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帝王康熙传

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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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皇帝在十五年十月派遣工部尚书冀如锡、户部侍郎伊桑阿前往江南省(今江苏、安徽)淮安、扬州视察河工,行前特别叮嘱:“河工经费浩繁,一直未见成效,沿河百姓甚受其困。这次你们前去,务必实心相视,将河上利害情形体勘详明。各处堤岸应如何修筑,务为一劳永逸之计,不得苟且塞责。如勘视不审,后复有事,你们要负责任。”这道谕旨,提出的务为一劳永逸的方针,体现了康熙皇帝全面整治河道的坚定决心和指导思想。一劳永逸旨在虑及久远,力争根治,避免短期行为、草率从事;是积极的、负责的方针。

治河方针确定后,康熙皇帝立即着手各项准备工作。康熙十五年十二月,他命江南淮、扬所属沿河地方栽植柳树,以备河工需用。次年二月,经吏部议准,慎选河员,并实行久任制,规定:嗣后凡河工道员缺额,由总督保题曾任河职、尽心河务者;其未任河职,才品优长,亦可题请。至于现任河员,果能尽心河务,应升授其他职务者,可以以升衔题留原任;升转时,仍照所升之职升用。同月,因原河道总督王光裕无治河之才,康熙皇帝将其解职;经吏部尚书明珠推荐,升任安徽巡抚靳辅为河道总督,并派遣吏部侍郎折尔肯、副都御史金焦,前去会同新任总河察审河务。

靳辅,字紫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九年(1652),考授国史馆编修。顺治十五年(1658),改内阁中书,迁兵部员外郎。康熙初年,自郎中四迁至内阁学士。康熙十年(1671),授安徽巡抚,政绩优著。康熙十五年,因其实心任事,加兵部尚书衔。不久,又升濯河道总督。可见,康熙皇帝把实现一劳永逸的治河方针寄托在靳辅身上。

靳辅感激康熙皇帝知遇隆恩,孜孜图报,康熙十六年(1677)三月受命,四月初六即赶赴宿迁总河行署就任。总河行署原在山东济宁,后又移驻淮安清江浦。河工行署的一再迁徙,标志治河重心已从单纯保证漕运,转向全面治理。他莅任之初,除随时向幕宾陈潢请教之外,并遍历河干,广咨博询,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实地考察。无论绅士、兵民以及工匠夫役人等,凡有一言可取、一事可行者,莫不虚心接受采纳。他研究了我国历代治河的利弊、得失,主张继承明代河臣潘季驯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理论,并结合实际灵活运用。他体会康熙皇帝“务为一劳永逸之计”的谕旨,在《河道敝坏已极疏》中,批驳了只知保运、不求治黄的错误做法,提出了统筹全局,将河道运道一体,彻首尾而合治的指导方针,并将治河应行事宜分拟《经理河工八疏》,呈交康熙皇帝审批。

《八疏》每疏一事,提出五项工程和三项保证措施。五项工程是:一、挑清江浦以下,历云梯关,至海口一带河身的土,以筑两岸之堤;二、挑洪泽湖下流,高家堰以西,至清口引水河两道:三、加高帮阔七里墩、武家墩、高家堰、高良涧至周桥闸,残缺单薄堤工,构筑坦坡;四、筑古沟、翟家坝一带堤工,并堵塞黄淮各处决口;五、闭通济闸坝,深挑运河,堵塞清水潭等处决口,以通漕船。其三项保证措施是:一、钱粮浩繁,须预为筹划,以济工需;二、请裁并河工冗员,以调贤员,赴工地帮助办事;三、请设巡河官兵,共六营五千八百六十名,配置浚船二百九十六只,以经常维修、保护堤坝。各项工程初步估算需银二百万余两,后逐步增至二百五十余万两。需用人夫数量也很大,仅第一项工程每日即需十二万人,加上其他各处工程每日约需二十万。

康熙十六年(1677)七月十九日,议政王、大臣等遵旨议奏:因用财力人力太大,建议先酌量修筑紧要之处,待事平之日再照靳辅大修方案修治。对此,康熙皇帝未允,令靳辅继续论证。靳辅经反复筹维,再三勘阅,于同年十二月再上《敬陈经理河工八疏》。此疏对前一方案稍做调整,主要是挑浚黄河人夫,因以独轮车代替肩挑,并将工期由二百日延至四百日,故可从原拟每日十二万减至三万人。洪泽湖下流、高家堰以西至清口的引水河,原拟二道,因年内已经挑浚挖深、疏通一道,故再挑一道即可。原二疏、三疏、四疏所列各项工程仍坚持原案,靳辅坚持说:这些急宜修筑,断难议缓。个别工程还有所补充。如清江浦以下历云梯关至海口挑浚黄河工程,在原定遥堤之内,加筑缕堤和格堤。以缕堤束水,以遥堤、格堤防冲决。并以同样方法修筑清江浦以上至徐州黄河两岸河堤。

靳辅的治河方案彻底贯彻一劳永逸、全面修治的方针,因此,得到康熙皇帝的大力支持。康熙十七年(1678)正月,经议政王大臣等议复,康熙皇帝批准实行,支给正项钱粮二百五十余万两,限定三年告竣。自此,清初大规模的治河工程全面展开,并逐步取得成效。

三年完成治河工程大者六项:一、导黄入海工程。疏浚黄河下游河身,增筑两岸堤坝,使淤塞十年的海口开始通流,为其他各项治河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改移清口工程。封闭原新庄闸运口(清口),另辟七里闸为运口(南运口,也称清口),使运口与黄淮交会之处隔远,防止黄水内灌,利于清水外流,减轻运河淤垫。三、高家堰工程。高家堰位于洪泽湖与高邮、宝应诸湖之间,其最大功能是挽湖束水、捍淮敌黄,同时也是运河的屏障。靳辅将诸决口尽行堵塞,自清口至周桥九十里旧堤全都增筑高厚,周桥至翟坝三十里创建新堤。仍留减永坝六处,以备旱时蓄水济运;涝时泄水保堤。并于堤外帮筑坦坡,坡长为堤高的八倍,在其上种草植树,护堤效果极佳。四、清水潭工程。清水潭逼近高邮湖,地势洼,受害尤重,最难修治。靳辅先堵塞高家堰各处决口,令淮水尽出清口,刹其上流水势;并挑山阳、清河、高邮、宝应、江都五州县运河,塞决口三十二,疏其下流水路,然后专力图治清水潭。靳辅吸取了前人在决口下埽填土,随下随流的教训,采用避深就浅,在决口上下退离五六十丈为偃月形,抱决口两端而筑之的方法,筑成一道西堤,长九百二十一丈五尺,一道东堤,长六百零五丈,更挑一道绕西越河,八百四十丈。靳辅上奏康熙皇帝:七州县田亩尽行涸出,运艘、民船永可安澜。对此,康熙皇帝非常高兴,特命名新河曰永安河,新堤曰永安堤。五、归仁堤工程。将旧堤加高培厚;挑一条引河,并用其土筑一道大坝,以抵挡睢水,及永垌、邸家、白鹿诸湖的水,使其不能侵淮,而由小河口、白洋河两处流入黄河,助黄刷沙。六、皂河工程。皂河是靳辅在骆马湖旁另开的运河,长四十里,上接迦河,下达黄河,行驶安全,便于挽运;又从皂河向东,经龙冈,岔路口到张家庄二十里,挑新河三千余丈,并移运口于张家庄,以防黄水倒灌。靳辅在治河过程中也遇到过很多困难。主要是又发生了两次大水,河道一再决口。先是杨家庄决口,至康熙二十年年底刚刚闭合龙门,第二年正月,再度溃决,经奋力抢修月余,才得以重新筑塞。不料宿迁徐家湾险工又漫决百余丈,即刻督夫抢修,于三月中旬堵塞。这时,他一面勘察各工,督令缮修,一面疏请钦差阅视河工,其疏刚刚奏入,又有肖家渡民堤坐陷,决口九十余丈。这些问题的出现,本不足为怪,但有人却试图借机全盘否定靳辅的治河功绩。

(1682)五月初八,康熙皇帝根据靳辅要求,遣户部尚书伊桑阿、左副都御史宋文运等四人前往江南勘阅河工。尚未出发,候补布政使崔维雅奏呈所辑《河防刍议》《两河治略》两书,并条议二十四款,对几年来的治河成就一概予以否定,主张拆毁所有工程。康熙皇帝命勘阅河工大臣带领崔维雅,会同总河靳辅认真研讨上奏。行前,康熙皇帝将伊桑阿等召至御座前,叮嘱说治河不在空言,而在实行,不可不慎重其事。你们前去务必与靳辅公同商酌,加意看验,不要各执己见。凡所议事宜,必须逐一上奏。

尽管康熙皇帝告诫勿存偏见,但勘阅河工户部尚书伊桑阿等人,还是用挑剔的目光看验黄河两岸堤工,并归仁堤、高家堰、运河、皂河等处工程。然后回到徐州,以崔维雅条陈二十四款质问靳辅。靳辅毫不气馁,逐条回答、批驳,有理有据,使伊桑阿等人感到若照崔维雅的主张,拆掉另筑,也难保其必能成功,因而无法定论。十月,伊桑阿等人向康熙皇帝奏报:现在肖家渡决口九十余丈,宿迁、沭阳等处田地淹没,黄河不归故道。本年粮艘虽已北上,将来运道仍不保靠。至于所建工程,多有不坚固、不合格之处,与一劳永逸之言大不相符,应将该督并监修各官,从重治罪,其不坚固、不合格等处,责令赔修。与此同时,靳辅也上疏申辩说:河道全局已成十之八九,只有杨家庄以下一百四五十里河身未经大通,肖家渡新决口未经堵塞。肖家渡虽有决口,而海口大辟,下流疏通,河道腹心之患已除。堵塞此口,其事实易,断不宜有所更张,致前功尽毁而酿后患。

康熙皇帝初阅崔维雅条奏二十四款,感到似有可取,及见靳辅回奏,又觉得崔维雅所奏事宜,甚属难行。他既想继续任用靳辅,令其完成治河任务;又不能不正视河工出现的失误,未能如期完成的事实。因此决定将靳辅革职,戴罪督修;修筑各官革职,戴罪监修,限令尽快堵塞肖家渡决口。但考虑河工关系重大,所需钱粮浩繁,若责令赔修,恐贻误工程,仍准动用钱粮,勿得借端科派,扰累小民。崔维雅的条奏二十四款,遭到彻底否决。

康熙二十二年(1683)七月,大工次第告竣。康熙皇帝高兴地对工部官员说:今河流得归故道,甚为可喜。以后更要严谨,勿致疏防,方为尽善。事实使他认可了靳辅,同年十二月,命复靳辅河道总督职。次年七月,奉差福建广东展界的内阁学士席柱遵旨回奏:“曾见靳辅颜色憔悴,河道颇好,漕运无阻。”康熙皇帝听后感慨地说:“今河工已成,水归故道,有益于漕运和商民。假使轻易改用他人,必至贻悔。”

靳辅治河贯彻了一劳永逸的方针,但若完全实现一劳永逸的目标,尚任重道远。问题不断地出现和发生,从主事的皇帝到治河官员要做的事还很多。为此,康熙皇帝曾六次南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