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一农民,他们非要我当城主!

第7章 原来是第七章

字体:16+-

“这是桃子,下午你还给它浇水来着。”

江易宠溺地摸了摸妹妹的头。

“哇,这就是桃子吗?”

江芮眼里充满好奇。

“两个都给我吗?老大,还是你吃两个吧,我吃一个就够了!”

憨子抹了一把嘴角,嘴上和江易说着话,眼神却没看他,注意力全在桃子上。

“给你就拿着!跟我客气啥!”

江易一股脑把两颗桃子塞进憨子怀里,一副咱哥俩谁跟谁的样子。

“嘿嘿!谢谢老大!”憨子憨笑着接过。

殊不知这是他用寿命换来的。

只见他一手一个,各咬上一大口。

咀嚼几口后,他立马呆住了。

“咋了?”

江易急忙问道。

咋回事?不会有毒吧?不能够吧?

“怎么了?说话!”

江易赶紧伸手拍打他的后背,心想千万别有事啊,哥们儿还指着你活命呢!

啪!

一口果肉被他拍出来掉在地上。

憨子立马心疼地捡起来,扔进嘴里继续嚼。

吧嗒吧嗒——

泪水滴落。

“太好吃了!老大!这个东西太好吃了!呜呜呜呜……”

憨子眼泪鼻涕流了一脸,望着江易伤心地哭了起来。

对于天天捡垃圾吃的他来说,这简直是天上的神仙才能吃的东西!

江易心中满是无语。

还以为这货中毒了,白担心了。

担心他本人倒是其次,主要是担心他的账户余额。

看了看手里粉扑扑的桃子,他心想,真有这么好吃么?

再好吃,能好吃到哪儿去?

至于哭?

不信邪的他,浅尝了一小口,随后瞬间瞪大双眼。

“哦尼玛!”

紧接着,又是吭哧吭哧几大口。

“哦嚯嚯!”

吭哧吭哧——

“哇,呜呜,尼玛,我滴妈呀!这是个啥啊!怎么能这么好吃!好踏马甜啊!呜呜……”

桃子又脆又甜,汁水丰盈,入口满是果香,这种香味胜过他吃过的所有食物!

就是毛有点多,扎嘴……

江易终于绷不住了,眼泪止不住地流下。

傍晚。

夕阳西下。

一阵高过一阵的哭声,回**在桃源里。

三个从没吃过新鲜水果的孩子,相拥而泣,哭成了泪人。

在此刻,他们仿佛得到了救赎。

灵魂都得到了升华!

如果有人问他们。

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是什么。

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回答:

桃子!!!

……

寿命值+10!

……

第二天。

早上八点。

江易顶着黑眼圈起床。

昨晚把被褥分给了憨子,他和妹妹同盖一床被子。

这家伙除了烂命一条,啥也没有。

江芮这小丫头,踢了一晚上被子。

由于桃源里的温度,始终保持适宜。

所以他们带来的被子显得有些厚,其实盖一条毯子正合适,但他们没有。

怕妹妹着凉,所以她踢了一晚,江易盖了一晚。

身处末世,老百姓最怕的就是生病,他们可没钱看病。

今天江易决定出门处理赃物。

之前在黑风帮的人身上,搜到的玉石还在他兜里。

他决定卖掉赃物之后,再采买些生活用品,回来继续种地。

他发现他已经爱上了种地。

吃一个桃子就能加10天寿命。

要是天天吃,岂不是成神仙了?

以后非得把自己的寿命搞到9位数不可!

他暗自偷笑。

至于赃物怎么卖,去哪儿卖,他也早有定论。

本地集市肯定不行。

认识的人太多,加上本地帮派和商店的利益关系,不便在这边出手。

得去尽量远,而且靠近内城的地方。

那里的商店势力大,收货也不问来路。

简单在桶里捧水,搓了把脸。

江易破天荒地煮了早饭。

以前他们从来都是不吃早饭的,一天只吃两顿。

今天由于要出门干活,需要体力。

锅里还是一如既往的清汤疙瘩汤。

他只会做这个。

尝过桃子的美味后,江易觉得疙瘩汤都不香了。

以前他能喝两碗,今早连一碗都喝不下。

剩下的全被憨子包揽。

这货就是个饭桶,肚子没底似的,有多少装多少。

吃了几顿饱饭,憨子的脸色也不似以前那么苍白,终于开始有了点血色。

“出发!”

吃过早饭,江易换上了平时舍不得穿的皮夹克和牛仔裤,然后带上憨子和守卫者便启程出发。

今天要去大集市,得穿着得体,不然卖不上价。

江芮则留下守家。

这次去的地方不适合带她。

桃源里有吃有喝,又安全,山洞入口也只有他能打开。

上午9点。

三轮车咯吱咯吱驶出山洞。

江易坐在车斗里打盹。

刚出山洞,三轮车嘎一声刹车。

“城主大人,前方有个人类!”守卫者发出木讷的机械音提醒道。

江易疑惑地睁眼,见一根小腿粗的枯树干,横挡在洞口,一个人正躺在树干旁不知死活!

“我去!”

他大吃一惊,揉了揉眼睛。

只见这人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服,一头长发束成了马尾,脸上落了些碎木屑和土灰,但依旧能看出长得很漂亮。

五官小巧精致,脸型也很完美。

单从穿着来看,江易猜测应该不是一般人!

“怎么办?”

是放任不管,还是伸出援手?

以他的性格,肯定就放着不管了。

但这里可是自家门口!要是这人死这儿,是不是不太吉利?

要不然,给她挪个阴凉地儿?

江易内心十分纠结。

突然,他眼角瞥见女人的手腕。

手腕上除了一个奇怪的黑色手环外,还有一个纹身。

是一支枝叶带着刺的红色鲜花。

这种花,他在图册上见过,好像是叫玫瑰。

流传,西区有个全是女人的组织,名字叫血玫瑰。

她们的纹身好像就是这种花!

据说这个组织的人,全是被男人伤过的怨妇,她们痛恨男人,所以见一个杀一个。

江易觉得见一个杀一个,也许有点吹嘘过头了。

不过,西区的人跑东区来干嘛?

杀男人?

想到这儿,江易缩了缩脖子,瞬间觉得给这人挪个阴凉地儿,似乎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于是,他吩咐守卫者下车,去把女人挪到其它地方。

然而。

守卫者刚要上手,女人突然动了!

只见她一个侧身翻滚,远离守卫者的攻击范围。

同时迅速掏出一把手枪,对准守卫者的脑门,扣动扳机!

砰!

铛!

枪声响起,守卫者的草帽破了个洞,露出金属皮肤。

江易吓了一跳!

心想这人怕是早就醒了!

说时迟那时快。

感受到危险的守卫者,手臂迅速变化,一把充满科幻感的手枪显现,枪口瞄准女人所在的位置举枪射击。

砰!

砰!

两颗无形的子弹,**破空气,射击在洞口的石壁上,发出巨大响声,尘烟消散后,石壁上出现两个巨大的坑洞。

而女人身影早已消失在原地。

这威力惊人的两枪,竟是被她躲了过去!

“异人!”

江易惊呼。

还好他没有自己上前查看!不然就死翘翘了!

这女人的速度太快了,他刚刚只是看到一道残影闪过,眨眼间,女人的位置已经发生变化。

连子弹都能躲过,不是异人是什么?

况且守卫者的枪还不是一般的枪!

砰!

砰!

砰!

躲过攻击后,见刚刚的射击对守卫者没有造成伤害,女人连忙又抬枪补射,连开三枪。

铛!铛!铛!

三声清脆的金属鸣击音响起,守卫者胸口的衣服再次出现三个破洞。

面对手枪,它从来不躲!

这就是它的自信!

只见它以更快的速度,闪现到女人身后,枪口直接抵在了女人的后脑勺上。

速度太快,在江易眼里,它就像是瞬移一般。

两人打斗的过程,前后就几秒钟时间,江易都没来得及掏枪,守卫者这边已经结束战斗。

“等等!”

千钧一发之际,江易喝住了正要开枪的守卫者。

见对方可能是来自内城的异人。

他改变了主意。

这人留着有用!

外城一直有个传闻。

说是内城的人,已经研究出如何让普通人变成异人的方法。

七年前,基地外墙被攻破的时候,母亲被巨型变异兽活活吃掉的画面,如今还历历在目。

他握紧了拳头。

他想变强!

他要报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