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找到了镇上唯一的供销社,只有那里卖着染料。
我需要的军绿色染料,甚至类似的橄榄绿、草绿等颜色,都卖断货。
但难不倒我。
我花两块钱,买下了一大批卖不出的普通染料。
之后,我又找到镇上唯一的百货店。
这里有一批积压的中山装和挎肩书包,都是受潮褪色的,降价都卖不出。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我花七块钱,买下了5件中山装、5个挎肩书包。
再花几毛钱,买了十几个五角星。
接下来,我来到了河边。
普通的中山装,和军装的款式差不多,不过颜色不同。
只要染成军绿色,再缝上五角星,就成了军装!
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简直不可能。
但上辈子的我,就是从纺织、制衣开始发家,对各色染料的调制工序,烂熟于心。
不过,什么颜色能把中山装的土灰色,染成军绿色,是细节性的技艺,在我前世的记忆中并不是很清晰。
所以需要耐心的去反复调试!
我不断的去摸索和调试着,失败了几十次。
但并没有放弃!因为我知道,这是至关重要,也是最难的一步!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尝试,我摸索出,把黄和蓝一比一混合,再注入少量黑料,可以调成草绿色。
草绿色和蓝色和黑色,按一定比例混合,可以制成墨绿色。
墨绿色按一定的量,染在土灰色的布料上面,就会变成我需要的军绿色!
中山装和书包都是滞销的土灰色,又土又难看。
但我以土灰色为基色,染上深墨绿色,就变成了乡亲们梦寐以求的标准军绿色!
加上今天太阳刚好、风儿阵阵,很快就把染色的中山装和书包晾干了。
染成标准军绿色的中山装和书包,再缝上五角星,就变成了军装和军用挎包,在太阳下熠熠生辉!
这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圩市都快要散了。
我赶紧把这批货,背到了圩市上。
为了打广告,我甚至穿上了一件军装。
简陋的圩市上,乡亲们穿的一般都是土灰衣裳,一看到我身上全国流行的军装,英姿飒爽的,就两眼发光,追着我看。
我找了个地儿,铺上麻袋,把衣服和书包摆好,然后打上价格牌:
“庆祝我军自卫反击战取得伟大胜利!军装4元,军用挎包2元!”
“快看!军装和军用挎包!颜色真板正!还比县城的便宜啊!”
根本不用吆喝卖货,马上就围了一大群乡亲过来,疯狂的抢货。
不用一个钟,10件中山装、10个挎肩书包,包括身上的这件,都卖光了。
我手头有了30块,除去成本,净赚20块多。
在1981年,家养鸭蛋才3分钱一个。20多块,相当于县城的事业职工差不多一个月的工资。
之后,我用30多块作为本钱,又买入一大批原材料,折腾出30多件军装、30多个军用挎包。
这次回到集市上,就有好几倍的乡亲围了过来。
这次卖得更快,都不用半小时,就卖了个清光。
到手将近200块!
没有抢到的乡亲都满脸失望,围住我不放,问我什么时候还有货。
“乡亲们,你们都知道的,军装在县城都没货了。啥时还有卖,真说不准了。”
我故意抛烟雾弹。
毕竟在1981年,虽然改革开放的号角已经吹响,但贩卖军装,风险还是相当大的。
重生一世,我思路十分清晰,这个年代,倒卖河鱼、野味,才是最佳致富之路。
“陈远,你个混账东西!连自己崽子最后的吃饭钱都偷!你的村花媳妇在家眼巴巴等了你一整天,水米未沾牙!你还不麻溜地给我滚回家去?真想把你媳妇活活饿死?”
这时,我遇上了村里一个辈分很高的老人。
他把我臭骂一顿,让我赶紧回家。
这位老人,是上一世仅有的两位真心为我好的老人。
我哽咽着谢过他,赶紧带着这200块钱,到供销社里,用两块五毛买20斤大米用,用六块四毛买了10斤鸡蛋,用四块钱买了一大罐婴儿营养米糊,花5块钱买了4斤多的精瘦肉。
最后,用十几块钱,还给村花媳妇买了一件的确良衬衣,给女儿丫丫和儿子军军,买了两个玩具枪。
还给邻居家桂花婶,买了一双水靴子。
一共才花掉不到30块,手中还剩170多块,作为我接着发家致富的第一桶金。
(注:1981年,虽然全国绝大部分地区还在使用粮票,但粤、浙等地已经开放市场,可以直接现金交易。)
之后,我步行走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回到村口。
村里的路坑洼不平,我的心脏也跳个不停。
马上就能见到日夜思念的媳妇、儿女了!
上一世,被我打骂五年的村花媳妇,临死还担心我没钱会挨饿,特意嘱咐我,仅剩的两分钱,放在树洞里。
而一对儿女,自己饿肚子,都舍不得吃掉手上的煨红薯,要留着给我。
这一世,我绝不会再辜负他们!
……
我的家,几乎是全村最穷。
一座三间的土瓦房,是祖上留下来的,一到下雨天就漏雨,风一大就会掉瓦片下来。
俊俏动人的村花媳妇,搁着很多富家子弟的追求不理,却跟着我住在这破房里,足足五年。
家徒四壁的屋里,桌子上摆着一碗半的稀粥,媳妇蓝海铃搂着一对儿女,在等着我回来。
本来家里口粮已经被我母亲抢走给小儿子,我媳妇已经无米下锅,她发现仅有的10块积蓄被我偷走,气得直抹眼泪,对我失望至极,一度想自寻短见。
幸好隔壁桂花婶来串门,知道情况后,赶忙安抚她,家境也不富裕的桂花婶,还烧了两碗稀粥送过来。
村花媳妇用一碗粥喂了女儿丫丫和儿子军军,但丫丫和军军非得等我回来,再吃剩下的半碗。
剩下的一碗,媳妇也舍不得吃,等着我回来。
从中学时代认识开始,她对我就一直这样,就算再恨我,但只要有一口吃的,都会等我回家分着吃。
“媳妇……”
远远的看着她很好看的脸,瘦得不到巴掌大,满是被我揍出来的淤青和伤痕,我心如刀割。
悔恨的泪,失控的滚涌而出。
“阿远又去找那个城里的狐狸精前妻了吧?大丫和小军吃都吃不饱,瘦得皮包骨!铃丫头,这日子你还要过下去?”
桂花婶看着我媳妇手臂上、脸上的淤青,眼里满是疼惜,眼眶就红了:
“阿远那个挨千刀的,这么好、这么俊的媳妇不疼,还要往死里揍!还要去找城里的前妻!闺女,亏你还顾着他,一碗饭都要等他回来分着吃!陈远那个狗东西,最好被雷劈死!”
“铃丫头,镇上的张海鹏,一直在等你呢。他不嫌你有儿有女,会把大宝和二宝当成亲生的……”
我媳妇含着泪,犹豫了。
张海鹏人长得挫,但家境好,追过我媳妇很多年。
她对自己这辈子,已经失去盼头,能活着就行。
但要为了丫丫和军军着想,一定要把他们拉扯大。她已经不指望我能养大一对儿女!
“桂花婶,再过十天,我就跟陈远离了!”
我在外面听了,心头猛的一沉!
随即故意放重脚步,提着大包小包走进破破烂烂的旧房子里。
“媳妇,我回来了!”
“爹爹!爹爹回来了!”
三岁的丫丫等了我一整天,终于等到我回来,蜡黄尖瘦的小脸上,满是惊喜。
但很快又一哆嗦,躲在了媳妇身后。
她很爱粘着我,但也被我揍怕了,一看到我就畏缩起来。
她左边小脸上,分明还留着被我掐出来的青紫印痕。
“蝶……蝶蝶……”
一岁多刚会走路的军军,倒是不懂害怕,张开细细的手臂,摇摇晃晃的向我走来,奶声奶气的叫着。
“军军,我的崽崽!”
我连忙把手中的东西放在地上,张开手把二宝紧紧抱住。
他稚嫩、瘦小的身体,柔软而散发着奶香,让我如在梦中,心头悲喜交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