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雷米·邦库尔见面,我晚了整整两周。坐着公交车从丹佛到达旧金山,一路上乏善可陈。只不过越是靠近旧金山,我的灵魂越是向那里飞翔。跟夏延这地方又见面了,不过这次是下午抵达的。然后继续向西翻越崇山峻岭,午夜时分在克里斯顿越过分水岭,到了黎明期间则位于盐湖城——一个四处可见洒水车的整洁干净的城市。人们绝对不会想象到,迪恩出生在这里。顶着毒辣的太阳光,我们到了内华达。当夜晚来临时到了灯光闪耀着的中国式街道的里诺。之后沿着内华达山脉向上,松树、星辰,以及意味着旧金山浪漫故事的山中小屋。公交车的后座上,一个小姑娘问她的母亲:“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回特拉基的家呢?”这以后,特拉基到了,亲切的特拉基。最终下山到达萨克拉门托的平原。我忽然意识到,加里福尼亚到了。温暖和煦的飘着棕榈香味的空气——你几乎能够亲吻得到这种空气——以及棕榈树。沿着历史上著名的萨克拉门托河畔的超级公路往前开,又一次来到山区地带。一阵子是上坡,一阵子是下坡。黎明即将来到,一大片广阔的海湾,忽然出现在眼前。那海湾的对面,是旧金山睡眼朦胧的灯彩。我在经过奥克兰海湾桥的时候睡着了。这是我自从离开丹佛,头一次睡得这么香甜。在市场街和第四街拐角的公交车站,我被粗暴的摇晃醒来,这时候才想起我离开新泽西帕特森我的姨妈家,已经有3200英里。当我走出车站,脸色已经十分苍白,瘦的如同鬼魅。眼前就是旧金山——荒凉的长街和电车的架空电线全都笼罩在白蒙蒙的雾气当中。我自由随性的逛了几个街区,教堂街以及第三街交叉之地。行迹诡异的流浪汉大清早就向我讨几个小钱。我没有听见有音乐的声音。“老弟,这一切我以后再探寻!现在我的当务之急是找到雷米·邦库尔。”
雷米住在山谷之中的米尔市。那地方有一批棚屋,最初是在大战期间,为海军船坞的工人们建造的临时住所。它位于非常幽深的峡谷当中,山坡上种了不少树。居住的小区里,有专用的商店、理发店和成衣店。据别人说,这里是整个美国唯一一个白人和黑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混居的社区。的确如此,在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如此祥和欢乐的地方了。雷米棚屋的门上,贴着一张他在三个星期之前准备的便条。
萨尔·帕拉迪斯!如果家里没人,可以从窗户爬进来。
雷米·邦库尔
便条在风吹日晒之下已经呈现了灰白色。
我直接爬进屋里。雷米正好在家,和他的女朋友李·安睡在一块——后来他对我讲,他所睡的床铺是他从一艘商船上偷出来的。不妨想象,一位商船的舱面工程师在深更半夜扛着一张床悄悄下船。顶着汹涌的波涛拼命的划着舢板向岸边逃离。这还不足以说明雷米·邦库尔这个人的特点。
我之所以把旧金山的所有事情和盘托出,是因为这些事牵连着更多的事情。雷米·邦库尔和我是很多年以前在预备学校相识的。不过真正把我们两个联系起来的是我的前妻。先找到她的人是雷米。有一天晚上,雷米跑进我的宿舍:“帕拉迪斯,赶快起床,大师来看你了。”我起来穿裤子的时候,几个硬币掉在地上。当时正是下午4点,我读大学的时候整天在睡觉。“行啦,行啦,别把你的金子洒的满地都是。我发现了全世界最精彩的小姑娘。今晚我就带着她直接去狮穴夜总会。”他强行拉着我去见那姑娘,一周以后这姑娘便跟我在一起。雷米是个法国人,长相高大帅气,黑黑的皮肤,像个二十几岁的马赛黑市商人。因为他是法国人,说话时总是很自然的流露出带着装腔作势的美国腔。事实上他的英语说得无懈可击,他的法语也相当的完美。他喜欢张扬的衣着,派头类似于大学生。他喜欢带花哨的金发女郎去玩乐,大把的花钱。他从来没有埋怨我抢走了他的女友。这仅仅是把我们两个联系起来的一个因素。雷米对我很忠诚,真心的喜欢我。究竟是什么原因,只有上天知晓。
那天上午,我在米尔市看见雷米的时候,他正处在20多岁的年轻人经常出现的那样沮丧的时期。他游手好闲的等着一艘船来,作为糊口的工作,他在峡谷对面的工房任职特别警卫的工作。他的女朋友李·安语言十分尖刻,每天都要数落他一阵子。整整一周7天,他们一毛一毛的攒着钱。星期六只出门三个小时就会花掉50元。雷米在棚屋里的时候总是穿着短裤,头上戴着一顶搞笑的军帽。李·安头上戴着卷发的发夹来来回回的走。他们就是这样的衣着,整整一个星期就互相吆五喝六的。我一生没有听到过这么多的大喊大叫。然而到了星期六的晚上,他们相互彬彬有礼的微笑,如同一对取得了成功的好莱坞电影演员那样上街去。
雷米在这时候醒过来,看见我从窗户进入屋里。他放声哈哈大笑着,洪亮的笑声传播在我的耳畔。“哎呀,哎呀。帕拉迪斯,从窗户进来。他一点不差的,按照指示做事了。你上哪里去了,你迟到了两个星期!”他拍着我的后背,戳着李·安的肋骨,靠在墙壁上笑着叫着。他敲着桌子,那声音大的简直让米尔市每个角落都能听见。他那拉长的声音“哎呀—哎呀”回**在整个峡谷里。“帕拉迪斯!”他喊叫着。“独一无二的、不可或缺的帕拉迪斯。”
我到达这里之前,刚刚经过索萨利托小渔村。所以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
“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他放开了喉咙喊着。“哎呀—哎呀!”他捶打着自己的前胸,躺倒在**,几乎要滚到地上去。“你听见帕拉迪斯刚刚说什么?索萨利托一定有很多意大利人?哎—哎!嚯—嚯!哈—哈!”他简直笑得喘不过气,脸红彤彤的就像是甜菜。“唉呀,你害的我快笑死了。帕拉迪斯,你是全世界最被逗了的人。你来了,总算来了,你看到了他,从窗户翻了进来。他按照指示,是从窗口爬进来的。啊—啊!嚯—嚯!”
让人不解的是,雷米的隔壁住着一个姓斯诺的黑人。当他开怀大笑的时候,我以《圣经》的名义发誓,绝对是全世界最奇特的。这位斯诺先生在吃完饭的时候,他的老伴随便说了些什么,他就开始哈哈大笑,显然是被呛到了。从桌子前起立,靠着墙壁,翻出了两只白眼,跌跌撞撞的跑到门外,依靠在邻居家的墙壁。就如同一个醉鬼,脚步不稳的在米尔市满大街乱走。还得意洋洋的对唆使他做出这样行为的魔王大吼大叫着。我不确定他有没有吃完晚饭。雷米很有可能是从让人震惊的斯诺先生这里,传染到了这样的毛病,还一无所知。雷米虽然工作方面不够顺利,家里又有一个说话尖酸刻薄的妻子,但他至少掌握了一项比世界上所有人笑的都爽朗的本事。由此我已经可以预见到,我们在旧金山的生活一定十分有乐趣。
在睡觉的问题上,我们是这样计划的:雷米和李·安睡在房间尽头的那张大床,我睡在窗口边上的这张小床。我可不能碰李·安一指头。雷米在这个问题上发表了个人意见。“我不希望看到你们两个在以为我没有注意到的时候搞在一起。你是没有办法教老手唱新调的。这是我的创意语句。”我看了看李·安。她是个迷人的姑娘,皮肤如同蜂蜜一般泛着金黄色的光泽。然而这姑娘的眼里对我们两个人都有一种仇恨的感觉。她曾经专注于要嫁给一个有钱人。她的老家是在俄勒冈州的一个小镇上。让李·安悔恨不已的,是她居然被雷米钓上了钩。那是一个浮夸炫耀的周末,雷米居然给李·安花了一百块。她认为自己终于碰到了一个富家子弟。最终的结果是困在这间棚屋里。因为一无所有,她也只好待在这个棚屋里。李·安在旧金山有一份工作,每天要到路口去搭乘灰狗长途公交车通勤。所以李·安永远也无法原谅雷米。
我盘算着待在棚屋,写出一部精彩又有创意的佳作,卖到好莱坞电影制片厂去。雷米要带着他的竖琴,坐着同温层的客机在世界各地来来回回,让我们都富起来。李·安和雷米同行,雷米要把这姑娘推荐给他一个好朋友的父亲,一位和威·克·菲尔兹关系紧密的著名导演。因此,在第一个星期,我在米尔市的棚屋里待着,拼了命写一个关于纽约的悲惨故事。我以为能够打动一位好莱坞的导演,却没有意识到故事实在是太惨绝人寰了。雷米感觉到难以卒读,因此过了几个星期,他把原稿收去好莱坞。李·安觉得乏味,对我们又很讨厌,根本没有心思去看看。我用了不知多少雨天的时光,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涂涂改改。最终我告诉雷米,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我想要找一份工作,挣点香烟的钱。雷米显得相当的失望,他脸色忍不住阴沉下来——他总是对最可笑的事情觉得失望不已。他有一颗如同金子一样的心。
他帮我找了一份和他一样的差事——也就是工房区的警卫。我办理了必要的常规手续,让我感觉到震惊的是,那些混蛋居然同意雇用我。我在当地的警察局面前宣告了就职的誓词,领到一枚警章和一根警棍,变成了一名特殊的警察。不知道迪恩、卡洛和老布尔·李看到我这副扮相会作何感想。我被规定身穿藏青色的裤子好配我的黑色夹克和警帽。在前两个星期里,我不得不穿着雷米的裤子。他个头比我高大,由于日子过得平淡无奇,烦心的我只好暴饮暴食,肚子鼓鼓的了。我上班的第一个晚上,穿着雷米的裤子。那副德性活像卓别林那样的滑稽。雷米还给了我一个手电筒,以及他的点32口径的自动手枪。
“你是从哪里弄来的这把枪?”我问他。
“去年夏天的时候,我到太平洋沿岸地区,在北普拉特下了火车伸展一下手脚。在橱窗里竟然看到了这只特别的手枪,我当场就买了下来,差点没赶上火车。”
我努力的试图告诉他,对我来说北普拉特意味着什么。过去的我在这里跟哥们一起买威士忌。但他拍了拍我的后背,说我是全世界最滑稽的人了。
我开着手电,爬上峡谷陡峭的南壁,上了汽车来来往往的连夜开往旧金山的公路。我踉踉跄跄的从公路的另外一边下去,来到小溪旁边有一座农舍的沟底。那里的每一个晚上,相同的狗对我狂叫不止。接着在加里福尼亚黑漆漆的树下面,沿着一条银白色的尘土路迅速的走过去——那条路像是来自电影《侠盗佐罗》的场景,又如同是你在B级西部片里常常见到的那样的路。我在一片黑暗中经常拔出枪来假扮成牛仔。我又爬上了另外一座小山,工房出现在我眼前。这些工房是海外建筑工人的临时住所。路过的工人们住在这里,等着船只靠近。他们之中的大多数准备去冲绳群岛。是为了逃避什么——一般说来是逃避法律的制裁。其中包括阿拉巴马来的暴徒、从纽约来的阴谋家,以及各地来的不同背景的人。他们心里很明白,在冲绳整整干一年活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于是一个劲儿的喝酒。特别警卫的责任是盯住这些家伙,不要把工房掀翻了。我们的总部设置在主楼,其实那仅仅是用木板分隔出几间办公室的木质建筑。我们围绕着一张卷盖式的书桌就坐,中间不时的把枪套从腰上挪开,打几个呵欠,老警察们海阔天空的畅聊。
除了雷米和我之外,这些家伙都是有着警察灵魂的可怕之人。雷米只是为了挣钱糊口而已,我也是这个目的。是这些家伙一定要抓人,在镇上的警察局长那里邀功献媚。他们甚至放话说,每个月你至少要抓一个人,否则就被解雇。我一想到要抓人,心里就怕得不得了。那个晚上的真实情形是:当工房区里闹得翻天,我跟他们一样烂醉如泥。
那天晚上原先是这样安排计划的——整个辖区只有我一名警察,我独立值班6个小时。那个晚上,工房区几乎所有人喝得醉醺醺的。因为他们的船在第2天早上起锭。他们如同起锭头天晚上的水手那样喝的烂醉。在此之前,我两只脚翘在书桌上,在办公室闲坐着读着一本蓝皮封面的、有关俄勒冈和北部地区的冒险故事。我意识到,那个一般情况下相当安静的夜晚,忽然间充满了喧嚣。我前去查看究竟。工房区的棚屋几乎到处都灯火通明。男人们吵吵嚷嚷的声音以及砸酒瓶的碎裂声起起伏伏的。这个时候是我挺身而出、不成功就成仁的重要时刻。我拿起了手电筒,跑到最喧闹的一间棚屋的门口,伸手敲了门。有人把门开了6英寸宽的缝隙。
“你有什么事儿?”
我说:“我今天晚上负责看管这些工房。但愿你们尽量声音小一些。”之类的一些胡话。他们砰的一声,把门关严了。我看着眼前的这扇木板门。如同西部片里的那样,我显示自己权威的时刻到了。我又一次敲响了门。这一次他们直接把门大开着。“听着,”我说,“我不愿意来扫你们的兴。但是如果你们吵得太激烈了,我会没饭吃的。”
“你是谁?”
“我是这片地区的一个警卫。”
“以前没见到过你。”
“哦,这是我的警章。”
“你屁股后面放着那把手枪,准备做什么?”
“不是我的枪。”我带着愧疚语气的说。“这是我借的。”
“看在基督的份上,来喝一杯吧。”我完全不会介意。我喝了两杯。
我说:“伙计们,怎样?你们可以做到安静,是这样吗?你们懂的,不然我就够呛。”
“好吧,兄弟。”他们说。“你只管去巡逻。还想喝酒的话,再回来喝一杯。”
我就这样挨家挨户的去打招呼。没用多长时间,我醉的程度不比他们任何一个人轻。当黎明来临时,我有一个任务,就是把美国国旗升到6英尺的旗杆上。那个早晨我不小心颠倒着把国旗升上去了,自顾自的回家睡觉。傍晚回来上班的时候,发现那些正规的警察面色阴沉的坐在办公室里。
“喂,伙计。这里昨天晚上闹翻天了,出了什么状况?住在峡谷对面屋子里的人纷纷的过来投诉。”
“我也不知道。”我说。“不过现在似乎相当的安静。”
“那群工人已经全部走了。按理说,昨天晚上你有责任维持附近的治安——头头正在训斥你。另外还有一件事——你清不清楚,把美国国旗倒着挂在政府旗杆上是要吃牢饭的?”
“倒挂?”我暗自吃惊。我当然丝毫没有意识。每天早上我升旗的时候,完全没有多加思考。
“一点也没错。”一个曾经在阿尔卡特拉兹监狱做过22年看守的胖胖的警察说话了。“只要你做了类似的事情,就有可能去蹲监狱。”其余的人们脸色阴沉的点头表示赞同。他们总是闲闲的坐在那里。为自己的工作感到趾高气扬。慢慢摆弄着枪支,讨论着枪支。他们满心只想开枪打人。对象就是我和雷米。
在阿尔卡特拉兹监狱做过看守的那名警察约莫六十几岁,大腹便便,已经退休了。然而他始终无法脱离滋养了他一生的干涸的灵魂的氛围。每天晚上,他都开着一辆1935年生产的福特赶来上班,准时准点的在考勤钟上打卡,在卷盖式的书桌前端坐着。他相当吃力的填写我们每人每晚都必须填写的简单的表格——巡查的路线、时间、发生的状况之类。表格填完,他往椅子背上一靠,开始侃大山。“你们两个月以前在这里就好了。那时候我跟斯莱奇在G排工坊逮捕了一个醉的不省人事的家伙。”斯莱奇是另外一个青年警察,他的愿望是当德克萨斯州的骑警,并不满意现在自己目前的状况。“老弟,你们应该去见识见识鲜血横飞的情景。今天晚上,我就带你们去瞧瞧墙上的血迹。我把那家伙打的从一面墙跳到另一面墙。先是斯莱奇,接着是我。我们把他打的毫无反抗之力,他才安静下来。那个家伙发誓说,等他出了监狱非要宰了我们——他被判了30天的监禁。现在已经过去60天了,他可还没出现呢。”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他被他们吓坏了,再也不敢回到这里,更不要说来宰了他们。
老警察接着兴味盎然的回忆阿尔卡特拉兹的恐怖。“我们让那些囚徒像士兵一样排好队伍,齐步走着去吃早点。没有一个敢踏错脚步的。一切都精准得犹如时钟。你们应该瞧瞧。我在那地方做了22年的看守,从来都没有碰到过麻烦事。那些家伙知道我们不好惹。有不少看守对那些犯人心肠太软了,通常就是这些人会倒霉。就拿你本人来说吧——根据我对你这个人的观察,你对那群家伙太过仁慈。”他拿起了烟斗,盯着我看。“你知道吗,他们会利用你的弱点。”
我知道。我告诉老警察,我不是当警察的材料。
“没错,然而是你自己申请要做警察的。你必须要自己拿主意,不然什么事都做不好。你有这份责任。你是宣了誓的。这种事情没有妥协的空间。法律和秩序是必须要维持的。”
我哑口无言。他说的句句在理。但是我希望的是夜里溜出去,跑到不为人所知的地方,想看看全国各地的人都在忙些什么。
另一个警察斯莱奇有着魁梧的身材,发达的肌肉。他黑色的头发剪成了板寸,颈部时不时的神经性的抽搐。好像一个总是用拳头打自己另外一个手掌的拳击手。他那身打扮活像以前的德克萨斯骑警。他把左轮手枪和子弹佩戴在自己腰部以下很低的位置,还带着一根短柄的马鞭和七零八碎的皮件。似乎他本人就是一个移动的拷打室。锃亮的皮鞋、大开襟的夹克、威风凛凛的帽子。除了差一双靴子,骑警的配备都在他身上了。他总是对我演示着擒拿格斗的方法——一个箭步抢到我**,三下五除二把我扛起来。从体力上来说,我用同样的手法可以把这家伙举到天花板,这一招我熟练的很。但我从来不敢在他面前表现,怕他要跟我约一场摔跤赛。跟那种家伙摔跤的后果很可能是互相拔枪。我认为他的枪法肯定胜过我。毕竟我人生当中从未有过自己的枪。我给枪上子弹都战战兢兢。他拼命的想要抓几个人。有天夜里,我们两人执勤。他气得涨红了脸回来。
“我要求那里的几个年轻人保持安静,他们依然闹个不停。我重复了两遍。我向来给别人两次机会。从来不会再给第三次。你跟我一起来,我要去那里把他们逮捕。”
“呃,让我去给他们第三次机会吧。”我说。“我去跟他们聊聊。”
“不,先生,我绝对不会给他人超过两次的机会。”我暗自的叹了口气。我们出发了,朝着那个喧闹的房间直冲过去。斯莱奇打开门,命令里面的人挨个走出来,局面相当的尴尬。我们大家都觉得脸红。这就是美国的现实。每个人都在做着自认为应该做到的事情。一群人在夜晚高谈阔论,稍微喝一点酒有什么过错呢?不过斯莱奇要证明点什么。他要求我陪着他,是为了防止这些年轻人的突然袭击。他们是有可能这样做的。他们都是兄弟,都来自阿拉巴马。我们慢悠悠的走回警察局,斯莱奇在前面,我跟在后面。
他们中间的一个人对我说:“你去跟那个倔强的哥们儿说一声,请他网开一面。我们有可能因为这样就被解雇,没法到冲绳去了。”
“我去和他说说。”
在警察局,我告诉斯莱奇这件事没必要太较真,放他们一回也就算了。他的脸依旧红彤彤的,提高了声音说:“我给别人的机会绝对不会超过两次。”
“哦哟,”阿拉巴马人说,“两回三回有多少区别?我们可能因此丢了饭碗了。”斯莱奇一句话也没说,自顾自的开了拘捕单。他只拘捕了一个人;他叫来市里的巡逻车带走了那个人。其他的几个兄弟阴沉着脸走远了。“妈会说什么呢?”他们小声的嘀咕。其中一个回到我身旁。“你去告诉那个德克萨斯的婊子养的。如果明天晚上之前不把我们的兄弟放出来,他别想悠哉悠哉。”我心平气和的把原话转达给了斯莱奇,他一言不发。那个兄弟被放了出来,什么也没有发生。那群工人坐船离开了;又有一群新的更野蛮的工人抵达。如果不是为了雷米·邦库尔,这份工作我两个小时也坚持不下来。
雷米·邦库尔多次和我一起,两个人值夜班。在这样的状况下,一切都乱成一锅粥。我们悠哉悠哉的到了晚上的第一个圈子,雷米试探着每一扇门是否锁好,希望找到一扇是没有上锁的。他总会说:“多年来我一直想要找一条狗,把它训练成一个超级小偷。让这条狗进到那些家伙的房间里,从他们的口袋叼钱出来。我要把那只狗训练得只会掉美元的现金。我要让它整天闻钞票的气味。在人力所能做到的范围里,我要把它训练的只会去叼20元面额的大钞。”雷米总是有这些疯狂的点子,几个星期以来,他总是会说那条狗的话题。没有锁好门的状况他只有发现过一次。我不赞成他这个点子,我在过道里漫不经心的往前走着。雷米悄悄的把那扇门打开,面对面看到的居然是工房管理人。雷米对那个人的脸十分的反感。有一天他问我:“你常常说起的那个俄罗斯作家姓什么来着——那个把报纸塞进鞋里、头上戴着一顶从垃圾桶里捡来的大号礼帽的人?”那是我之前故意夸张的对雷米形容陀思妥耶夫斯基。“哦。是他了——是他了——托斯提奥夫斯基。”他发现的唯一一扇没有锁严实的门,就是托斯提奥夫斯基家的。托斯提奥夫斯基在熟睡当中听见有人正摆弄他家的房门拉手。他穿着睡衣起身,走到门前,丑陋的样子比平时更甚。雷米打开门时,看到的是一张充满仇恨和愤懑的脸庞。
“这是在干嘛?”
“我仅仅是在试试门。开始我以为这是——呃——放拖把的房间。我正在到处找拖把。”
“你找拖把,是在干嘛?”
“呃——嗯。”
我走上前接话说:“有个人在楼上的过道里吐了。我们需要打扫。”
“这里不是放着拖把的房间。这里是我的房间。再有这样的状况发生,我就要对你们这两个人进行审查,把你们开除!听懂我的话了吗?”
“有人在楼上吐了。”我重复了一遍。
“放拖把的房间在过道的那一头。在那边。”他指着远处,等着我们前去拿拖把。我们照做,傻乎乎的拿着拖把上了楼梯。
我说:“真该死,雷米,总是给我们带来麻烦。你为什么改不掉小偷小摸的毛病?”
“这世界欠了我。没有其他的原因。你教不会一个老手去唱新调。如果你还是这样啰嗦,我就要把你叫做托提斯奥夫斯基了。”
雷米简直是个孩子。他在以前的日子里,孤单一人在法国上学的日子里,所有东西都被剥夺。他的继父和继母把他送到学校就弃置不顾。他被暴力的逼迫,每个学校都待不了很长时间,就被轰了出来。他晚上走在了法国的道路上,从他那少的可怜的词汇里凑出了骂人的话。现在的他一门心思的想把失去的东西要回来。他所失去的东西太多了,这种情况将会永远的继续下去。
工房区的自助餐馆是我们的重点目标。我们四下查看着,确定没有其他人在把守,尤其是我们的警察朋友没有在附近做着埋伏。我蹲下身子,雷米的两只脚踏在我的肩上,爬到窗户上去。他开了窗户,窗户的插销没有关紧,因为傍晚的时候他已经在这里做了手脚。一翻身就进去了。落在堆满面粉的桌子上。我身手比较矫健,纵身一跃就爬了进去。我们一直跑到冷饮小卖部。在这个地方,我童年的梦想得到了实现。我掀开了巧克力冰淇淋桶的盖子,一手插了进去,没到了手腕处。我就这样捞上了一大坨冰淇淋,边吃边舔。然后我们找了一些冰淇淋的盒子,把它们统统填满。上面浇了巧克力的糖浆,有的上面浇的是草莓糖浆。然后在厨房里面来回的巡视,打开冰箱看看有什么可以装在口袋带回去的。我时不时的撕下一块烤牛肉,包在餐巾纸里。“你知道杜鲁门总统说过什么吗,”雷米说。“我们必须削减生活开支。”
一个晚上,他把一个巨大的纸箱塞满了食物。我等了很长时间,我们无法把箱子从窗户取出来。雷米不得不把箱子出空,放回原先的地方。之后,他下了班,我独自一个人停留在基地,那时候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我沿着那条古老的峡谷小道向前走,指望着遇到一头鹿。雷米说他在附近见过鹿,即使在1947年,这附近仍然荒无人烟。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了黑暗里面有恐怖的响动。一种类似于咆哮的、呼哧呼哧的声音。我认为是一头犀牛正在追赶着我。我握紧了手枪。峡谷的阴暗当中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它有着硕大无比的脑袋。忽然间我意识到,那是扛着一大箱食品的雷米。那箱子压的他直叫唤。他找到了自助餐厅门上的钥匙,把食品从前面给搬出来了。我说:“雷米,我以为你已经回家了。你这是在干嘛?”
他说:“帕拉迪斯,跟你说了很多遍,杜鲁门总统说过,我们必须削减生活开支。”我听见他喘着粗气的消失在黑暗里。之前我们已经谈过,我们回棚屋的那条一阵子是上坡、一阵子是下坡的难走的小路。他先把食品藏进了草丛,又回到我这里。“萨尔,我一个人实在做不来。我要把食物分成两箱,你得帮帮我。”
“但是我正在值班呢。”
“你离开的时候,我来守着这里。现在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尽可能度过这段时光。”他擦了擦脸上的汗。“哎呀!我跟你说过好几遍,萨尔,我们可是朋友,这件事咱们两个都有份。根本想不出其他的主意。那些托斯提奥夫斯基,那些警察,李·安们,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想要扒了我们的皮。我们必须要当心,不能被那些人算计。他们满肚子的坏水。你要记住。老手是教不会唱新调的。”
最后我问他:“什么时候我们可以金盆洗手呢?”我们已经有10个星期做这些事了。每个星期我可以挣55块,平均给我的姨妈汇过去40块。这些日子里,我在旧金山只玩过一个晚上。我的生活基本上都在棚屋里度过,在雷米和李·安的争吵,在工房区的午夜渡过。
雷米又走进了黑夜,去拿他的另一个箱子。我跟他一起在那条破旧的佐罗小道上艰难的行进。我们把食物搬到李·安厨房的桌子上,像小山一样堆了起来。她醒来之后把眼睛揉了又揉。
“你知道杜鲁门总统说过什么话吗?”她的样子很快乐。我忽然之间意识到,美国人天生都有一颗贼心。我自己也形成了这样的癖好。我甚至养成了一种试试房门有没有被锁好的习惯。其他警察渐渐的对我们产生了疑心;他们从我们的眼神里发现了这样一种气息;他们凭借百无一失的本能猜测到了我们的念想。多年的经验使他们了解我和雷米这样的一类人。
白天的时候,雷米和我带着那把枪到山里去打鹌鹑。雷米轻手轻脚的靠近那些正在咯咯叫个不停的鸟儿。在距离不到三英尺的地方,碰的一声,那把32口径的左轮枪发出了声响。这一枪失算了。他洪亮的笑声在加里福尼亚的树林和美洲上空久久的回**着。“你和我应该去看香蕉大王了。”
那天是星期六,我们装扮一新,来到十字路口的公交车站。我们搭车到旧金山去,在街上随意的走着。我们所到之处,都是雷米那洪亮的笑声。“你应该写一个有关香蕉大王的短篇。”他嘱咐我。“不要糊弄老手,去写别的内容。香蕉大王是你的题材。他就在那里。”香蕉大王是一个在街角卖香蕉的老人家。我丝毫不感兴趣。但是雷米不住的戳着我的脊梁骨,甚至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拖去见他。“你写香蕉大王,就是写生活之中那些有人情味的事情。”我告诉他,我他妈的对香蕉大王一点儿兴趣都没有。雷米强调,“在你认识到香蕉大王的重要性之前,你压根儿不知道世界上什么是有人情味的东西呢。”
海湾当中有一艘到处都是锈迹的旧货船,被用来当浮标使用。雷米一直想划小船到那里去。有一天下午,李·安为我们做好了午餐,我们租了一条船前往那里。雷米带了一些工具。李·安把衣服脱光,躺在最上层的船桥上晒太阳。我在艉楼上看着她。雷米爬到了底仓的锅炉房,那是老鼠四下里穿行的地方。雷米到处敲敲打打,试图寻找一些还没有拆完的黄铜衬管。我坐在破旧败落了的高级船员的食堂。那艘货船已经旧的不行了,曾经装修得十分奢华。木质结构上有涡旋装饰,连水手柜也是嵌入式的。从这里可以看到杰克·伦敦笔下旧金山的缩影。我在被阳光普照着的食堂里胡思乱想着。老鼠在储藏室里来来回回乱窜。曾经有一位蓝眼睛的商船船长在这里就餐。
我到底舱跟雷米到一处。凡是松动着的东西,他都试图扳一下。“这里什么也没有。我以为至少会有铜制的物件,或者至少有一两把扳手。这条船被一伙贼偷的什么都没剩下。”船在海湾里就这样放了许多年。当年偷盗铜的人,早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
我告诉雷米:“哪天晚上这里起雾了,我就睡在这条旧船上,任凭它左右摇摆着。我要静静的听海浪拍打浮标的声音。”
雷米感到惊讶不已。他对我的钦佩又增加了一倍。“萨尔,你要是有胆子那么干,我给你5块钱。难道你不知道这条船上可能会有老船长的灵魂吗?我不仅会给你5块钱,我要划小船把你送到货船上,为你做一顿饭,还有御寒的毯子和照明的蜡烛。”
“就这么说定了!”我说。雷米跑去告诉了李·安。我真想从桅杆上跳下去,把她给扑倒。不过我需要遵守我对雷米的承诺。我从李·安的身上移开了目光。
在这期间,我开始频繁的前往旧金山。我尝试了每一种书上说的如何搞定女孩的方法。我甚至和一个姑娘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整整一晚,直到天亮都没有结果。那个姑娘是明尼苏达的,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那里有许多同性恋人。有几回,我把手枪带去了旧金山,当一个同性恋在酒吧凑到了我面前,我把枪拿出来说:“呃?呃?刚刚你说什么?”他害怕不已。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我知道全国都有这种人。或许因为旧金山太过冷清,而我身边又刚好有一把枪。我得在人们面前炫耀炫耀。当我路过一家珠宝店,忽然有一种奇怪的冲动。想拔出枪来把橱窗的玻璃敲碎,取出最为精致的指环和手镯,跑回去送给李·安。然后和她一起逃到内华达去。我是时候离开旧金山了,不然我会疯掉。
我给迪恩和卡洛写了长长的信,他们目前住在德克萨斯州牛轭湖老布尔的棚屋。他们给我回信,说一旦准备好了,就会来旧金山跟我汇合。但是就在这时候,雷米、李·安和我之间的所有都开始瓦解。频繁下雨的9月到来了,同时到来的还有游说和慷慨陈词。雷米和李·安带着我那部悲惨又愚蠢的电影脚本坐飞机到好莱坞去,没有任何结果。那位著名的导演整天醉气熏天,对他们不理不睬。他们在导演的马里布海滩的别墅附近晃晃悠悠;当着其他客人的面开始吵嘴;最后又坐着飞机回到了旧金山。
赛马场使得我们的境况雪上加霜。雷米把所有能攒的钱都聚集起来,大概有一百块钱。把他的衣服找了几件让我穿着,挽着李·安的手。于是我们到海湾对面里士满附近的金门赛马场。下面这个事例,可以证明雷米的心地有多么好:他把我们偷来的食物分出去一半,装进了一个特大号的牛皮纸袋子,带给他所认识的一个寡妇。那位寡妇住在一个跟我们住的廉租房小区十分类似的小区。衣服挂在晾衣绳上,在加里福尼亚的阳光下飘舞着。我们陪他一起去见这个寡妇。衣服破破烂烂的孩子看上去就让人心生悲悯。那个女人对雷米表示感谢。这个女人是雷米有些交情的一个水手的姐姐。“不要太在意,卡特太太。”雷米用他最为帅气、最有礼貌的音调这样说着。“那些食物还有很多很多,在原来的地方。”
我们到赛马场去。他令人惊讶的每次都下了二十块赌注。第7场赛马还没有开始,他身上的钱已经输光了。他用我们准备买食物的最后两块又下了一注,但是又输了。所以我们回旧金山只能沿途去搭乘免费的便车了。我又上了公路。一位先生让我们搭上他那辆华丽的汽车。我和雷米坐在前排。雷米编了一套谎言,说他在赛马场大看台后面丢了钱包。“其实,”我接话说,“我们的钱都输在了赌注上。为了避免在赛马场输得一干二净,以后我们要找赌注登记经纪人。你说对吗,雷米?”雷米的脸涨得红红的。最后车主对我们说,他是金门赛马场的高级职员。他在豪华的王宫酒店把我们放下。我们眼睁睁的看着它消失在酒店里的枝形灯架,他满口袋都是钱,样子趾高气扬的。
“啊!嚯!”雷米在旧金山傍晚的大街上高声的叫着。“帕拉迪斯同经营赛马场的人同车,却信誓旦旦的说他以后要找赌注登记经纪人。李·安,李·安!”他对着李·安又戳又拍的。“他绝对是世界上最搞笑的人!索萨利托肯定有一大堆意大利人。啊!嚯!”他抱着一根灯柱大笑不已。
那天夜晚天空下起了雨。李·安对我们两个人都没好脸色。家里穷的叮当响,没有一个子了。雨滴噼噼啪啪的落在屋顶,如同敲鼓一样。“这场雨至少要下一周。”雷米说。他把那双漂亮的行头脱掉,又重新穿上寒酸的短裤、军帽和套衫。他那双有悲伤意味着棕色的大眼睛,盯着地板上的木条。手枪放在桌面上。我们似乎听见了斯诺先生大笑的声音从雨夜里传到耳畔。
“那个婊子养的让我心烦的很。”李·安突然发作了。她看起来准备找麻烦,开始说一些刺激雷米的话。雷米正在忙着翻阅他那本黑皮的小本子,上面记着欠他钱的人,绝大多数是水手。他在人名的旁边,用红色的墨水写了骂人的语句。我真害怕有一天自己的名字也会出现在那个小本上。最近我经常给姨妈汇款还账,以至于每个星期只能吃4、5块钱的食物。按照杜鲁门总统所说的,我加了几块钱。可是雷米依然觉得没有达到我应该分摊的部分。所以他把打印着详细的账目、狭窄得如同丝带一样的纸条挂在浴室的墙上,让我看到并且明白他的意图。李·安可以肯定雷米有私人的小金库,我也是这么想的。她威胁着说要跟他分手。
雷米的嘴撅了起来。“你准备到什么地方去?”
“去找吉米。”
“吉米?那个赛马场的出纳?萨尔,你听到了吗,李·安要去傍那个赛马场的出纳。一定要记得把你的笤帚带着,亲爱的,有了我输掉的100块,这星期那些马有很多燕麦可以吃了。”
情况越来越坏。雨下的越来越大。这地方原本是李·安居住的,于是她让雷米把东西快收拾好就滚蛋。他收拾起东西来。我想着在这个大雨滂沱的时刻,独自一人和那个没有经过训导的悍妇一起在棚屋里待着会是什么样的状况。我试着干预他们。雷米对李·安推推搡搡的。李·安跳过去要握着那把枪。雷米把枪给了我,吩咐我藏起那把枪,弹夹里有8颗子弹。李·安大声叫嚷着发出尖锐的声音。最后穿上雨衣,踩着泥浆去找警察。警察不是其他人,正是在阿尔卡特拉兹当过看守的我们的朋友。幸亏他不在家里。李·安回来的时候浑身湿得透顶。我蹲在角落里,把头埋在了双膝之间。我的天,我离开家3000英里,到这里来干嘛?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我去中国的慢船在哪里?
“还有一件事,你这个恶心的男人。”李·安尖叫着说。“今天晚上是我最后一次为你做恶心的猪脑炒蛋。还有你那恶心的咖喱小羊肉。让你填饱你那恶心的肚子。让你在我的面前长胖,长成一副待样。”
“没关系。”雷米的语气很平静。“完全没有关系。当我开始跟你交往,我就完全没有指望过玫瑰和月光。今天这样的场面我丝毫不意外。我试着为了你做出一些努力——我为你们两个尽了我最大的努力,可你们两人都让我感觉到失望。我对你们两人极为失望。”他说这话时语气非常真诚。“我以为我们可以一起成事,一起做一些美好又能够保持的事情。我做过努力,我坐飞机去了好莱坞,我为萨尔找了一份工作,我给你买好看的衣服,我试着把旧金山的头面人物介绍给你。你们拒绝了,你们两个都拒绝我所做出的尝试。我没有要求任何的回馈。现在我求你们帮我做最后一件事,以后就不会向你们提出任何请求。下个星期六的晚上,我继父会来旧金山。我请求你们和我一起去,装作我给他写在信里那样的情景。你,李·安,你是我的女朋友。而你,萨尔,你是我的好友。我已经约好了跟人借一百块周六晚上使用。我要让我的继父痛快的玩一玩,然后可以放心离开,不用替我担心。”
这点让我惊讶不已。雷米的继父是一名著名的医师,在维也纳、巴黎和伦敦都曾经营业。我说:“你的意思是,你打算花一百块招待你的继父?他的财产比你一辈子赚到的钱都多!你会给自己背上债务的,老兄!”
“不重要,”雷米的声音平静,但是其中有一些挫败的意味。“我只是想请求你们帮我最后一个忙——求你们不管怎样,也要装作一切正常,给他留一个不错的印象。我爱我的继父,并且尊重他。这次他还要带着他年轻的妻子前来。我们必须对他足够礼貌和周到。”有时候,雷米确实是全世界最为有风度的人。李·安感动不已,期待着和他继父见面的那天;她认为尽管儿子普普通通,在继父那里可能会大有收获。
星期六晚上近了。就在警察局因为我逮捕的人太少我准备开除我之前,我辞掉了工作,这将是我在旧金山度过的最后一个星期六的晚上。雷米和李·安先到旅馆去看望他的继父。我身上有了用于旅行的钱,所以在楼下的酒吧喝的有点醉了。当我上楼和他们聚会,已经是很晚之后了。开门的人是他的继父,一位戴着夹鼻眼镜的气派十足的高个子。“啊,”我一看到他就开口。“邦库尔先生,您好吗?Je suis haut!”我大声的喊着。我原先的意思是用法语说:“我在喝酒,喝的有点醉了。”可是用法语说出来根本是胡话。医师的表情迷茫。雷米被我弄得紧张不已,红着脸盯着我看。
我们去了一家高级的餐馆,那是位于北海滩的艾尔弗雷德餐馆。五个人的吃饭钱包括酒水,让可怜的雷米足足花费了50块钱。紧接着发生了最为糟糕的事。坐在艾尔弗雷德餐馆酒吧里的,不刚好是我的老朋友罗兰·梅杰吗!他刚从丹佛过来,在旧金山的一家报馆找了一份工作。他浑身醉醺醺的,胡子也没有刮过,邋里邋遢。我正把一个高脚的酒杯放到唇边,梅杰就跑了过来,使劲的拍了一下我的背。他一屁股坐在邦库尔医师的身边,越过医师的汤盘跟我讲话。雷米的脸胀得通红,如同甜菜头一样。
“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好吗,萨尔?”雷米笑着说,声音很勉强。
“旧金山《阿尔戈斯报》的罗兰·梅杰,”我认认真真的说。李·安狠狠的盯着我。
梅杰凑到邦库尔先生的耳边,开始大肆吹牛。“您喜欢教中学的法语课吗?”他粗声粗气的说。
“对不起,我不是教中学法语的。”
“哦,我还以为您是教中学法语的呢。”他故意装出粗鲁的语调说。我想起了在丹佛的那个晚上,他不让我们举行聚会的那个情景。但是我原谅了他。
我对所有人都原谅了。我放弃了所有东西。我有点儿醉了。我开始对医师那年轻的太太谈论着月光和玫瑰。我喝的太多,几乎每两分钟就要去一趟卫生间。去的时候要从邦库尔医师的膝盖那里跨越而过。一切都濒临着崩溃。我停留在旧金山的日子即将过去。雷米再也不会跟我说话了。这简直可怕至极,因为我真的爱雷米。而我是这世界上极少数明白他是多么真诚的、不同寻常的人之一。他要再过许多年才能逐渐忘记这件事。当初我从帕特森给他写信,提到自己横穿美国的6号线旅行路程。跟那个时候比起来,现在的情况简直糟糕透顶。我已经到了美国的尽头——没有其他可去的地方——除了返程,没有别的路可走。我决定这次旅行至少要绕一个圈子:我当即就决定去好莱坞,然后经过德克萨斯,回去看看我在牛轭湖那边的朋友们。其他的事情让它们见鬼吧。
梅杰被人从艾尔弗雷德餐馆赶了出来。反正晚餐已经结束了,我便去陪着他。意思就是说,雷敏建议我跟梅杰一块去喝酒。我们在铁壶酒吧找了张桌子。梅杰高声的嚷嚷:“山姆,我不喜欢酒吧里的那个人。”
“嗯,杰克?”我问他。
“山姆,”梅杰说,“我觉得我应该过去揍他一顿。”
“不要,杰克。”我继续模仿着海明威那简明扼要的口吻。“我们待在这里,看看还会发生什么。”最后我们两个人在街角上喝的颠三倒四。
到了早晨,雷米和李·安还在熟睡。我带着些许的悲哀看着那一大堆还没有洗的衣服。我们两个人原本是准备在棚屋后面用本迪克斯洗衣机洗的。毕竟待在那些黑人妇女中间,听斯诺先生没完没了的笑着,总是一件让人欣喜的事情。我决定离开。我走到了外面的走廊处。“不,该死的。”我自言自语的说。“我做过了保证,在没有爬过那座山之前绝对不离开。”那座山位于峡谷神秘地通往太平洋的一侧。
所以我又在这里逗留了一天。那天是星期日。热浪来袭,不过天气还算好。下午3点太阳变成了火红的。我开始爬山,大约4点的时候登顶。我向周围看去,那些可爱的加里福尼亚三角叶杨以及桉树,似乎在静默中思考着。山顶附近没有其他的树,只有小草和岩石。海岸岩顶上有一头吃草的牛。除了几座山麓丘陵,前方就是太平洋了。浩瀚而蔚蓝。如同一堵高高的墙面一样的白浪,从传说中旧金山雾气产生的土豆地渐渐的逼近这里。一个小时之后,雾气就会通过金门湾,把这浪漫的城市笼罩在一片雪白。一个年轻人握着女朋友的手,口袋里装着一瓶托考伊白葡萄酒,在悠长见不到头的白色人行道上,缓缓的上着坡。这就是旧金山,漂亮的女人站在白色的门道里,等着她们的男人。还有科伊特塔、内河码头、市场街和十一座热闹的小山丘。
我头昏眼花的转悠着,认为自己会像做梦一般摔下悬崖。哦,我爱的姑娘在何方?我思索着四下的寻找,正像我已经在下面的那个小小世界上已经到处找过了一样。呈现在我眼前的,是原始雄壮的美洲大陆。向远方眺望,是升腾起的尘埃云朵以及棕色蒸气的灰暗的疯狂的纽约城。东部有一些棕色和神圣的意味。而加利福尼亚是一片纯白的单纯无脑——至少当时我是这样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