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近代国际关系体系的建立(1/3)
(一)外交背景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英语:Peace of Westphalia,德语: Friede)是在德国明斯特市和奥斯纳布吕克市签定的一系列和约,标志着三十年战争的结束。签约的一方是统治西班牙王国、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大公国的哈布斯堡王朝以及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巴伐利亚公国,另一方是法兰西王国的波旁王朝、瑞典王国以及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勃兰登堡、萨克森公国等诸侯国。而在1648年10月24日签定的西荷和约,正式确认了威斯特伐利亚这一系列和约,并象征三十年战争结束。政治学者一般将该条约的签订视为民族国家的开始。
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1618年-1648年),是由神圣罗马帝国的内战演变而成的全欧参与的一次大规模国际战争。这场战争是欧洲各国争夺利益、树立霸权以及宗教纠纷剧化的产物,战争以波希米亚人民反抗奥国哈布斯堡皇室统治为肇始,最后以哈布斯堡皇室战败并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而告结束。这场战争使日尔曼各邦国大约死去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三十的人口,其中男性更有将近一半死亡,十分惨烈。
在查理五世(1500-1558)之后,神圣罗马帝国渐渐衰落,处于诸侯割据的状态。当时欧洲以马丁.路德1517年《九十五条论纲》为标志的宗教改革运动使全欧分为天主教与新教两大阵营,而日耳曼内部诸侯则在信仰上出现了严重歧见,同样地分裂为天主教与新教两派。欧洲列强均想插手日耳曼事务,以获取利益。他们分为两派,其中哈布斯堡王朝集团由奥地利、西班牙与日耳曼的天主教诸侯国组成,并得到罗马教皇及波兰的支持;而另一方为反哈布斯堡王朝集团,由法国、丹麦、瑞典、荷兰及日耳曼的新教诸侯国组成,并得到英国、俄国的支持。法国虽是天主教国家,但是在首相红衣主教黎塞留的主导下,对于世俗政治的考量胜过了宗教信仰,为削弱大陆上竞争对手哈布斯堡王朝,毅然支持新教国家阵营。
战争导火线是1618年的波希米亚(即今捷克)人民反抗神圣罗马帝国的民族及宗教起义,著名的布拉格扔出窗外事件。而整场战争共分为4个阶段,分别是捷克阶段(1618年-1624年)、丹麦阶段(1625年-1629年)、瑞典阶段(1630年-1635年)及法国-瑞典阶段(1636年-1648年),最后以哈布斯堡王朝集团战败,参战各国于1648年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止,共达三十年之久。
1、捷克阶段
抛窗事件
波希米亚于1526年并入神圣罗马帝国,自那时起,波希米亚国王由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兼任。1617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提亚斯派遣耶稣会教士进入波希米亚,意图在波希米亚复兴天主教,并任命哈布斯堡皇室的斐迪南大公为波希米亚国王,斐迪南是一名狂热的天主教徒,他对波希米亚的新教徒进行大规模的逼害,并禁止新教徒的宗教活动,拆毁他们的教堂。于是在1618年5月23日,波希米亚首都布拉格的新教徒发动起义,冲进王宫,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两名钦差从窗口投入壕沟,并成立临时政府,由三十位成员组成,宣布波希米亚独立。
全面反奥
1619年6月波希米亚起义军进兵至哈布斯堡王朝的首都维也纳近郊,并与当时已继位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斐迪南二世进行谈判。斐迪南逼于形势,在表面上假意答允进行谈判,实际上在暗地里向天主教同盟求助,并答允将来把普法尔茨选帝侯的爵位转让予巴伐利亚公爵马克西米连一世,以换取天主教同盟出兵相助。不久,天主教同盟即出兵二万五千人,并赞助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大量金钱。起义者被逼于该年八月退回波希米亚,而波希米亚议会亦于该月选出信奉新教的普法尔茨选帝侯腓特烈五世为波希米亚国王。
皇帝反攻
作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当然不能容忍波希米亚人自行选出国王,于是在解除维也纳之围后随即出兵反攻,而天主教同盟之一的西班牙亦出兵进攻普法尔茨。1620年11月8日,波希米亚和普法尔茨联军在白山战役与蒂利伯爵所统率的天主教同盟军决战,联军虽占有地利,但因装备落后,终为天主教同盟军所败,腓特烈五世被逼逃亡荷兰,而波希米亚则重新纳入神圣罗马帝国的版图。波希米亚约有四分之三的地主的土地落入神圣罗马帝国的地主之手。而神圣罗马帝国皇
帝更强迫波希米亚的百姓改信天主教,并焚毁波希米亚的书籍,以及宣布德语为波希米亚的官方语言。1621年至1623年,蒂利再度击败普法尔茨的新教诸侯军队。至此战争的第一阶段——捷克阶段以哈布斯堡皇室为代表的天主教同盟军获胜为结束。
2、丹麦阶段
全欧反奥
捷克阶段的战事虽然告终,但法国并不能容忍查理五世时期的哈布斯堡帝国复活;而荷兰则于1621年与西班牙开战,至此仍未结束。英王詹姆士一世则担心其女婿普法尔茨选帝侯腓特烈五世的命运;丹麦和瑞典则不愿看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再度在全国实施有效的统治。因此,本来只是波希米亚人民反对神圣罗马帝国欺压的起义战演变为广泛的国际战争。1625年,法国首相黎塞留提议英国、荷兰与丹麦结成反哈布斯堡联盟,丹麦负责出兵,而英国与荷兰则在幕后支持,由此战争的第二阶段——丹麦阶段正式展开。
丹麦出兵
1625年信奉新教的丹麦王克里斯蒂安四世在英、法、荷三国的支持下与新教联盟共同向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发动进攻,很快便占领日耳曼的西北部,与此同时,由曼斯菲尔德率领的英军则占领波希米亚西部。这次新教联军可说是节节获胜,但于1628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雇用声名显赫的波希米亚贵族华伦斯坦的雇佣军,华伦斯坦不负其所望,于该年4月击败曼斯菲尔德,其后再击败丹麦,并控制了萨克森。丹麦被迫于1629年5月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签定《吕贝克和约》,并保证不再插手日耳曼事务。战争第二阶段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势力伸延到波罗的海告终。
3、瑞典阶段
瑞典出兵
战争第二阶段由神圣罗马帝国获胜后,华伦斯坦便计划在波罗的海建立一支强大的舰队,瑞典国王害怕从此神圣罗马帝国会超越瑞典,取得在波罗的海的优势地位。因此瑞典在法国的资金援助下,于1630年7月出兵,在波美拉尼亚登陆,从而开始了战争的第三阶段——瑞典阶段。
大败皇帝
瑞典军队由国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率领,与勃兰登堡和萨克森选帝侯联合,在1631年9月17日,于布赖滕费尔德会战打败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军队,占领了波美拉尼亚。1632年初,神圣罗马帝国军的统帅蒂利伯爵在列赫河战败身亡,瑞典军占领美因茨,在4月再攻陷奥格斯堡和慕尼黑。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在这危急存亡之际,再度起用原被贬斥的华伦斯坦为统帅,在该年11月与瑞典军进行吕岑会战,可是瑞典再度获胜,但同时瑞典军的主帅古斯塔夫二世国王亦阵亡,从此瑞典军丧失进攻能力,而华伦斯坦则退回波希米亚,后来因为被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所猜妒,遭到其派刺客暗杀。
再度反攻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借此机会联合西班牙盟军,在1634年9月于纳德林根会战大败瑞典军,逼使瑞典军撤回波罗的海沿岸。萨克森与勃兰登堡则于1635年5月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签订《布拉格和约》。战争第三阶段 - 瑞典阶段以哈布斯堡皇帝获胜而告结束。
4、法国-瑞典阶段
黎塞留,法国首相,虽然自身是天主教的红衣主教,但为了法国的世俗利益,与新教徒同盟进攻哈布斯堡皇室。
法国出兵
哈布斯堡皇室再次获胜使得法国大为震惊,此前,法国因为自身是天主教国家,一直只是假手他国以削弱哈布斯堡皇室的实力,但当丹麦、瑞典与神圣罗马帝国的新教诸侯均告失败后,法国终于直接出兵,与瑞典联合对哈布斯堡王朝作战。从此战争进入第四阶段——法国-瑞典阶段。
法国获胜
1636年-1637年,西班牙出兵法国,与神圣罗马帝国由南北两路夹攻,并且一度进逼至法国首都巴黎,但最后为法军所败。1638年8月法国海军打败举世闻名的西班牙海军,1639年10月西班牙海军的主力更被原来籍籍无名的荷兰海军歼灭。1643年5月,第四代孔代亲王与蒂雷纳在罗克鲁瓦战役中共同击溃西班牙陆军的主力。
丹麦参战
1642年11月,瑞典军于布赖滕费尔德再度击败神圣罗马帝国军,但此时丹麦王却嫉妒瑞典军的成果,并恐惧瑞典强大后,丹麦受其所制,因此乘瑞典军进攻日耳曼南方之际,向瑞典宣战。丹麦曾于1644年击败瑞典与荷兰的联合舰队,但其后丹麦海军却被重新组建的瑞荷联合舰队全歼。在经过三年(1643年-1645年)战争后,瑞典军成功从水陆两路进逼丹麦,逼
使丹麦停战求和。
战争结束
1645年3月,瑞典军在波希米亚大败神圣罗马帝国军,而该年8月法军又于纳林根会战击溃神圣罗马帝国军,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日耳曼领土大部份被占领。1648年,法瑞两国联军再在处斯马斯豪森会战及兰斯会战完胜神圣罗马帝国军。但战至此时,双方都已元气大伤,结果于该年10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缔结了两个和约——《奥斯纳布吕克条约》与《明斯特和约》,合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至此三十年战争完全结束。
(二)外交事件全记录
交战双方从1643年起就开始和谈,谈判在德意志威斯特伐利亚省的两个城镇——明斯特和奥斯纳布吕克举行,直到1648年10月才签订了和约,史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从而形成了历史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一般史学家会视1635年的《布拉格和约》和1659年的《比利牛斯条约》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系列之一。
和约主要内容如下:
重申1555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和1635年的《布拉格和约》继续有效。
哈布斯堡皇室承认新教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合法地位,同时新教诸侯和天主教诸侯在帝国内地位平等。
帝国境内各诸侯国可自行订定官方宗教,其中归正宗-加尔文教派获帝国政府承认为合法宗教。
帝国境内各诸侯国有主权及外交自主权,惟不得对皇帝及皇室宣战。
正式承认荷兰、瑞士、萨伏依、米兰、热内亚、曼图亚、托斯卡纳、卢卡、摩德纳及帕尔玛为独立国家;许多地区实际上已享有多年独立的地位。
哈布斯堡皇室的部分外奥地利领地割让与法国,瑞典和帝国境内的部分新教诸侯:
法国得到洛林地区梅林、图尔、凡尔登等3个主教区 ,和除了史特拉斯堡以外的整个亚尔萨斯地区。
瑞典获取西波美拉尼亚地区和维斯马城、不来梅-维尔登两个主教区,从而得到了波罗的海和北海南岸的重要港口。
普鲁士获得东波美拉尼亚地区和马格德堡(Magdeburg)主教区。
萨克森获得卢萨蒂亚(Lusatia)地区。
普法尔茨(Palatinate)公国一分为二:
信奉天主教的上普法尔茨与巴伐利亚合并。
信奉新教的下普法尔茨(莱茵兰-普法尔茨)维持独立。
帝国皇帝选举不得在现任皇帝在世时进行,以免皇帝干预,影响结果。
法国和瑞典在神圣罗马帝国议会有代表权,巴伐利亚公爵被封为选帝侯 。
(三)深远影响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影响包括几个方面:
第一,它开创了用国际会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结束国际战争的先例,以后这种结束国际争端和战争、从而恢复和平的形式便成为惯例。
第二,它通过承认德意志数百个诸侯国的主权,确认荷兰和瑞士的独立国的地位,实践了从文艺复兴时期就已经出现的一些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国家主权平等、国家领土和国家独立等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规定为近代以来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近代国际法的主要原则。
第三,它创立并确认了国际法中缔约国对条约必须遵守、违约国应被视为和平的破坏者、其他缔约国对违约国可以进行集体制裁的原则,使之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它通过承认德意志各诸侯国的主权以及承认新教和天主教享有同等权利的方式进一步确认了国家主权的统一性、不可分割性和独立性,使世俗的王权国家的统治体制得到加强。
第五,它确立了国家之间常驻外交代表机关即外交使团的制度,这一制度首先在欧洲普遍实行,为主权国家之间经常性的交往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
威春播持伐利亚体系是欧洲在经过30年战争的洗礼后形成的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所确立的有关国家主权和国家关系的这些基本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础。但是,这个体系还不具有全球性,它更多的带有欧洲国际关系体系的特点和色彩,它所展现的更多的是欧洲的国际秩序。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建立使欧洲各国之间形成了一种相对多极均势的状态。法国、瑞典、奥地利、普鲁士、西班牙、英国、俄罗斯和意大利等国成为国际关系中的行为主体,各国的实力虽有差异,但基本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在以后的一个多世纪里,经过多次局部战争,欧洲各国的实力发生着消长变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