他走后,已经过去了千年啊!虽然这里看起来跟自己离开时并没什么两样,但过了百年也是无法接受的。
千年前,任平生与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去长白山游玩,却没想到自己在看天池水怪的时候被人推了下去。直接落入了长白山天池,当时情况太快,他也没有看清是谁推了自己。
不过周围只有那几个人,应该在自己几个朋友之间。
却没想到因祸得福,他竟然无意间穿越到了修仙大陆,并且得到了上古神器,造化玉碟。
在弱肉强食的修仙大陆,他从底层爬起,一步步修炼,最后因天赋异禀被丹神看中,拜大陆丹神为师。
从此他苦修千年,靠着造化玉碟的造化之力,修为终于超过丹神,成为了大陆上万年来第一个大乘巅峰高手,生死丹尊,也是修仙大陆万年来第一个渡劫飞升的仙道天才。
在天下敬仰,人人羡慕的那段日子,他不禁感到一阵空虚。
这并不是任平生想要的生活,千年来,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自己的家人,妻子,妻子肚子里的孩子。
他一度感到迷茫,于是还是做出了这个大胆的决定,以造化之力加上上古神器造化玉碟之力重回地球。
其实,这个计划他从刚来修仙大陆时便着手准备了,不过当时希望渺茫,毕竟修仙大陆已经几千年没有人修炼成仙了。
就是自己的师傅大陆丹神也没有到那个地步,修炼万年也不过渡劫期而已。
就是这样,也足矣保佑一方大宗的了。
天劫来临时,无数仙门前辈,护教圣子前来观摩。
而任平生,却趁最后一道造化天劫来临时,靠造化玉碟趁机钻进了时空隧道重回蓝星。
看着师傅那惋惜,痛心的表情,以及小师姐伤心欲绝的面容,他知道,既然做了就无法回头,他们应该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吧。毕竟天劫之下,形神俱灭,自己有造化玉碟的事,也只有自己知道罢了。
即便有造化玉碟,回到华夏后,他也已经是修为尽失,元神破损,稍有不慎便会有魂飞魄散的危险。
看着身上惨淡的元神,一道道裂纹遍布全身,犬牙交错,他有些惋惜,但也没有后悔。
这元神,看着就有一种古老苍凉之感,仿佛在诉说着他的经历。还好,肉身还在,在这蓝星,也可以自由的生活了。
走在有些熟悉的大街上,他随手换了一身衣服,即便是换了一身衣服,长发飘扬的他依然是很难融入人群。
他缓缓的寻找着什么,行尸走肉一般。俊美的外表下,吸引了不少莺莺燕燕,一个个女孩少妇围了上来,问这问那。
他仿佛听不着一般,往前走着,走着走着,突然在广场上的巨大显示屏前停了下来,紧紧盯着显示屏上的时间数字,上面清楚的写着,二零二零年五月三日。
他记得,他落入异界是在二零一六年,刚刚毕业那一年,原来,自己修仙千年,在这里才过去了五年。
看到了电视上那个熟悉巨大显示屏的那一刻,他激动了,整个人都呆住了,现在竟然才是二零二零年。
“五年,太好了,五年的话,那你们就都还在了。哈哈!哈哈!”
父母,芯儿,孩子都还活着。太好了!这一刻,他开心的像个孩子。
谁能想到,修仙大陆第一天才,第一高手,生死丹尊竟然会如此失态!
当年他远去熊鹰国上学,邂逅了在那里上学的芯儿,从此两人坠入爱河。
没到俩月,便确定了关系,留学六年,毕业后便准备举行婚礼。
却因意外去了修仙界千年。
这千年以来的经历宛如一场千年大梦,如今梦醒了,终于又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
他穿越异界时,她才刚刚怀孕,这些年,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过来的,她娇生惯养,没有我,也不知该怎么生活。
不禁喃喃自语:芯儿,当年,我欠你们的,现在我回来了,我不会在离开你们了。
他顺着记忆来到原来居住的地方,却发现这里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原来的家,再也找不到了。
以前记忆里的小别墅,现在也变成了栋栋公寓,高楼耸立下,依然遮掩不住曾经的过往。
他急忙仔细寻找,妄图找到一个自己认识的人,却发现,他想多了,五年了,早已物是人非,很久也没看到一个熟悉的人。
呆呆的看着这似曾相识的地方,无奈之下,他只好咬破手指,用血来寻找家人。
转眼间,鲜血四散,他发现不足五百米有一男一女两个血脉极近的人,心里不禁一阵激动,心想:一男一女,看来,这应该是父母了吧。
他匆匆控制血液,疾驰而去,转眼便到了那里。
和预想的不同,这里不是什么公园,别墅,这是一个幼儿园,应该是孩子们都放学了,门口已经没有几个人了。
看着这里,血脉明明就在眼前了,怎么父母的身影都没有看到,这一刻,他慌了,身子不自觉的颤抖了起来,难道,父母都出事了。这里,是他们出事的地方?
呆呆地看着身边几个小屁孩,两个奶萌奶萌的小家伙对峙着四五个稍大一点的小娃娃。
虽然是只有两人,不过面对眼前的几个孩子,俩小家伙还是不为所动。
看着眼前这两个孩子,他在这两个孩子身上,突然感受到了完全相同的血脉气息。
这是血脉极近的人才会有的。
任平生脑子有点转不过来了,这两个孩子是谁?父母出事了没有?他们现在怎么样了?现在什么情况?
一阵迷茫袭来,他的心顿时乱了。
什么情况,不是父母吗,咋给我来了俩娃娃,父母呢?任平生瞬间感觉脑子一阵懵圈。
不过他转念一想,难道芯儿生的是龙凤胎!他记得他离开时芯儿是怀孕了的。
这一刻,他激动的颤抖了,什么形象,什么面子,什么至高无上,都是狗屁,老子有孩子了,还是两个,你们有吗,你们牛批,你们有孩子吗,这一刻,他想告诉全世界。
喃喃自语:“我的孩子,这是我的孩子!太好了,我任平生竟然有孩子了!”说完差点蹦了起来。
在修真界,修为越高,就越难生下孩子。所以龙凤两族都是百年难得一见,整个修真界都没有多少。
修炼到渡劫期便很少会产生子嗣了。更不要说渡劫之上的大乘了。
任平生看着眼前的两个小家伙眼神慢慢的变成了宠溺。这是我任平生的孩子,没想到,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见到了。
也不知道他们妈妈现在怎么样了,我这一走五年,她还好吗。会不会怪我呢。
还没来得及细想,几个小孩的战争便开始了。
领头的小胖子嘟嘟囔囔大声骂了起来:
“你们两个野孩子,快把身上的钱交出来,不然让你们好看!”
任逍遥看着这几个小屁孩,笑了,这才多大就开始学会勒索了,还好死不死的勒索到生死丹尊的子女头上。看来,是时候给他们点教训了。
捡起脚边的碎石子,刚准备出手
这边小瓷娃娃便拿起石头指向小胖子,高声埋汰道:
“这是我们的钱,凭什么给你。”说完还得意的看了看身边的小姑娘:“是吧,姐姐!”
小萝莉眯着小眼笑着说:“对啊,就你这样胖的跟大肥猪似的,还学人家抢劫呢,羞不羞。”
小胖子怒了:“交不交,你要是敢不交出来,哼哼,以后在幼儿园你们都别想好过!”
那些小跟班也跟着吵到:“快点交钱,交钱,不然收拾你们,要你们好看。”
“大肥猪,就你也配,长的跟猪似的还学人家抢劫,呸!”
话没说完,直接将手里的石头向着人群扔去,然后拉着小女孩就跑。
几个小家伙一看,敢耍我,小胖子一声令下,一群小家伙又匆匆追了上去
看着这些一个个扭着屁股奔跑着的小家伙,他笑着摇了摇头。
任平生在后面慢悠悠的跟着,避免出现什么意外,看着前面跑着的两个小家伙,任平生笑了,他俩不单单是直线跑,竟然还知道迂回。
没跑多久,俩孩子带着一群小家伙过了一条马路,接着他们便跑到了一个小区,看着他们跑的气喘吁吁,小正太边跑边喊:
“哥!哥!救我们啊,有人追我们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