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老北京说,旧时京城地界的火神庙,遍布区、县、乡、镇,多至十七处。我想这可能由于土木结构的四合院,大量使用易燃的木材、席箔、油麻、老漆之故,防火能力极为薄弱,稍一不慎,就会酿成火灾。旧时,京城水系不发达,远水不解近渴,连紫禁城里都不得不在各处宫殿的前院里,设置硕大的储水铜缸,以便不时之需。而老百姓居住的狭窄胡同,有的连车轿都难通行,一旦发生火警,根本驰救不及,只好任火势蔓延,烧光为止。
火神庙
所以,中国人才不得不求神拜佛,祈福祛灾,保佑平安。对住户来讲,防火胜于防盗,盗只光顾财物,火则毁灭一切。于是,北京人对火神便格外敬畏有加,拜祭这位红脸神仙的庙,也就多了起来。
火,对于人类来讲,功效非凡。要是一直茹毛饮血的话。也许至今与其他动物无甚区别。自从原始人掌握了火种以后,便和其他动物分道扬镳,走上了进化发展的道路。所以在西方神话中,把火种的取得,归功于一位叫普罗米修斯的神,他甘愿忍受重罚,忍受秃鹫的啄食,把巨石推到山上去,也要把火偷到人世间来。在中国古代传说里,钻木取火的燧人氏,虽然并未因此而犯了什么天条,受到处分,但也好像没有什么纪念他的节日,凭吊他的庙宇之类。说来令人不平,纪念屈原,还年年端午要裹粽子,而对用来煮熟粽子的火的发明者,却无任何表示。
其实,神农氏,燧人氏,有巢氏,为炎黄子孙能够屹立在地球上,存活下去,发展起来,作出多大的贡献啊!要不是有巢氏给我们改善了居住条件,说不定我们会像那头盖骨失踪的北京猿人一样,至今还在周口店的洞穴里安营扎寨呢!
然而奇怪的是,千百年来,老百姓却怀着怖畏之心,向那红面孔的火神爷顶礼膜拜。这很可以了解中国人欺软怕硬的性格。燧人氏的火,不过烧饭煮菜,而火神爷的火,却是要烧掉有巢氏的房子的。所以谁厉害,就拍谁的马屁,就对谁磕头如捣蒜,就对谁山呼万岁。
明朝永乐皇帝定都北京后,在后门桥,也就是现在的鼓楼南大街,盖了一座北京最堂皇、最气派的火神庙。我想这是他借以显示统治威权的举措。他很擅于利用意识形态的作用,只有让你感到震慑,感到畏惧,像感到火神爷那样烧得让你战栗似的恐怖,才能在精神上制服得老百姓不敢造反。火神的威吓,符合帝王统治术的需要。永乐也正是用滥杀无辜,大开杀戒的镇压手段,御临天下的。由于明代的这位帝王,崇拜火神,提倡火神,包括他夺取他侄子的天下,也是打到南京,一把火把惠文帝烧得不知下落。在他的带头作用下,这座沿后门河,滨什刹海的王灵官庙,一时间,香火颇盛。
明代文人袁中道,有一首《过火神庙》诗,写的就是这座庙宇,时适仲春的旖旎风光。
作客寻春易,
游燕遇水难。
石桥深树里,
谁信在长安?
来自湖北公安的袁氏三兄弟,是反潮流的文人,求官赶考在首善之地,很不习惯北京的风沙和干旱。忽然,有一天,能在后门桥附近发现一片难得的绿水,水中的莲荷,点水的蜻蜓,浓密的垂柳,啁啾的鸟语,自然心旷神怡,随即赋诗一首,将这美好的印象定格下来。
这首诗的题目虽然名为《过火神庙》,但是他对那庙里供奉的王灵官,为永乐所封的火神,未加渲染,看来此公对这位红脸神仙,大概不感兴趣。袁中道是一位具有进步思想、具有叛逆意识的文人,我想他没准认为,取火的燧人氏不被虔诚敬仰,而放火的王灵官却受到优渥待遇,有点不以为然吧?
就在袁中道逛过这座火神庙后不久,一场大火,将整个庙宇烧成废墟。明朝万历年间,发生在地安门外的这场火灾,实在极具讽刺意味。火神爷烧了自己的庙,竟成为一时间里京师百姓饭后茶余的笑谈。
其实,在觅地建庙之初,当然不是火神爷自己,而是工部衙门的官员,具体操作的人员,确实考虑到火神庙万一着火的难堪,就物色这块有湖有河的风水宝地。谁知明清两代城市的消防设备,只是那种利用唧筒原理,靠人力抽压将水喷送出去的,人们称之为“水龙”的器械。第一,射程有限;第二,高度不够;第三,就像那句成语——“杯水车薪”所说,这种救火工具,对于烧得稍为炽烈一点的火灾,根本无能为力。尽管火神庙就在后海旁边,也只能眼看着它烧成灰烬。
王灵官都救不了自己,还能指望他佑庇这一方土地吗?
火神庙烧毁,只是区区一座庙宇而已,而相隔三百年后,发生在一八六〇年(咸丰十年)的英法联军,一九〇〇年(光绪二十六年)的八国联军的火烧圆明园,以及这一年的六月十三日起,义和团的疯狂纵火,才是北京有史以来损失最惨重、破坏最严重、后患最沉重的特大火灾。
火神爷算老几,要真是放起火来,还是人比神仙厉害。到了这种时刻,恐怕连火神爷也不得不甘拜下风,不得不退避三舍,到底还是番邦的鬼子厉害,到底还是放下锄头,拿起武器,头裹红巾,刀枪不入的农民兄弟厉害,生把北京城陷于一劫不复的火海当中。
从史料中摘抄出来的这些场景,真令人惊心动魄啊!
“夷人烧圆明园,夜火光达旦烛天。”(李慈铭《越缦堂日记》)“夷人至海淀,即招集畿辅亡赖,纵之大掠,遂至挂甲屯诸处。园闭,夷以巨炮击坏之而入,尽取其金宝以去。”(同前)
“夷人二百余名,并土匪不计其数,同入清漪园东宫门将各殿陈设抢掠,大件多有损伤,小件尽行抢走。”(九月初三日守园官奏折)
“八月二十四日,闻夷人已退,乘车回园寓一顾,则寓中门窗已去,什物皆空,书籍字帖,抛弃满地,至福园门,则门半开,三天,书籍亦狼藉散于路旁。至大宫门,则闲人出入无禁。附近村民携取珍玩文绮,纷纷出入不定,路旁书籍字画破碎抛弃者甚多,不忍寓目。”(鲍源深《补竹轩文集》)
“二十七日,闻圆明园被夷人劫掠后,奸民乘之,攘夺金物,至挽车以运,上方珍秘,散无孑遗。”(李慈铭《越缦堂日记》)
“嗣因夷兵退出,旋有匪徒聚众抢掠。”(《夷务始末》)
“谕,现在洋人已退至黑寺,自圆明园一带,以至黑龙潭、太子府、沙河、清河等处地方,土匪仍复肆扰。”(《清实录》)
外国人烧了抢了以后,中国人也跟着又烧又抢,有过之而无不及。自北京建城以来,从来没有遭过这么可怕的劫难。
“义和团焚烧顺治门大街耶稣堂,又烧同和当铺奉教之房,又烧顺治门内天主堂,并烧医院两处,连四周群房约有三百余间俱皆烧尽,烧死教民不计其数。又烧西城根拴马庄,油房胡同,灯笼胡同,松树胡同,教民居住之房数百间,砍杀男妇教民无数。”(《庚子记事》)
“火宣武门内教堂,又连烧他处教堂及教民宅无算,京师大震。”(《庚子传信录》)
“拳匪即扑交民巷,至晚,忽四处起火,崇文门内所有教堂皆焚。是日,又烧灯市口及勾栏胡同等处洋房,火光甚盛,直至天明,犹然烟焰满天,余火未熄。”(《西巡回銮始末记》)
“忽见东北方又有烟焰上腾,彼拳匪今已至弃置之洋房。此等洋房,乃属于税关、教会及洋人者,彼等见无人拦阻,遂纵火抢劫,延烧甚广,火头共有十多处之多。其光灼天,逐渐烧成一片,约有半里之长,势愈凶猛。”(《庚子使馆被围记》)
“二十日九下钟时,火光又复大作,烟焰蔽日,作淡黄色,盖大栅栏有老德记药房,为西人所开者,拳匪往焚之矣。已而西南风大作,以致延烧四处,东尽前门大街,西尽煤市南河沿,又逾河而至月墙两荷包巷,正阳门楼亦被延及。是日,共计被焚店铺不下四千余家。至翌日,火尚未息。”(《西巡回銮始末记》)
“二十一日焚西单牌楼讲书堂,又延烧千余家。东城一洋货铺被匪纵火,又延烧四千余家。”(《庚子拳变记日要录》)——
……
人类历史,是一个由野蛮向文明逐渐过渡的过程。这其间,火的使用起到很大作用。但是,火给人类带来福祉、带来文明的同时,也带来灾难,带来不幸。虽然野蛮渐渐少下去,文明渐渐多起来,是个总趋势,但也保不齐,野蛮又猖獗起来,实行灭绝文明的大倒退。在我们中国历史上,这种短暂的或相当长时期的野蛮占主导地位的回潮,也是屡见不鲜的。
所有那些反文明的凶神恶煞,无论外国人,还是中国人,耍起野蛮来,也学这一条,当火神爷。一个“烧”字,统统化为灰烬。项羽一看刘邦占了上风,就本着你不让我得到,我也不让你得到的同归于尽的野蛮心理,一把火把阿房宫烧了个精光。由此开始,汉末的董卓,毁灭洛阳,用火;六朝的侯景,焦土建康,用火;唐末的黄巢,想在地图上抹掉长安这座城市时,也是用火。
秦始皇焚书,当然也用火,至少他还有一份理智,医学农林的书他还是不烧的。项羽把阿房宫烧得瓦砾不存,但长安都城无恙。而到了董卓、侯景、黄巢之辈,同样是放火,文化层次愈低,野蛮本性愈甚者,也烧得愈无选择,悉皆付之一炬。再想想十年浩劫期间,那些勇敢的其实更是无知的“革命”者,以除“四旧”的名义,所抄没的,所毁坏的,所烧掉的,所糟蹋的一切,其实与火神烧了自己的庙一样,这种时代逆流,便成为历史上的肮脏记忆。
这大概是普罗米修斯,或者燧人氏绝想不到的负面作用,当他们二位看到自己盗来或取来的火,竟还有这样可怕的功能,说不定也会生出一丝悔意吧?
说到底,人类自身的邪恶之火,是更要加以防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