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事的眼光

租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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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出校门接触社会的年轻人往往慨叹这个社会处处都是陷阱,简直寸步难行,实在是太复杂了,让自己无所适从,只有无奈地低吟: “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真假看个清清楚楚。”

人类社会,的确有充满诡诈、欺骗的黑暗面。为了私欲,有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所以这个世界上充满了陷阱,让人防不胜防。在社会上行走,如何识破陷阱、避免踏入陷阱是不可不知的。

初入社会,要认识陷阱相当不容易,因为陷阱都经过设计、伪装,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就像猎人的陷阱,上面都要覆盖上树枝草叶,让路过的动物看不出来。

要认识陷阱不容易,但要了解陷阱的本质却不难。陷阱形形色色,无法予以归类,但制造陷阱却只有一个最高的原则,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

我们不时会从各类报刊上看到各种骗子落网的报道。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可以发现一个简单的事实,绝大部分骗人的手法都不高明,骗子的智商也不见得有多高,他们都是利用人的弱点来行骗。

在城市中生活的人群,不是租房就得买房。而由于在租房的过程中资金流量较大,坑、蒙、拐、骗的事情就经常发生。

刘祥在广州已工作了3年,最近打算结婚,不能再住公司提供的大宿舍了。没办法,他只得去租房。

一天,报纸上一则房屋出租的信息吸引了他,大小合适,地段好,价钱也相对便宜。刘祥觉得挺适用,于是便根据广告上所留的电话和房东联系。

因为是第一次租房,同事们给刘祥提了很多建议,包括地理位置、价格、朝向等等。说得最多的就是骗子多、水深,目的是提醒他留心,不要上当。

有了大伙的提醒,在与房东张越接触的过程中,刘祥格外小心,不但查看了张越的身份证和房产证,还留下了复印件。

看到房客对房子如此满意,房东就建议刘祥,干脆一次付半年的租金,这样还可以便宜点。想到有近千元的优惠,刘祥当即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协议。在付了半年的租金6000元后,刘祥高高兴兴地拿到了房门的钥匙。

第二天下午下班后,刘祥携未婚妻兴高采烈地去收拾房子,可钥匙却怎么也打不开门。既没拿错钥匙也没走错门啊?跟几位邻居打听后才终于找到了房东,原来他已换了门锁。但此房东已不是昨天的张越,他自称姓李,听完刘祥的诉述后,李先生愤愤地说“这房子是我的,与你办租房手续的其实也是个租客,他已2个月没付房租了,太不像话了!”

刘祥一听,原来与自己签约的是一个假房东,顿感自己上当了。因为真房东没拿钱,他只得自认倒霉,钱花了,房也住不成。

回到单位后,刘祥与同事谈起这件事,同事们很激动:“提醒过你吧,还是被骗了,没准是真假房东演的一出骗人的双簧戏,‘房虫’专干这种事。”

回忆租房时和两个房东打交道的过程,刘祥越想越觉得同事讲得有道理,就去找房东李先生理论,质问那假房东为什么有房产证。而李先生反问刘祥看清证件的真假没有,称自己手里的房产证才是真的,要不信可到房管局查去。刘祥说你们可能是一伙的,可李先生一句“你有什么证据”就把刘祥给顶了回来。刘祥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在房屋租赁中,各式各样的陷阱和骗局层出不穷,总结起来,大概有以下5种。

1‘押房"游戏

所谓“押房”就是短进长出,房屋的出租者并不是房屋的真正产权人,他也是租别人的房子。他在租房时所订的租期较短,通常为1个月,长的也不过2个月,支付的租金相对较少。在取得房屋的居住权后,然后再将房屋转租给他人,而租期最少在半年以上。通过这一进一出,赚取再租者的差价。完成这一进一出后,始租房者就开溜了。押房骗局是租房中发生得最多的,一些“房虫”常常以此为营生。

胡某是某房屋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他以工作之便获悉某处一个二居室有出租意向。胡某决定以“押房”方式赚取差价,即先从房东手中租房,然后高价转租给他人。

交易很快达成,他先以假身份证与房东签订了为期2个月的租赁合同,履行了租房手续,而后他又私下将该房租给来公司找房的李小姐。与李小姐签订1年的租赁合同,收了32000元的押金和年租金后,他就离开了所在的房屋中介公司。

对于防止"押房"这样的骗局,租房人一定要仔细审查房屋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或使用权证原件、房东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要注意从房东的言谈举止中观察他是否熟知房子基本情况和周围环境状况,要通过街坊四邻了解房屋状况及房主情况,从而判断房东的真假及其所言的真实性。不要轻易被优惠条件打动,租金最好一月一交,不要轻易预交大额租金。

2.“跷脚”房屋

“跷脚”房屋是房屋中介赚取中介费的一种把戏,因为中介的任务就是提供房屋信息,协助办理租房手续。但有时市面上并没有太多的房源可租,中介就设置一些圈套,让已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法完成。而此时,按照中介协议,客户在签订完合同后再出问题,中介费是不退的。

“跷脚”房屋就是在客户与房主签订完房屋租赁手续后又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这大部分都是房屋中介有意为租房者设计的圈套。中介与房东串通后,先以比较优惠的条件吸引房客,待一切手续完备客户要人住时,一些意外的问题出现了。但无论客户是否满足新的条件,租或不租,已收的中介费是不退的。

张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租用了一套独用住宅,除支付给房东8000元的租金及押金外,他按要求支付给中介公司2500元的中介费,其后与房主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3天以后,正当张先生张罗着要搬进新家时,中介公司给他来了个电话,称房东的母亲不同意以如此便宜的价格把房子租出去,因为她也是产权人之一,她有相应的权利。房东母亲的出现让张先生左右为难。要住吧,得大幅提高租金,不住吧,2500元的中介费就打了“水漂”。

对于这样的骗局,租房者一般都是防不胜防。租房者和出租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而租房者一般处于弱势。

预防这类骗局的方法:一是找信誉好的中介公司,二是委托律师协助租房,三是在与中介签协议时将所有的因素考虑进去,在中介协议中注明租房中的一切问题都由中介公司负责解决。

3.假房东

这是个体“房虫”最熟的游戏骗局,通常他们都与真房东勾结,持有相应的证件,假冒房东。一旦他们与租房者达成协议履行了交款手续后,假房东逃遁,真房东出现,导致租房协议无效。

刘先生花了1000元的信息服务费,委托中介公司帮助租赁一套三房一厅的房屋。中介公司当天即物色了一套月租金2500元的房子给刘先生。刘先生与房东联系并查看了相关的证件后,双方约定,租金首付1年。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刘先生支付了3万元。

刘先生入住了2星期后,令他始料未及的是,真房东以讨租金为名找上了门。他告诉刘先生,该交房屋租金了。

要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辨别真假房东有一定的难度,但稍加留意仍然会察觉其中的纰漏。遇上租金特别低、要求半年付或年付租金的房子时,承租者应保持清醒,让房东出示产权证或使用权证是最起码的要求。另外,房客可通过邻居了解房东的情况,判断房东的真伪。

4.中介协议暗藏“猫腻”

房屋中介为了赚取中介信息费,在中介协议上设计了很多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即使房客租不到房,那也不能退中介费。

付小姐与某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委托书。付小姐告知业务员,自己需要租赁一房一厅、租金2000元以下的房屋。业务员当即要求付小姐先交纳100元信息入网费和1500元的中介服务费。

交齐了钱款,业务员让付小姐立即到某小区看房,而到小区后房东却告知业务员临时有事。业务员将房东的联系电话及姓名给了付小姐,让他们自己另约时间。

第二天上午,付小姐与房东通了电话,房东说房屋租金每月绝对不能低于2500元。因为价格无法接受,付小姐打消了租这套房子的念头,但她却发现自己所付的中介费无法索回。原来,中介公司拟定的委托书有言在先,委托方与房东交换联系方式后即视为其代理服务完成,无论是否租到房,其中介服务费都不退还。

对于租房、买房这一类的经营活动,各地的相关部门都制定了规范的合同文本,所以在租房时,消费者有权要求中介公司使用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房屋中介示范合同文本,对中介公司提供不实住房信息应设定违约责任。

5.马路中介人去楼空

马路中介就是一些未在工商部门注册、没有固定办公地点的中介,这些中介往往在收钱后便一走了之。

王小姐因急需租房,于是从马路广告中找到了2家中介公司。王小姐与两家“马路中介”分别签订了房屋租赁委托协议,并分别向2家中介公司各交了400元中介费。几天后,一家中介公司给王小姐介绍了一处房源,王小姐听了介绍表示不满意,这家中介公司从此就“人间蒸发”。另一家中介公司给了王小姐7个租房信息,结果无一信息真实。王小姐上门要退中介费,但这家公司也无影无踪了。

为了防止遭受“马路中介”的欺骗,租房者在选择中介公司时,一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慎重下单委托,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