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

猎鹿博弈

字体:16+-

猎鹿博弈,最早出现在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它又称为安全博弈、协调博弈,或者猎鹿模型。

猎鹿博弈源自一则故事,即在古代的一座村庄里,住着两个猎人。而这个村子里主要有两种猎物:鹿和兔子。假设一个猎人单独外出捕猎,只能捕到4只兔子;然而,如果两个猎人同时出动且合作就能捕到1只鹿。而站在填饱肚子的角度看,他所捕到的这4只兔子能够成为他4天的食物,但是1只鹿足以让他在10天内都不用外出捕猎。

由此一来,这两个猎人的行动策略就会产生两种博弈结局:第一种就是单独行动,不建立合作,那么每个人可以获得4只兔子;第二种是建立合作,共同外出捕鹿,则会获得1只鹿,保证两个猎人10天不用外出捕猎。因此,在这两种情况下便会出现两个纳什均衡点,即两个猎人单独行动,每个人获得4只兔子,并且每人能够吃饱4天;或者两个猎人建立合作,那么每个人可以吃饱10天。

显而易见,两个猎人建立合作获得的最终收益远远超过单独行动的利益,但是这便需要两个猎人在合作的过程中,个人的能力和付出是相等的。假设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捕猎能力较强,那么他便会要求分得更多的利益,同时这会使另外一个猎人考虑到自身的利益,而不愿意参加合作。虽然我们都非常清楚合作双赢的目标,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时,原因便十分明显了。若想在博弈中建立合作,便需要参与博弈的双方主动学会与对手建立良好的共赢关系,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对方的利益。

简单概括一下猎鹿模型,当这两个猎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有足够的信心确定对方一定会捕捉鹿时,那么最好的捕猎策略就是去捕捉鹿,在这种情形下没有任何理由去捕捉兔子。除非这个猎人没有足够的信心,不确定另一个人的做法。这就是信心博弈,但是两个猎人都会面临极大的信任危机。所以便会出现两个纳什均衡点,简单来说就是两种不同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无法用纳什均衡点进行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