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外交事件

§第十九章 欧洲一体化——和平中孕育的全球最大贸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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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欧洲一体化——和平中孕育的全球最大贸易集团(1/3)

(一)外交背景

现代意义上的欧洲一体化开始于二战以后。当时的欧洲刚刚经过战火的洗礼,百废待兴,局面微妙。一方面,欧洲的主要战胜国在胜利的喜悦尚未消退之际,就感受到了来自前苏联东欧集团的军事威胁。另一方面,德国虽然投降,但仍然具备东山再起的实力。战争虽然结束了,欧洲人却仍然没有安全感。

与此同时,美国已经逐渐开始在国际政治和经济舞台上争演主角。1947年,美国国务卿马歇尔声称美国将竭尽全力帮助恢复世界经济正常秩序,并提出了旨在重建欧洲经济的马歇尔计划,为欧洲的战后恢复提供经济援助。在经济方面,欧洲国家在美国的敦促下成立了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其作用主要是协调欧洲各国经济政策,以努力实现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在军事方面,欧洲10个主要国家和美国、加拿大于1949年共同缔结了北大西洋公约,成立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以加强北大西洋地区的集体防务,同以前苏联为首的东欧集团抗衡。

欧洲人自己也在积极地推进欧洲一体化。1948年,一个非政府论坛性质的欧洲大会在海牙召开。会上以决议的形式提出了一系列倡议,例如建立欧洲议会、制定人权宪章、设立人权法院等等。在舆论上为欧洲一体的正式开始作了充分准备。1949年,英、法、瑞典、挪威、丹麦、意大利、爱尔兰以及荷比卢三国共10个国家签订了《欧洲理事会章程》,设立欧洲理事会。严格地讲,这次行动只是一体化的前奏,但是欧洲理事会的工作仍然被认为是卓有成效的。一些重要的协定和《欧洲人权公约》、《欧洲社会安全公约》、《欧洲社会宪章》都是由欧洲理事会主持签署的。

真正的欧洲一体化开始于1951年。当时,为了限制联邦德国的煤炭和钢铁生产总量,从而控制其军事工业的发展基础,法国提出了一个被称之为舒曼计划的方案,建议把法国和德国的煤炭和钢铁生产置于一个共同机构管理之下。一些西欧国家(包括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也附和进来,他们同法国和联邦德国一起在巴黎共同签署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该条约也被称之为《巴黎条约》。这个条约是西欧主权国家之间在一体化进程中签订的第一个具有约束力的立法文件。该条约中明确规定煤钢共同体以共同市场、共同目标和共同机构为基础,这三个共同实际上是今后的欧共体以及今天的欧盟所确立的长远发展目标的雏形。

(二)过程

不少专家和学者将区域一体化分为建立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统一大市场、经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五个层次。欧洲一体化从一开始就跨越了自由贸易区阶段,于1968年7月1日实现了关税同盟,于1993年基本建成欧洲统一大市场,于1999年1月1日欧元顺利启动,首先在11个成员国实现了货币联盟,目前正在建设和完善经济货币联盟的阶段,并在为实现政治联盟积极创造条件。

1、欧盟的五次历史扩张

(1)初始机构

《巴黎条约》规定欧洲煤钢共同体设立4个机构,分别为:高级权力机构(执行机关)、共同大会(咨询监督机关)、特别部长理事会(成员国代表机构)和欧洲法院(审查执行机关的决定并审理违反条约的诉讼)。

煤钢共同体的工作是成功的,在它的统一协调下,煤炭和钢铁这两种当时最重要的战略物资在成员国之间的生产流转实现了有计划的优势互补,协调合理的资源和生产力配置使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普遍受益。但是,煤钢共同体由于受到管理领域上的局限,不可能在其他方面有更大的作为,不过它的成功已经向世人表明主权国家的相互协作可以为共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对那些一心想实现欧洲政治经济完全一体化的人们来说,这是个十分喜人的开始。有了煤钢共同体的实践经验,欧洲一体化的行动将以更加成熟的方式进行,也将吸收更多的成员国参与进来。

(3)关税同盟

欧盟是以关税同盟为起点,着手建立共同市场,并向经济与货币联盟这种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发展的。因此,关税同盟是欧洲联盟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欧盟于1968年7月1日完成了罗马条约赋予的取消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限制和关税以及统一各国对外关税税率的任务,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半建成了关税同盟。但是,欧盟成员国之间虽然取消了所有关税并建立了统一的共同海关税则,但在较长时间内成员国之间的海关手续和许多无形的壁垒仍阻碍着商品的自由流通。1994年1月1日欧盟颁布了新的海关法,简化了海关程序和手续,统一了海关规则。

(4)统一大市场

1985年6月米兰首脑会议期间,欧委会正式提出了关于建设内部统一大市场的白皮书,其中列举了300项具体措施(最后定为282项),提出要在欧共体内部建立“无国界”的统一大市场,真正实行人员、商品、资本、服务的自由流通。

1985年12月,统一大市场白皮书得到理事会批准。

为推进“白皮书”的实施,1986年2月17日和28日分别在卢森堡和海牙举行的首脑会议签署了《单一欧洲文件》,提出了实施白皮书282项措施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并提出最迟在1993年初正式建立统一大市场。另外,文件还对《罗马条约》进行了第一次重要修改,以“有效多数”取代“一致同意”作为统一大市场有关事务的决策程序,有效地便利了理事会和委员会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努力。1993年1月1日,欧洲统一大市场宣布基本建成,并正式投入运作。经过不断完善,现已取得如下成果。

通过一系列有关公共采购和建筑市场的法规,加强了透明度和市场监督,开放了公共市场(尚不包括运输、能源与电讯);

协调了各成员国在直接税、增值税与消费税等方面的法规,减少了各成员国在税收上

的差别;

使资本市场与金融服务自由化;

在标准化方面,一方面通过欧盟统一的技术法规,另一方面各成员国相互承认技术标准与认证,排除了技术标准方面的贸易障碍;

通过相互承认学历和技术证书,使自然人能够自由去其他成员国从业。在申根协定成员国之间通过取消边境检查,使人员可以自由流动;

通过协调成员国的公司法和有关知识产权(商标与专利)的立法,为企业创造了一个便利工业合作的良好基础;

(5)签订协议

为了进一步消除人员自由流动方面的障碍,1985年6月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5国在卢森堡与法国和德国交界的小镇申根签署了关于人员自由流通的协议,简称《申根协议》,意大利(1990年11月27日)、西班牙和葡萄牙(1991年11月18日)、希腊(1992年11月6日)、奥地利(1995年4月21日)也先后加入。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议首先在法、德、荷、比、卢、葡、西7国生效,7国人员及其他欧盟国家的人员均可在7国间自由来往,第三国人员只要取得一国的申根签证,也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7国之间自由通行。意大利和奥地利分别于1997年10月和12月开始执行申根协议,从1998年3月31日起,意大利和奥地利也都取消了与申根国家之间的所有边境检查,2000年-月-日希腊也开始执行申根协议。1996年12月,丹麦、芬兰和瑞典签署了同意加入申根协议的议定书。英国和爱尔兰目前尚未加入申根协议。1997年10月签署的《阿约》将申根协议所取得的成果纳入一体化。1999年5月1日《阿约》生效,申根协议秘书处被正式并入欧盟理事会秘书处。

(6)经济和货币联盟

经济和货币联盟(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简称经货联盟(EMU)。欧盟早在《罗马条约》第2条中就提出要“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1969年12月,在法国总统蓬皮杜的倡议下,欧盟六个创始国举行首脑会议,作出了建立欧洲经货联盟的原则性决定,并于1970年提出了“维尔纳报告”(Werner Report),提出了在10年间分三阶段建立经货联盟的设想。但由于受70年代初美元危机和石油危机的冲击,这一努力没有成功,各国不得不谋求其它的货币合作途径以减少美元危机的冲击。

1989年以欧委会主席德洛尔为首的 专门委员会再次提出了分三阶段建立经货联盟的报告,史称“德洛尔报告”。19**月马德里首脑会议通过了该报告,欧洲经货联盟开始进入实质性建设时期。经货联盟第一阶段从1990年7月1日开始,其目标是要求成员国在欧洲货币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取消国家外汇管制,促进资本流通,同时各成员国加入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缩小汇率浮动.第二阶段自1994年1月1日开始,在法兰克福成立欧洲货币局,进一步协调各成员国的货币政策并加强欧洲货币单位,确定统一的加入经货联盟的标准和时间表;第三阶段最晚于1999年1月1日开始,逐步取消欧元区成员国的货币,逐步推广欧洲单一货币,直至完全建立经货联盟。

1999年1月1日,欧洲经货联盟第三阶段正式开始,欧元开始在银行、外汇交易和公共债券等方面正式使用。

《里斯本条约》通过 欧洲一体化迎契机2009年10月2日,爱尔兰再次就旨在改革欧盟的《里斯本条约》举行全民公投,北京时间3日凌晨,计票结果显示,《里斯本条约》获得通过,使欧洲一体化进程躲过了一次分裂的可能。

《里斯本条约》由欧盟各国领导人于2007年12月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签署。该条约旨在替代2005年被法国和荷兰否决的《欧盟宪法条约》,但仍然保留了原条约中的核心内容,主要目的是简化欧盟决策程序、精简机构和深化欧盟改革。按规定,《里斯本条约》只有在获得欧盟所有成员国批准后才能生效。为确保条约顺利通过,欧盟确定各成员国可以通过议会审批方式批准条约,而无需举行可能导致条约遭否决的全民公投。欧盟27个成员国中仅有爱尔兰一国采用全民公投方式来批约,因此爱尔兰成为《里斯本条约》能否通过的关键。

2009年11月3日15时,捷克总统克劳斯签署了《里斯本条约》,成为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最后一个签署该条约的国家。在捷克批准《里斯本条约》后,该条约有望从12月1号开始生效,欧洲一体化进程由此将得到进一步推进。《里斯本条约》走完了批准程序,意味着欧盟将翻开新的一页。

《里斯本条约》生效后,欧盟的组织机构和运营机制的变化主要体现有3个方面。一是取消原来由轮值主席国首脑担任欧盟理事会主席的做法,设立欧盟理事会常任主席,就是“欧盟总统”,由他来代表欧盟在国际舞台上抛头露面。这个职位任期2年半,可以连任一届;二是把欧盟理事会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代表,与欧盟委员会负责对外关系事务的委员这两个职务合并,设立新的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类似外长,并扩大这个职务的权限,特别是给予这个职位对外援助的财权;三是把一些原本必须采用一致通过原则的政策领域划归到多数表决制的领域,以避免某项政策因一国反对而不能通过的尴尬局面,提高运营机制的效率。

2、欧洲联盟条约

(1)《欧洲联盟条约》的签订

《欧洲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于1991年12月9-10日第46届欧洲共同体首脑会议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Maastricht)举行。经过两天辩论,通过并草签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这一条约是对《罗马条约》的

修订,它为欧共体建立政治联盟和经济与货币联盟确立了目标与步骤,是欧洲联盟成立的基础。

1992年2月7日欧共体12国外长和财政部长正式签订了该条约。

该条约规定,在欧盟内部要求实现资本的自由流通,真正实现统一市场,并使经济政策完美地协调起来。条约规定:最迟于1999年1月18日在欧共体内发行统一货币,实行共同的对外与防务政策,扩大欧洲议会的权力。

根据欧元区稳定和增长协议,区内各国都必须将财政赤字控制在GDP的3%以下,并且把降低财政赤字作为目标。同时,各成员国必须将国债/GDP占比保持在60%以下。上述两条也是其他欧盟国家加入欧元区必须达到的重要标准。

1999年1月1日,11个成员国采纳了欧元。它们是:法国、德国、荷兰、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和奥地利。希腊在2000年12月加入欧元区。斯洛伐克在2009年1月1日欧元区建立十周年之际加入欧元区。瑞典、丹麦和英国目前为止都决定暂时不加入欧元区。欧元的硬币和纸币已经于2002年1月1日开始流通。欧元区国家各自的硬币和纸币已经于2002年的前两个月退出流通。

(2)《政治联盟条约》

《政治联盟条约》由1990年4月由法国总统密特朗与德国总理科尔共同提出。目标是:实行共同的外交、防务。大会政策,进一步扩大欧共体超国家机构的权力,扩大欧洲议会的权力,使其由原来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变成部分的权力机构。

建立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在欧盟最重要的领域内采取的“共同行动”仍需一致通过,但也采用特定多数投票(实施共同行动)的原则。欧洲联盟的武装机构——西欧联盟“将执行欧洲联盟在防务方面作出的议定”。条约最终规定制定共同防务政策。

欧洲公民身份:欧洲公民身份的主要内容是,联盟侨民无论居住在欧共体的哪个成员国,在欧洲选举和市政选举中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承认任何公民有在欧洲议会请愿的权利。

补充性:采取补充性是为了解决欧共体与其成员国分权的微妙问题。欧共体仅在专属自己的领域内,“在成员国无法令人满意地实现考虑采取的行动的目标时”进行干预。

欧洲议会:在制度方面,欧洲议会通过投票任命欧共体执委会,任命接受公民诉状的调停者,并可能成立调查委员会。在立法方面,扩大合作程序。在欧洲议会与欧洲理事会发生分歧时,通过调解程序共同决策。

执委员:欧共体执委会职能不变,但是由于任命方式改变,它的合法地位增强 。

司法与内政:需要一致通过的政府问合作今后将涉及与“共同利益”有关的问题(避难:移民,签证、警察)。

协调基金:设立该基金是为了在环境和基础设施方面援助最贫困的地区。

新领域:欧共体在恪守补充性原则的同时,可以在一些新领域(教育、公共卫生:职业培训等)进行干预:欧洲理事会可以建议成员国通过一些公约。

社会政策:由于英国反对,条约附件中有两项特别议案涉及此事,签字国保证推动社会欧洲发展,促进就业,1992年以来,丹麦对《马约》否决;法国以微弱多数勉强通过,英国推迟全民公决。

(三)深远影响

经济上:

强化了欧洲各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增强了欧盟对外的经济竞争力,提高国际经济合作水平,使国际经济竞争变得更加激烈。

政治上:

增强了欧盟各国在世界中的影响了,强化了世界多样化趋势的形成与发展,有利于抑制美国搞单极世界图谋。

文化上:

经济政治决定文化,文化是经济政治的反映。经济联系的密切使得欧盟各国文化上相互交融,有利于世界文化的传播与发展。

社会环境上:

人从出生就受其生活的环境影响。在他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中,各种各样的群体行为方式影响其自身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并使之不断调整,修正自己的行为尽量与社会趋同。家庭和国家的观念,是人类社会普遍的、基本的观念,也是人最早建立起来的观念。然而一旦这些基本观念被打破,人将手足无措,失去某种精神支柱,因为这些基本观念是人维持其社会关系的基础,是人参与社交、政治的灵魂。所以欧洲一体化无论在观念,还是行为方式上对其中国家人民的影响都是巨大的,这也是很多民众始终不愿承认欧洲一体化的原因。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依然保持着人类永久的原始的国家观念,在面对欧洲一体化时,他们找不到寄托,找不到归宿,早不到认同感。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相信在打破原有国家观念的同时,欧洲会建立新的“国家”观念,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认同这种观念,而逐渐在文化上走向统一。

同时欧洲一体化还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即是关于文化多样性的问题。在人类发展初期,受各种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影响,人类分居各地,文化交流较少——其实这些都是物种多样性形成的基本条件——使各地区、各国家形成了自己的文化传统。随着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各文化的界限逐渐被打破,少数群体很难再坚守自己的民族文化。以及交通工具的发展,网络的发达,使得各地区交流沟通增加,人类开始趋同。人类在相互理解包容异族文化的同时,也逐渐失去了自身民族文化的认同。欧洲一体化提出了“在文化多样性中发展”的口号,为保护各国的语言以及维护各国语言的平等,不惜大量人力物力建立翻译中心。欧洲统一的观念以欧洲的同一性和多样性为基础,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文化思想渊源和文化认同,同时保持了自己原有文化的延续。

安全上:

强化了欧洲各国经济联系,使欧洲各国经济相互融合和渗透,总体看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但可能同时也可能增加了各国经济的风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