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公开课

第二节 诗歌理论随笔

字体:16+-

布利斯·佩里[64]

《哈佛经典》系列丛书中的所有评论性随笔,有关诗歌理论的篇章是最有趣的。前面说了随笔的文学形式和性质,我们已经知道随笔作家写的并非长篇的专著,而是对所选主题的某些方面进行自由活泼的启发性探讨。要充分地讨论诗歌的大致主题,详尽地分析其性质、美学意义和社会意义、写作技巧,是一项异常艰巨的任务。但是,基本上所有的诗人都曾经透露过诗歌的某些秘密,或者他们对诗歌的赞赏。我们可以浏览一下从伊丽莎白时代到维多利亚时代的八位英美诗人的随笔,这些诗人是:锡德尼、德莱顿、华兹华斯、柯勒律治、雪莱、爱伦·坡、惠特曼和阿诺德。其中,德莱顿、柯勒律治、爱伦·坡和阿诺德这四位,是一般文学评论界公认的内行,而锡德尼、雪莱、华兹华斯和惠特曼也对自己的诗歌艺术表述了一些很有说服力和启迪性的观点。

菲利普·锡德尼爵士

锡德尼的《为诗辩护》和雪莱的一样,是对一次抨击所进行的反驳,但诗人不怎么愤怒,也不觉得自己的对手能带来多大的伤害,雪莱所要应对的是他的朋友皮科克写的一篇幽默庸俗的随笔。锡德尼则是在间接地回应一位清教徒——戈森,他在自己的《妄诞派》(1579年)中抨击了古代诗歌的道德缺陷与当时诗歌的放纵不羁。然而,锡德尼“为可怜的诗歌所作的可怜的辩护”(他本人如此开玩笑地称呼他的随笔),并非狭隘的争论,而是怀着一种高贵的热忱写出来的。在写随笔的时候他拥有足够的学识,了解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熟知意大利和法国人文主义评论家。他熟悉荷马和维吉尔、贺拉斯和奥维德,但他并没有因此瞧不起“珀西和道格拉斯的古老歌谣”。

锡德尼语言高贵、措辞优美,思想也非常清晰、有条理。在一环紧扣一环的段落中,他称赞诗人为导师和造物者,把诗歌跟历史和哲学进行比较,并且如亚里士多德一样发现,诗歌比后两者更加高贵。他探讨了不同种类的诗歌,检查了它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教化和感动读者。然后,在巧妙地驳斥了对诗歌存在的普遍反对意见之后,他像一个地道的英国人那样,将重点转向本民族的诗歌。虽然锡德尼本人没有预见到,但英国诗歌就是从那时刚刚开始进入最辉煌的时代。他的某些观点也很是偏颇,比如悲喜剧,即很快就被莎士比亚带上神坛的一种戏剧形式,遭到了他的指责,他称之为“既不像悲剧,也不像喜剧”。当然,这一看法如今被认为是异端,就像他的另一个观点一样:韵律对诗歌来说并非必不可少。然而,任何喜爱锡德尼的人,都不会和他争论这个或那个观点。300多年的时间证明了,他的随笔属于他所称颂的美的艺术,并且读起来永远令人轻松愉悦并获益匪浅。

作为评论家的德莱顿

在锡德尼英年早逝100年后,英国的评论王子是约翰·德莱顿,但他并没有因此自吹自擂,他“遵循着恒久的规则”。他这个人简直就是一个矛盾体,反映了当时时代品位的不断变化——在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之间摇摆,随心所欲地改变自己的观点。但其作品始终具备可读性和个人化色彩,用最好的词来评价就是始终是“印象性的”,正如克尔教授所评价的那样,他始终是“怀疑的、变化的、自由的”。

其早期随笔《论戏剧诗》体现出了一个青年人对莎士比亚和浪漫的狂热崇拜,随后他又成了墨守成规者,其目标是“给我的时代带来快乐”,并为当时盛行的新古典主义审美正名,但很快他又重新开始膜拜那“举世无双的莎士比亚”,赞颂朗吉努斯而抛弃了韵文。后来他又变成了理性主义者,宣扬“良好的判断力”和“适当”。在生命中的最后十来年里,他重燃了对高度想象类文学的热情;他翻译了尤维纳利斯和维吉尔的作品,并将乔叟现代化;他“迷失在对维吉尔的钦佩之中”,虽然打心底里他“更喜欢荷马”。在他评论家的事业接近尾声的时候,他写出了那篇夸赞乔叟的佳作,堪称随笔的完美代表。他在谈到这位老前辈时惊呼:“这是上帝般的丰富”,他在乔叟那里找到了与自己相似的灵魂。不过德莱顿其实不太理解乔叟的诗篇,否则他不会觉得乔叟的诗“不和谐”,不过他还是承认“乔叟的诗里有一种苏格兰调子的质朴的甜美,它虽然不完美,却是流露真情的,令人愉快的”。在更早的作品《为英雄史诗辩护》(1677年)中,德莱顿向“已故的《失乐园》作者”(当时弥尔顿已去世3年)致敬,并把弥尔顿的杰作称为“这个时代或这个民族所创作的最伟大、最高贵、最庄严的诗篇之一”。

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

总之,德莱顿最棒的那些评论随笔会让人同意他所说的:“最合适的评论家是诗人本身,虽然我并不觉得他们是唯一的评论家。”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的评论作品会使我们更加笃信这个观点。

华兹华斯没有德莱顿那么灵巧,也没有涉猎那么多的领域。论天分,柯勒律治是最伟大的文学评论家之一,他的风格是懒散而没有条理的。这二人曾致力于创作浪漫主义诗歌,而当他们把自己的才华用于为浪漫主义诗歌风格进行辩护和诠释时,便产生了影响整个英国文学发展的评论。比如,柯勒律治在关于“诗歌或艺术”的讲稿中,时不时地表现出深刻的洞察力,体现了他作为评论家的天资。他说艺术“是人性化自然的力量”,“**本身是在模仿秩序”,“美是外形与生命力的结合”,“艺术作品选择的主题应该是这种艺术有能力表现和传达的主题”。

我们应该把华兹华斯为自己划时代的早期诗歌写的“序言”和柯勒律治在《文学传记》中的评论联系起来读,还要考虑在创作《抒情歌谣集》时这两位年轻诗人之间的劳动分工。柯勒律治对待超自然对象时就好像它们真的存在一样,而华兹华斯希望在自然对象中找出新奇的东西,也就是日常现实中的浪漫,当然,这两种方法最终就像光谱两端的颜色一样融为一体了。华兹华斯在说明自己的目的时,首先强调他使用了“中下层阶级对话的语言”,就好像这主要是关于诗歌措辞的问题;随后,他又强调我们必须遵循“自身天性的主要法则”,并且辩论了“兴奋状态下观念联想”的美学问题;最后,他指出,用语应该“选择人们真正在使用的语言”,并且诗人所处理的事件和情境都应该具备“一定的想象色彩”,从而证明了自己最初的观点是正确的。研究华兹华斯的这种评论时,若是同时研究其随着理论变化而变化的诗歌文本,就是最令人兴奋且使人获益的了。

珀西·比希·雪莱

柯勒律治的影响贯穿在雪莱的整本《为诗辩护》(1821年)中。雪莱和锡德尼一样心比天高,骑马冲进竞技场,去击退敌人的进攻,但他的敌人不是“道德家”,而是功利主义者。他并不像锡德尼、德莱顿和阿诺德那样深谙文学评论的历史,当然,他的确深受柏拉图的影响,但他在写作的时候具备的是一种全新的、个人化的视野。诗歌对他来说主要是想象力的表达:“它把人身上的神性从堕落中拯救出来”,“它记录下的是最幸福、最美好的心灵最美好、最幸福的瞬间”,“一首诗就是用永恒的真理去表达生命”,诗歌“通过一种神性的但无法被理解的方式发挥作用,它超越了意识”,“诗人参与了永恒、无限和唯一”。尽管研究诗歌理论的学者很容易判断说这样的句子都属于后柯勒律治时代,但它们真的是不受时间界定的,是永恒的,就像雪莱本人的光辉的精神一样。

埃德加·爱伦·坡

爱伦·坡的一生十分短暂,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年,他为演讲写出了随笔《诗歌原理》(1849年),在其中阐明了他的信念:“真正有想象力的头脑绝对是善于分析的。”虽然如果应用在雪莱身上,这句格言就不甚正确,但它却让我们看到爱伦·坡理想化地表现了他本人在逻辑分析方面的非凡天分。他孜孜不倦地解释着自己的写诗秘诀,而且虽然他写的评论在质量上参差不齐,还显得古奥艰涩,但他对某些评论原则的阐述还是无比清晰的。

在《诗歌原理》中,爱伦·坡除了普及柯勒律治的观点和一些“胡乱”的混合(洛厄尔认为这是爱伦·坡的“天才”做法),还留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即“诗是有韵律的美之创造”。根据爱伦·坡的观点,诗歌通过升华灵魂而令人兴奋,但是,所有兴奋在心理学上都必然是一瞬即逝的,因此只有短诗才是真正的诗歌。对非凡之美的短暂而不确定的一瞥,即“非凡之美的创造”,正是诗人的挣扎,乃至于绝望。虽说爱伦·坡构想的诗歌的任务和方法缺乏普遍有效性,但这依然是理解他本人那些韵律优美的抒情诗片段的一把钥匙。

惠特曼论美国和诗歌

沃尔特·惠特曼像爱伦·坡和柯勒律治一样,在诗歌理论方面也是信奉神秘主义和超验主义的,而与爱伦·坡和柯勒律治不同的是,惠特曼在诗歌实践领域是反叛的头目。《草叶集》(1855年)的序言更像是一篇宣言,而不像是评论性随笔。作者在其中慷慨激昂,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其中的一些段落后来还成了诗,因为它们所表达的情感是那么充沛,其探讨的主题是当时的美国给诗人提供了哪些机会。过去的时代都被诗歌表达得恰到好处,但现在这民主与科学的新世界则需要与以往不同的诗人。什么样的诗人能胜任呢?他必须热爱大地、动物和普通人,他骨子里必须是个诗人,融入宇宙万物,他的灵魂必须是伟大而不羁的,他必须认识到万物皆有灵。诗人必将成为新时代的祭司,也必将成为未来所有时代的祭司。

惠特曼没有在这篇序言中探讨他本人那种不押韵的、狂热的诗歌的写作技巧。然而就是他写的这种诗歌,吸引了两代人的注意,并缓慢地为大众所接受,而如果不了解其背后的诗歌理论,就几乎看不懂惠特曼的诗。这篇序言声称,如果对理论进行逐词逐句地分析和推敲,就会一头雾水,如果按照惠特曼所吩咐的——只是简单地看一看,反而能充分领悟到它的意韵。

马修·阿诺德

“我没有质疑沃尔特·惠特曼先生的力量和创意。”这是马修·阿诺德于1866年写下的文字,但之后他又这样警告我们:“在文学领域,没有谁能够忽视自己的时代和民族已经取得的成就,仅凭一己之力便可获得独树一帜的成功:美国伟大的原创文学绝不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的,这里的知识分子不可避免地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参与欧洲的文学运动。”在这一点上,阿诺德本人的随笔《诗歌研究》恰好派上了大用场,立即把我们带到了欧洲的这场运动中。这篇随笔本来是为一本英语诗集写的序言,他认为英文诗是“世界诗歌长河中主要的支流之一”。阿诺德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始终坚信人有必要发展一种对最优秀的、最杰出的事物的感受力。他指出纯粹基于史实和个人感官的评价中所存在的谬误,他把大师们的诗行和言语当作“试金石”,用来检验高品质诗歌是否存在。他接受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诗歌比历史具有“更高真理”和“更高严肃性”的说法,并以此检验英国诗人的创作。

他坚定而沉着地把我们带回到“欧洲的运动”之中,带回到永恒的法则和标准面前。但他也教导我们,生活和艺术的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诗歌的未来是无量的”,这是阿诺德的随笔的第一句,这也是一条能够被验证的真理,只要读者刻苦勤奋地了解诗人对于诗歌发表的意见,他就能够证明这条真理的正确性。沃尔特·白芝浩很久以前这样写道:“诗歌是极其深奥、极具说教性质的,它用最确定最明智的方式使人间万物得到了升华,但即使在今天,底层的民众也对这一简单的观念闻所未闻……在我们周围,一种对诗歌的信念正努力摆脱束缚,但它还没有成功。总有一天,当箴言被说出的时候,整个混乱的状态就会魔法般立刻停止,支离破碎的概念会组合成一种明智而正确的理论。”诚然,我们依然在等待那句箴言,而如果它哪一天被说出来,也很可能是出自诗人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