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艾伦·尼尔森[54]
如果文学史研究者试图选出每个历史时期最受欢迎的文学形式,他们就会发现,在我们这个时代是非常容易的。正如中世纪的读者喜爱具有传奇色彩的长篇叙事诗,伊丽莎白女王的臣民热衷喜剧,安妮女王和汉诺威王朝统治的早期英国国民偏爱说教和讽刺性的诗句一样,我们这个时代的公众迷恋小说。虽然几乎所有的文学体裁都不断有新作品问世,但从出版商的书单、公共图书馆的阅览数据到日常对话,不管依据哪一种评判标准,我们都能发现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小说这种文学娱乐形式以压倒性的优势迎合了大众的口味。
小说的早期形式
人类喜欢好故事的本能,是对小说感兴趣的基础。虽然这种本能起源于远古时代,就像人类的语言一样历史久远,但是小说不等同于这种本能,其产生伴随着我们对小说这一概念的理解,是现代的产物。民间故事的主要特点是内容简单,像《格林童话》,事件和人物都不够生动,作品篇幅有限,绝对算不上是小说的起源。《伊索寓言》不过是有寓意的趣闻逸事集,地中海国家和北欧国家的神话根本就与人类的生活无关。史诗除了字里行间充满崇高的情怀之外,关注的是重大的国家和民族问题,而不是个人的品质或者对爱的**。
中世纪的传奇小说尽管以人物的命运为核心而且主题多涉及爱,但对主旨的处理手法初级,组织松散,只能算得上是一次大胆而有趣的尝试。同时期的讽刺性寓言诗和文艺复兴时期的中篇小说当属现代杂志中短篇小说的雏形,不足之处在于情境单一,未能细致入微地描绘出人物丰富的人生经历。小说的早期形式虽然和当代小说一样在选材上具有想象力,然而,此间所做的负面评价也证明了,相对于当代小说的概念而言,它们有着诸多不足或甚至偏差。
小说的兴起
尽管与现代小说在基础层面上有着重大的区别,但是,早期各式各样、充满想象的叙事作品还是在诸多方面推动了今日主流小说形式的形成。正如在16世纪,先后在西班牙和英国出现了流浪汉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个经常更换主人的无赖仆人,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他的无赖行径,揭露光鲜社会的阴暗面。故事情节同时以讽刺性寓言诗和中篇小说的形式呈现,由无赖主人公的生平这一主线串联起来。后来流浪汉小说几经变动(尤其是不再以仆人做主人公),流传至今,以萨克雷的《巴里·林登》是该类小说艺术创作的顶峰。
伊丽莎白时期的传奇小说,以诸如菲利普·锡德尼爵士的《阿卡迪亚》(Arcadia)之类的作品为代表,就现实性而言,其与当代小说的差距远大于流浪汉小说。然而,传奇小说随处可见的道德寓意及丰富而细腻的情感,则是流浪汉小说不具备的。直到伊丽莎白时期末,除了喜剧,很少有突出人物刻画的小说。到17世纪,人物刻画发展成一种特殊的写作类型,名为“人物速写”,独立于小说之外。人物速写主要对该时代具有典型特征的人物进行简短的描绘,有包括讽刺社会某种现象在内的诸多应用途径,当然是不以现实生活中具体的个人为写作对象的。
从约瑟夫·阿狄生和理查德·斯蒂尔发表在《旁观者》杂志上一系列围绕着虚构人物罗吉·德·柯夫雷爵士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人物速写增加了背景描绘,叙述更为精细。大约二三十年之后,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出现。在此期间,作家以人物速写为写作类型,在典型人物的分析和描写上所做的实践意义重大。
小说和戏剧
戏剧对小说这一文学类型的产生所做的贡献,甚至超过了冒险故事和人物刻画。在17世纪,戏剧创作不再只青睐以国王和王子为主角的英雄主义题材,尤其是喜剧,开始把当代平民的日常生活搬上舞台,虽然不能完全符合现实,但是此类剧目繁多,很大程度上再现了作者所处的时代。创作者之间形成了一种默契:情节应精心设计,场景描述需有效地切合故事情节,人物与情节相互影响,所有因素同样适用于叙述性散文。到18世纪,小说开始登上文学史舞台,取代戏剧成为大众最喜闻乐见的虚构类的文学体裁。从中不难看出,小说的诞生离不开现实主义戏剧所做的铺垫。
事实上,一直以来,小说和戏剧在取材上相互借鉴。不追溯太远,就拿莎士比亚所处的时代来说,许多编剧直接把历史、传奇故事和中篇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拿来写成戏剧,偶尔也会有作家把受欢迎的戏剧改写成叙述性散文。这种相互转换在今天很常见,很多小说在大获成功后被搬上舞台,成功的戏剧改写为小说的情形也不在少数。当然,小说长于描述的故事类型与戏剧截然不同,诸多改编因为忽视了这种不同,而导致改编效果差强人意。除此之外,要想使表达恰到好处,小说和戏剧要考虑的要素则是相同的。
丹尼尔·笛福和塞缪尔·理查森
近代小说的殊荣应当由丹尼尔·笛福和塞缪尔·理查森二人共享。笛福所创作的故事,其整体性,主要借助主人公的个性实现,故事情节以男女主人公的生平为主线展开。很多故事把大量的篇幅用在了对不法之徒的讲述上,近似于流浪汉小说,就连最受欢迎的《鲁滨孙漂流记》,与其说是长篇小说,不如说是冒险故事。笛福写作特点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独特的现实主义风格,他知道哪个细节该精细化处理,哪个细节该省去,最终创作出一种类似现代新闻报道中那种详尽的情境描述。然而其现实主义的创作风格虽巧妙,却局限于外部描述;相比较而言,在大部分作品中,他对人物内心的洞察和对主题的深入剖析少而又少。
理查森的三大著作《帕米拉》《克拉丽莎》和《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无疑都是长篇小说。一方面,他通过有条理地围绕着主角布置次要角色,阐述主题,描述社会背景,实现叙述的统一;另一方面,他以细致的手法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赋予**和情感足够的重要性,这一点已经成为当今小说写作中的一种传统。细腻的情感在他的笔下通常会沦为多愁善感,他精心布局,用大量的笔触描绘故事中伤感和悲情的元素,成功地在读者那里产生催人泪下的效果。
菲尔丁、斯摩莱特、斯特恩、哥尔德斯密斯
在《帕米拉》中,理查森对底层人民的夸张描述和为博得读者同情而创造的理想化的主角,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菲尔丁第一部小说《约瑟夫·安德鲁斯》的创作。这本小说是对《帕米拉》的戏仿。理查森笔下的帕米拉是个善良的女仆,自尊自爱,拒绝了年轻男主角的追求,而菲尔丁把帕米拉的哥哥约瑟夫放到了相似的情境中——一个男仆,不受女主人的**,借此故事讽刺理查森写作手法的荒谬。自此,他开始对小说中的人物产生兴趣,尤其是在他的杰作《汤姆·琼斯》中,他以近乎**的方式揭露人性,赢得了弟子萨克雷那句有名的称赞——他是最后一个敢于刻画人的英语小说家。
斯摩莱特的小说讽刺了人类的愚蠢、残忍和贪念,从中可以看到菲尔丁写作手法的影子,也或许更多的是对笛福小说的借鉴。劳伦斯·斯特恩把理查森的伤感主义发挥到了极致,但不同的是他有意借助幽默的元素,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将两者混合起来,最终回到伤感的主题上来,文风个性突出,彰显了作者的才气。同一时期,奥利弗·哥尔德斯密斯创作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威克菲尔德的牧师》,以细腻的笔法描绘了当时社会的风貌,集中刻画了一组典型人物,笔触柔情、伤感并伴有些许幽默。
浪漫主义运动中的小说
与此同时,浪漫主义运动在英国和其他地方兴起,以抵制18世纪的理性主义。在这一时期,人们对遥远的地方和时期特别是对中世纪的兴趣被重新唤起,但是这种兴趣浮于表面,缺乏真正的见识,流于伤感,仅在哥特式传奇小说中得以体现。《奥特兰托城堡》通常被认为是这一小说变体的开端,作者霍勒斯·沃波尔是著名的辉格党大臣罗伯特·沃波尔爵士之子,属于当时伦敦上流社会对文学一知半解的业余爱好者。沃波尔对中世纪的精神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洞察和理解,只不过是出于对中世纪铠甲、家具和建筑的一时爱好,激发了他写小说的好奇心,而非诚心诚意地尝试文学创作。
在“惊险小说”的创作中,真正的领军者其实是拉德克利夫夫人[55]、克莱拉·里夫斯和一小撮没名儿的模仿者追随其后。这些女士的故事背景都设在遥远模糊的骑士时代,场景是古老的城堡,城堡中有隐秘的活板门和地下通道,家族鬼魂时常出没其中;情节多半是邪恶的叔伯或卑鄙的邻居夺走了家族财产,继承人失踪,又历经坎坷设法夺回财产,女主角通常内心脆弱,多愁善感,小说的人物都是普通传奇剧中千篇一律的角色。以M.G.刘易斯为首的“恐怖派”促使这一小说类型获得了特殊的发展,刘易斯的绰号“修道士”源自他的长篇小说《修道士》,这部小说把哥特式传奇小说中恐怖和纵欲的因素演绎到了极致。
总体来说,这是一种很没有价值的文学形式,很多人曾尝试把它发展成类型明确的历史小说,但都没有结果,可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传奇小说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并把它推向了顶峰,实为当时文学界的创举。事实上,司各特在大量的阅读和训练中,早已积累了历史小说和浪漫主义小说创作的基础。他剔除了哥特式传奇小说中过于伤感和荒诞的成分,用他累积的丰富史料和传说加以充实,借助理性和幽默感使情节发展得不紧不慢,通过鲜活生动、有生命力的人物增加故事的趣味性。司各特的时代过后,小说创作在技巧上更加成熟,故事往往开门见山,情节的推进更快,对话更生动逼真。然而,司各特饱含深思、引人入胜的叙述势必会魅力长存,他笔下的男男女女至今看来依然有血有肉。他为英国乃至欧洲开创了历史小说,后继的作家都以师承于他为荣。
优雅现实主义——社会风俗小说
在约翰逊博士的时代,一位著名音乐家之女、女王的侍女范尼·伯尼,以她在伦敦上流社会的经历作为素材,写出了一部观察敏锐、叙事准确的社会风俗小说——《伊芙琳娜》。司各特同时代的同行简·奥斯汀是她的后继者,简是一个乡村牧师的女儿,她对世界的认识几乎仅仅局限于她所生活的那个郡,以及偶尔去度假的温泉疗养地巴思等其他地方。但她有足够的聪明才智把有限的生活经历写成书;[56]她用细腻忠实的笔触对乡绅、牧师、老妇、爱管闲事的妈妈和待字闺中的女儿以及他们的生活加以刻画,描述之精细几乎无人能及。她文笔流畅,在文中对人或事的讽刺从不直接点破,让人摸不清她的个性,并由此避免了使作者的个性介入到故事和读者之间。可以说,简利用有限的故事场景、普通的事件和平凡的角色设定,绘制出了一幅完美精湛的微型图。
在一些方面能与描写英国外省生活的奥斯汀的小说相匹敌的,有埃奇沃斯描写爱尔兰生活的小说,费里尔描写苏格兰田园生活的小说。这几位女作家代表了一个直至今日依然活跃在文坛的小说流派,在美国,这一流派以具有不同地域特征的小说反映了美国人的生活,比如新英格兰的朱伊特小姐、威尔金斯小姐、里格斯夫人,南方有詹姆斯·莱恩·艾伦、乔治·W.凯布尔和托马斯·尼尔森·佩奇,中西部有梅瑞狄斯·尼科尔森和布思·塔金顿。
维多利亚时期的伟大小说家
50年前,两位伟大小说家的拥趸加起来几乎构成了整个读者群体。这两位小说家尽管各有不足,而且随着欧洲大陆小说的发展,这些不足更加突出,但他们至今仍跻身于顶尖作家之列。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以菲尔丁的作品为典范,全心全意地描写英国社会,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主要是安妮女王到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英国社会。他对于生活的看法是绝对地站在英国人的角度,或者可以说仅仅局限于这个角度,因此他对人事的见解未免有失偏颇。天生的感伤情怀,在后天对人性阴暗面的敏锐观察的影响下更为强烈,因而他的作品中总少不了浓浓的嘲讽意味,以至于让人误认为萨克雷是个典型的愤世嫉俗的人。尽管如此,凭借超凡脱俗的文笔,对人类情感深刻的洞察和同感,以及把社会的方方面面描绘得鲜活生动的能力,萨克雷仍称得上是文坛的大家。
同时代的查尔斯·狄更斯因读者众多而更胜一筹。早年经历使他认识到了一个卑微的社会阶层,让他对那里人们的悲惨遭遇有了鲜活的认识,这个阶层比萨克雷所描绘的阶层更加卑微,其经历也更加不幸,这促使他撰写诸多作品揭露和批判社会的不公,这也就是为什么当代的人道主义运动总与他联系在一起。尽管狄更斯对他那个时代的改革影响很大,但有一点似乎很清楚:他笔下抨击的社会弊病太过具体,必定会损害其作品的永恒性和艺术价值。但我们依然欣赏他妙趣横生而温和的口吻、那些纷繁复杂(尽管有时候令人眼花缭乱)的情节所特有的趣味,还有他的故事里庞杂的角色,仿佛画着众生相的讽刺漫画,在各个场景中每个角色都至关重要,引起读者的兴趣,令人难忘。
影响小说的科学与哲学
尽管萨克雷和狄更斯的作品中都有大量的幽默元素,但长篇小说在他们那里成了一种非常严肃的文学形式,肩负着传播重要的道德真谛和社会真相的使命。在更为杰出的大师笔下,小说一直都是严肃的。自从达尔文理论问世以来,科学观念的传播广泛而深刻,在小说史上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乔治·艾略特在作品中强调个体性格的形成受自然法则的影响,体现了她的哲学和科学学识,尽管她也极具幽默感,但并没有像与她时代间隔最近的前辈们那样沉浸在吸引人的戏谑中,而是代之以对艺术使命和生活责任的可能显得不那么自命不凡的见解。科学的影响在托马斯·哈代的作品中也得到了明显的体现,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巨大威力是如此具有毁坏性,让人无力抵挡,致使他的读者为个体的无助而感到沮丧,同时对于仁慈能否制伏击垮个体的外部力量深怀忧虑。然而,这些作家展现了对人物心理的深邃洞悉,对推动小说艺术向着愈加全面深入地描绘人类生活全貌这一进程,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相比之下,乔治·梅瑞狄斯的小说少了些阴郁,但在技巧上毫不逊色。他的风格一度令人眼花缭乱、难以理解,这阻碍了他的作品在更多读者中流传,但技巧派的同行都把他奉为大师。他在写作之初,部分受到了狄更斯的影响,然而最终,梅瑞狄斯在文学史上获得了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可以说他是最有智慧的英语小说家,或者说他是小说家中对人物思考和理性表达着墨最多的一位。但不要就此以为他的情感贫乏,就悲剧情节而言,很少有小说场景能比《理查·弗维莱尔的磨难》中的结尾更让人肝肠寸断。
除了现代科学,近来外国文学尤其是法国和俄国的作品也对英语小说产生了影响。要想追踪这些渊源,就必须考量那些仍在写作的人,阅读大量难以描述的作品,况且对于这些创作,迄今为止我们尚不能奢望找到一个恰当的视角。即便是这篇对英文小说历史的简短概览,亦足以显示出小说杰作数量之巨大。但是这些作家的作品很容易收集到,这是现代读者最不能忽视的一点。然而,正因为如此,人们可能根本不会细细地去读,不去思考其目的和方法,所以,现在试着去理解其创作目的和成功的条件,是大有裨益的。
小说的目的
在思考小说应该实现怎样的目的时,听听一些著名作家说过的从事这门艺术的理由会很有趣,也很有价值。自私的个人动机会很容易被人们遗忘。许多作家像普通人一样渴望获得名利,但这并不能帮助我们理解文学的目的。然而,有些人写作既非着眼于金钱,也不是为了名声,比如简·奥斯汀,她去世时留下了相当一部分作品没有发表,很显然她生前也无意发表。由于人的动机通常都比较复杂而非单一,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假设,即使是那些坦言为生计写作的人,或者承认受野心驱使的人,也必定有其他的考量,追名逐利与一些更深层、更利他的目标并非势不两立。
最后提到的这一类的目标当中,最常见的说法是为了提高读者的道德水平。对于这一点阐释得最清楚莫过于理查森,《帕米拉》的序言十分具有代表性,值得在这里详尽引用一下:
“可供消遣和娱乐,同时又能引导男女青年思考,让他们变得更加智慧;
“能以一种轻松愉快的方式灌输宗教教义和道德观念,使得宗教和道德也一样令人愉悦、让人受益;
“能以示范的方法来说明父母、子女和社会的责任;
“可还原恶习的本来面目,使它理所当然地令人憎恶,也可展现美德亲和的一面,显示它的美好;
“可准确地刻画人物,使每个角色丰满而独特;
“如果上述的美好目的能够以一种自然、可信、生动的方式实现,同时调动每个理智的读者的**,吸引他们对故事的关注;
“如果上述建议有价值或值得称赞,那么以下书信的编者可以大胆断定这些目的都已经达到了。”相似的是,他把《克拉丽莎》奉为“女性的典范”,将其塑造得既完美又“具有人性的弱点”,指出她的缺点主要是免得“神的恩典和圣洁的品质”无用武之地。
相比之下,菲尔丁就没那么啰唆了,但态度同样很明确。对于《汤姆·琼斯》,他声称“在这部历史里我很真诚地试着推崇善良和无邪”,并且“极力用欢笑让人类摆脱他们所钟爱的愚蠢和恶行”。关于《阿米莉亚》,他说:“我真诚地以此书弘扬真善美的理想。”萨克雷惯用的反讽口吻和他分析人类动机的本质表明,他像菲尔丁一样,希望通过嘲讽和蔑视让人们彻底摆脱愚昧和恶习。
狄更斯的做法很特别,他把个人进步与制度和习俗的改革结合起来。他是这么说《马丁·朱泽尔维特》的:“在这个故事中,我的主要目的是要从各个方面来揭露人们习以为常的恶行,让人们看到私欲是如何膨胀的,是如何从最初一丁点儿的私心发展成残忍的魔鬼的。”同样的,“我利用每一个可能的机会让读者看到,在那些被人忽略的贫民窟,公共卫生多么需要改进”。
与这样的道德主张不同,司各特承认“我为大众娱乐而写作”,这听上去非常谦逊。而且他一再重复这句话,他希望能“缓解人们内心的焦虑”,“舒展那些为日常劳作而紧皱的眉头”。有时候他的目的和那些更为严肃的同行们的道德论相近,“取代坏的思想,提倡好的思想”,“引导无所事事的人学习本国的历史”。
有目的的小说
和前文所述的传统观点不同,当代严肃的小说家普遍认为,小说最基本的作用是真实地描绘生活。他们不但用这一目标阐释他们的工作成果,也用来检验他人工作成果的价值,而不管那些人有着怎样的创作意图。他们还以此为标准,揭示了“有目的的小说”(无论是有关道德还是社会)带来的特殊危害。
他们指出,理查森用“示范”的方法教导人们向善去恶,往往容易造成人物过于黑白分明,导致形象失真,因为哪怕是最好或最坏的人,其人性也既有善的又有恶的;同时,这样的塑造也不会给读者留下印象,因为他们从自己的经历中找不到实证,始终怀疑其真实性。同样,如果小说家在写作中想要证明一个观点,就像狄更斯在其作品中所做的那样,揭露济贫法的糟糕、监狱的肮脏、官僚主义的繁文缛节和法律迟迟不能出台的危害;或者像较现代的作家那样,呼吁保障妇女的权利、揭露加尔文主义的虚伪和商业婚姻的丑陋,他们都有可能通过夸张、偏重叙述某一方面或主观干预事情的自然发展来证明这个观点,旨在通过展现“善良终将战胜邪恶”劝谏人们行善的做法也同样面临非议。因此,上述两种情况都会导致作品丧失真实性和影响力。以讽刺或娱悦大众为目的的写作同样如此:前者展示所要讥讽的人或事物的特征并加以强调,这样很有可能会做过头;后者的情况是要想找到稀奇古怪、令人惊叹、神秘莫测或者搞笑逗趣的素材,可能要以舍弃真实自然的素材为代价,导致的结果就是读者心怀疑虑,不能全身心地享受、沉浸于假象的乐趣,也不能欣赏艺术想象的益处。
各式各样的现实主义
热衷于追求生活的真实面貌是现实主义在当代的发展趋势之一,这一追求驳斥了较早的“教导和欢愉”目的论,与科学观的胜利密切相关。最积极的提倡者有时对此直言不讳,左拉说:“我们要琢磨的是性格、**、人类和社会事实,就像物理学家和化学家研究无机物,心理学家研究活的有机体一样。”他认为自己的小说就是构建在这一观点之上,虽然成果并没有和预想的一丝不差,但他在作品中直接把海量的数据式的真实细节拿来放在一起,而不管它们是不是合乎大众口味和社会常规、是不是得体的做法,完全是这种观点的佐证。
并不是所有的当代现实主义作家都这么机械地诠释他们的信条。很多人相信作家能够记录真实的生活,同时又不必持有极端的态度,认为这种记录一定不能沾染上作者的个性。当然,如今人们普遍认同,这种绝对的客观性既不可能也不可取。之所以不可能的理由有很多,且不谈整个人生,即便只是一次特殊的经历,其所包含的事实之数量巨大、纷繁芜杂,要完整叙述,必须牵扯到成千上万其他的事实,它们本身也牵涉到整个人生经历和不可追溯的渊源。因此,即便是在最严格的现实主义作品中,选择也是必不可少的,选择什么对作者来说意义重大,而在选择的过程中,个人的因素就已经介入了。
艺术层面的真实和绝对意义上的真实
于是,我们得出结论,艺术层面的真实和绝对意义上的真实有着重要的区别。这种区别每个人在日常交往中早已习以为常,然而,在有关艺术的探讨中,就算是专业评论家有时也极有可能混淆。我们都知道,就算只报道有关一个事件的纯粹事实或是一个对话的原词原句,也能够给听众以完全虚假的印象。而艺术家要面对的是典型,而不是个性;是经久不变的特征,不是暂存的事实;是精神内涵,而不是字面的意义。
我们大多数人都听过人们这样讨论一本书:某个评论家激烈地批评书中某个事件不真实,而此时,作者的一位朋友得意地回答道,作品中的事确实发生过。假设这个评论家的批评是公正的,下面的情形两者必有其一:要么是作者不理解现实中发生的事情,看不清其真正的诱因和关联,所以事实的真相他自己也不得而知;要么是作者脱离了事件的关联而直接讲述事件本身,这样就让读者无从得知真实的故事。显然还有第三种可能,评论里讨论的是件“怪事”,超乎寻常,有悖于自然规律,但在历史上确确实实发生过,就像八条腿的小牛犊的出生,这样的事件本身并不适合呈现在对真实的生活场景的系列描述中。当然,这种反常是有原因的,但其原因却鲜为人知,这就使得第三种可能成我们第一个解释中的一个特例——事件的真实原因没有被作者呈现出来。
作者的人生哲学
很显然,小说中只记录孤立的事实或试图脱离作者个性的影响不但是不可能的,而且这样的尝试有可能违背真正的事实。因此,在材料的选择、材料的处理及展示上,作家就需要发挥自己艺术评判的能力。这种评判的依据,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作者本人所持有的对人性及整个世界的总体看法。这一看法是他通过毕生反复的观察和思考而得出的;它所涉及的结论,影响着他对所观察的一切事物的诠释,它通过影响作家对主题的选择来影响其创作。如果个别的人和事是他所认知的普遍真理的绝佳例证,就自然会吸引他的注意,激发他进行艺术处理。作家会选择巴杰特所说的“文学性”主题,亦即适合于铺展成文的主题,正如他把适合入画的主题称为绘画性主题一样。
有目的的小说的合理之处
现在,我们不妨把上文的结论作为参考,衡量一下像理查森的作品那样致力于提升读者道德水平的小说,是否具有目的的合理性。事实上,重要的是作者在作品中阐述观点的方式,而不是这种行为本身。对生活的观察让理查森认为确实有这么两种人,他们的行为方式和他小说里的主人公帕米拉和克拉丽莎大致一致,他们的命运按照他描述的方式受制于他们的性格和社会,他只不过是恰当地运用这些来证实经历带给他的对生活的看法而已。然而,他并没有按照世界的本来面貌来修饰笔下的角色或人物的经历,而是使之符合他希望人们相信的那个世界,因而他在艺术上是虚假的,他所描绘的图景是失真的,现代读者往往不感兴趣,也不相信。
现在整个问题就变为:作者把什么放在第一位,是艺术的真实性还是效果?如果他更关心的是具体效果而不是真实性,那么他的“有目的的小说”就理应得到这个短语通常带有的那种鄙视。如果他首要考虑的是真实性,他的“目的”仅仅是艺术层面真实性的表现,不管他内心想要达到什么实际效果,都不会有什么坏处,反而有可能极大地增加他描绘生活图景时的趣味性。
小说的价值
假设小说家的工作就是呈现真实生活图景这一观点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面临这样一个问题——他们工作成果的价值是什么?答案有两方面:知识层面的价值和情感价值。
普通人所拥有的经历,数量和范围毕竟有限。我们大多数人都被固定在一个个特定的地方,社会圈子里的几类人相比形形色色的人类群体十分有限,醒着的时间大都耗在了多少有点单调乏味的本职工作以及享受那么几种娱乐活动上。在这样的生活中,常常没有太多各种各样的机会,连最为激动人心的冒险经历也只不过是细碎漫长生活中很小的一部分。但是我们拥有想象力,而这正是艺术家所依赖的。有判断力的读者能够在小说家的引导下,通过想象了解全新的领域,极大地扩展生活体验(这种体验是来自他人而非自己亲身经历过的),而妙笔生花的作家呈现的场景和人物常常能直达我们的心灵,由此获得的认识和理解,比我们通过自己的感官直接感受到的更加深刻。因而我们用于理解人和事的素材越来越多,通过归纳这些素材,形成了自己的人生哲学。
一切全然利他的行为,都以同感为基础,而同感又建立在想象力之上。如果我们能够想象自己处在别人的位置上会是怎样的情形,我们就能采取巧妙而有效的行为,减轻他人的痛苦。读小说中刻画精准的人物,让我们能认识并理解更多形形色色的人群;可以说读人物对我们而言是精神的体操,能增强我们设身处地、全心全意考虑问题的能力。因而读人物能矫治狭隘和自私,通过发动想象力拓宽视野,增加情感体验。由此产生的道德影响要比老一套“示范”、警告、报应的方法有效得多,而且真理借此不言自明,启示由此深入人心。
小说的方法
前文在说到小说作为生活的写照时,就已经暗含了小说创作所涉及的方法。当然,关于技巧,还有其他重要的问题我们会简略地提及。
无论作家所描绘的生活图景多么真实,只要没有给读者留下印象,价值就都不大,因而作品有没有影响力至关重要,因此一些作家为了获得影响力,甚至以放弃作品真实性为代价。
影响读者对作品的反响的最全面的因素是结构。一个故事如果没有组织好,情节支离破碎,找不到线索,没有**,没有结局,就很难让读者从头到尾读下来;即便是读下来了,也调动不起读者在理性层面或情感层面的兴趣,不会在他们的脑海中留下印记,这样的故事缺乏的正是赋予结构以统一性的那些元素。由此看来,小说家的任务就在于尽可能打造衔接紧密、组织完整的情节,同时也使故事的呈现真实而自然。这就是作者面临的最大的技巧问题,因为再粗心的读者也应该具有审视和欣赏结构的能力;如果一个读者不能把作品看作一个整体,他也就没有能力来合理地鉴赏小说。
处理情境和事件时有时也需要相似的技巧。很多作家能够很好地把一个个事件单独呈现出来,而好的作家不是把事件当作一根线上的珠子,而是建造一幢大楼的砖石。
情节和事件反过来要与人物紧密相连,人物不但要刻画得清晰可辨,而且与人物促成或经历的事件应该能够相互解释。关于在小说中公开明确地分析人物是否恰当,有过很多讨论,一些作家觉得,必须只让人物的言行来阐释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就像在戏剧中那样,而另外一些作家则无拘无束地亲自走上台前,坦率地解释其笔下人物的动机和感受。到底这样做好不好,自然取决于作者解释的方式。萨克雷常躲在剧中人背后与读者亲切闲聊,让人着迷,欲罢不能。一方面,作者明确的阐述会为读者省去麻烦,防止产生严重的误解;另一方面,让读者自行得出结论的话,无疑能让读者感到非常满足,同时允许角色展现自我、摆脱对作者的依赖,也是小说在再现事实方面的长足进步。
本文尝试着概述了小说创作的几大原则,没有对其中的任何一个流派抱有偏袒的态度。这些原则应用于各式各样的小说类型,比如现实主义和传奇小说,寻常事迹的编年史和对冒险的记录,有情节也有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的精彩故事。人类无限的历史提供了同样数不尽的主题,要想讲述好某个主题,可能时而需要强调外部环境,时而又转向事件的内部,有时需要在平常的人和事上多着墨,有时又要关注不寻常的事物,其中的技巧和方法五花八门,需要在各种情况下选择最适合的。尽管有这些变化,但要想使小说真实可信,最重要的还是要忠实于人性和人类生活最永恒、最核心的特征,同时,作家则应该对真相的呈现充满热情和兴趣。
读者可能很自然地问,既然提供乐趣是小说公认的作用,那么从小说中能得到什么样的乐趣呢?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想要得到乐趣的人。有的读者认为没有什么比结识不同的人、拓展个人经历、学着体验他人的感受更能令人感到愉悦的了,这一点也是小说的主要价值所在。也可以说,为读者留下生动鲜活的印象、有力地抓住他们的兴趣,就是小说为寻求乐趣的读者所准备的礼物。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拥有广泛的生活经历和深刻的生活体验,在一个每时每刻都有意义的世界里感受到自己的存在,让自己的行为在这个世界获得反响。精通小说艺术的当代文豪亨利·詹姆斯用一个准确绝妙的隽语总结道:小说家为让读者体验生活而倾其所有,这不就是在取悦我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