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个朋友和我说,他一个月光随礼就花掉了上万块钱!“升学宴”、“婚庆宴"、"满月宴"、"丧葬”这是必须去的,还有,单位领导去外地看病得花俩“路上买点吃的”钱,朋友从外地带孩子来,也得给点“见面礼儿”……
人一生总要有欠人家的时候,有的欠钱,有的欠情,而谁都躲不开的是欠"人情债”,从生到死,一直在还“人情债”,同时也在接受别人还自己的“人情债”!
是啊,人情来往本来就是这样,你不来我不往,你若来我就往,或者“往”的次数更多,或者超过“来”。听起来很世俗,但现实生活就是这样。不过,在人际交往中,平时还是尽量少欠人情债。为了人际关系的畅通无阻,不欠人情债是显然不可能的,但我们可以尽量少欠,可以在不去麻烦别人时尽量不麻烦,可以不去动用的关系尽量先别动用,这样做,也是为了人脉的可持续发展。
有一位市长说:“这年头,欠什么债也别欠‘人情债’,欠了人情债,有时得拿原则还。还不起呀!”这话耐人寻味。
“人情债”有多种多样,有属于贪婪欠下的人情债,如取之无道、不明不白地收受他人钱财,“债主”有所预谋,先行一步地设下了“感情投资”的陷阱。也有的属于碍于情面的人情债,如亲戚朋友间的交往大大超出了“礼尚往来”的赠送。还有的是投其所好的人情债,如你喜爱金石书画,或有收藏瓷器、文物等古玩的爱好,对别人送来的东西本知道不该“无功受禄”,可是因为喜欢,爱不释手,这大概也属于“贪婪”的一种。
特别是有一种“有恩于你”的人情债,如过去保护过你,或搭救过你,或是在你危难时“拉”过你,甚至救过你的命……这种种“人情债”,到头来,有时可能是要你以牺牲原则为代价去还债的。
除了最后一种,当时大多不能自已以外,其它几种,只要心中尚有原则底线,都本该拒绝,也能拒绝。一个人在真理面前要勇于说“是”,同样在谬误面前也要勇于说“不”。只会说“是”而不会说“不”的人,并不一定就有好人脉,迟早有一天要栽跟头。
欠最后一种人情债的人,要心存报恩之念,不能忘恩,但也不能以牺牲原则去报个人之恩,要凭自己的良心为前提。
欠“人情债”,除相当多的人由于贪婪所致,也有不少人是碍于情面,因不善于拒绝而造成的。老领导、老战友、老同学,或师长,或前辈,或亲戚,或乡邻……总之都是些有交情、有来往的人,拉不下脸来,不好意思拒绝,也怕人家说“发了财或当了官架子就大了”、“六亲不认了”,相当多的情况下是勉为其难。
因此,为了少欠人情债,就要学会拒绝。拒绝,是一种智慧。不一定拒绝了就伤害对方。拒绝不必过于生硬,可以诙谐与幽默,可以既坚持自己的操守,又不让对方下不了台。许多时候,“碍于情面”或“怕对方下不来台”等说词,都是给“贪婪”开脱的。
物质既是一种**,又是人们追求与满足欲望的本能魔力。一个人如果能够在物欲面前勇于理智地拒绝,那决不是一般修炼所能做到的。法国作家法朗士在一篇小说里写过一个教士,这个教士能把一个妓女规劝得皈依了天主,而他自己却不能在美色中自拔,最后终于崩溃。
所以说,人在交际中必要的人情还是需要的,但平时要尽量少欠人情债,尤其不要欠那种因贪婪所致的人情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