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遇到一些问题真的很棘手,无法给自己一个时限去做决定,在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把眼前暂时解决不了、又不能丢掉的棘手问题先搁在一旁,等有空再回来好好“研究”。
事实上,这也是政府官员和一些企业高级主管在面对重大政策或重大问题无法解决时,最常用的一种处理模式。对于某些问题来说,这种“再研究决定法”是有其存在必要的,而且是相当有用的,它并非是一种敷衍推脱的借口。
“再研究决定战术”在决定的目标上是以“决定的品质”为主要考虑的,而以时间或是其他因素为第二目标。这也就是说,宁可多花一些时间,或者不计物资成本,也一定要把这个决定做到尽善尽美为止。通常这类决定,都是关乎众人利益,或是对社会、组织有非常深远影响的重要决定。因此,即使时间不多,你也不能忽略“决定的品质”。
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这类“决定品质”重于“时间成本”和“其他决定成本”的决定时,你就可以运用这招“再研究决定战术”来处理。
例如,你想换个房子,这对整个家庭,不管是家里的老老少少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你要考虑到你和太太上班的便利性、孩子上学的问题,还有老人需要户外活动的空间,像是公园、社区活动中心等。对于这样一件影响重大的事,你不仅是急不得,而且在没有达到一定品质时,一定不能妄下决定。因此,这个决定宁可从长计议、谨慎研究,花再长的时间也无所谓。否则,没有考虑清楚就贸然搬家,到时后悔也来不及了。如果你搬家是因为工作的关系,而且有时间上的限制,那么你就不适用采取“再研究决定法"了。
“再研究决定战术”是专门处理一些疑难杂症的招术,就算这个方法到最后实际解决问题的比率不高,这也是很正常的现象。这是因为,需要再研究的棘手问题总是要经过一段长时间研究后,你才会发现这个问题根本“无解”。此时,你就要把这个问题列为“放弃决定法”的范围,决定放弃它。
这是处理所有问题的基本程序。表面上看来,“再研究决定法”没有什么效率,可事实上,它帮你把那些根本就不可能短时间内解决的恼人问题,全部“打包”处理,让你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那些有时效性或是较容易解决的问题。否则,你一天到晚忙于这些琐事之间,该研究的事情不研究,该放弃的垃圾不放弃,这势必会影响到你目前的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