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60年

第12节:第三节 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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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早在1979年就针对当时全国城镇待业人员已达2000多万人,影响社会安定的实际情况,勇敢地提出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广开就业门路的重要建议。明确提出:"在目前,留一点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尾巴,可能利多害少。""我们现在还不可能使资本主义绝种,有一点也没有什么可怕。"参见《薛暮桥回忆录》,天津出版社1996年版。他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倡导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经济学家。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和优点是:在公有制推进改革的同时,体制外个体私营经济飞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的生长点和吸收就业的重要渠道,使经济迅速活跃起来。到2007年,中国私营企业达551.3万家,从业人员7253万人;个体户2741.5万户,从业人员5496万人。2008年,中国个体私营经济创造了5.18万亿元产值,比上年增长6.5%;就业人数达到1.37亿人,比上年增加近千万人。其中私营企业657.42万户(含分支机构),实有注册资本金11.74万亿元。参见《中华工商时报》2009年2月24日。

改革开放30年实践证明,允许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确认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大大解放了社会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这就为今后进一步完善所有制结构指明了方向。

其次,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认为股份制是公有制包括国有制能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有经济学家提出,随着改革的推进,公有制将不只限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社会主义公有制目前出现许多形式","我们应该根据实际经济生活中的变化来重新研究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理论,而不是用现成的理论去套实际生活中的复杂情况。"参见何伟《社会主义公有制应当有多种形式》,《人民日报》1984年12月31日。

有的经济学家还提出社会主义所有制多样性概念,指出,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还不是"一刀切"和"清一色",而是一个多样性的复合结构,是一个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导,由集体所有制、联合所有制和其他公有制形式组成的,公有化程度由高到低的多层次、多阶梯的占有关系体系。这种公有制的复杂性是与生产力的不平衡与多层次相适应的。应从社会主义商品性再生产的运动中来考察各种占有关系的组合、交错和互相渗透,来进一步分析和揭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十分丰富的具体形态。参见刘诗白《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载《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回顾与展望》,经济日报出版社198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