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克认为,对新儒家来说,“文”对“道”的最大威胁是它脱离了其产生的根源,并且自己创造了一个独立的王国。西方理论家认为,“文学”所创造的美可能会成为道德完美的反面,或者造成不良的情感波动;新儒学则认为,“文”所带来的危险是某种特定的“行”(doing)或“作”(making),会使人偏离道德忠诚,使“道”远离人的内心。后者强调道德目的与情感的一致性,因此理想的表达即自然、简练和统一。
布莱克指出,刘彝将“文”“体”和“用”都视为儒家之“道”。但当时科举只重作文能力与文学体裁,置“体”“用”于不顾,因此程颐提出“文以害道”。朱熹也说:“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惟其根本乎道,所以发之于文,皆道也。三代圣贤文章,皆从此心写出,文便是道。”[81]布莱克说,这段话的主要意思是,如果个人已经得到“圣人之道”,就会自发地将“道”传播给社会,而“写作”是最重要的传道方式。因此,文源于道。“得道之人以‘文’传‘道’的冲动应在心理和道德两种混合的意义上去理解,因为它既与自发的愿望有关,又与道德意识有关。因此,从心理角度看,‘文’源于道就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个人对‘道’的理解和‘传道’的欲望。”[82]
宋代的古文运动将文学看作传道的必要手段。程朱学派攻击古文作者过于痴迷“文”,但他们自己的立场也深陷困境。例如,周敦颐说:“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美则爱,爱则传焉。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通书·文辞第二十八》)布莱克认为,由此可见,矛盾的种子在周敦颐的观点中就已经埋下了,即便文用以传道,它也具有其他两种性质,第一是文本自身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因为它能使“道”为人所爱;第二是文需要特殊技巧,并不是事物本身就能表达出来。布莱克指出,这两点都说明“文”并非“道”的自然衍生物。[83]
朱熹则试图调和周敦颐的观点和更正统的“诗言志”观点。在评论周敦颐的话时,他说:“或疑有德者必有言,则不待艺而后其文可矣。周子此章似犹别以文辞为一事而用力焉,何也?曰:人之才德偏有长短,其或意中了了,而言不足以发之,则亦不能传于远矣。程子亦言:‘《西铭》吾得其意,但无子厚笔力不能作耳。’正谓此也。然言或可少而德不可无,有德而有言常多,有德而不能言者常少。学者先务,亦勉于德而已矣。”[84]朱子既要说“有德者必有言”,又要论证“文”为“别一事”,只好将“有德者有言”当作理由。宋代论诗亦同论文,诗也被当作载道之工具,同时承认诗既表现情感,又能激**感。布莱克颇有幽默感地说,如果新儒家不是因为孔子亲自编辑了《诗》,他们可能会像柏拉图那样将诗人踢出理想国。[85]但他们必须承认“诗”的价值,尤其是对“情”与导人向善的作用。布莱克总结说:“‘文’所必须载的‘道’与必须传达的‘情’都被狭义地解释了。如果承认人类情感普遍地不符合理想,‘文’通常无法将自己限于传‘道’,那么,能主宰文学争论的就是一些道德指称的词汇,如‘道’与‘善’,而不是‘情’这样的情感—心理的概念。”[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