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

乾下,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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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元亨。大有,所有之大也。离居乾上,火在天上,无所不照。又,六五一陰居尊得中,而五陽應之,故为大有。乾健离明,居尊應天,有亨之道。占者有其德,則大善而亨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以卦體釋卦名义。柔,謂六五。上下,謂五陽。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以卦德、卦體釋卦辞。應天,指六五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火在天上,所照者廣,为大有之象。所有既大,无以治之,則釁蘖萌于其間矣。天命有善而无惡,故遏惡揚善,所以順天。反之于身,亦若是而已矣。

初九,无交害,匪咎,艱則无咎。虽當大有之時,然以陽居下,上无系應,而在事初,未涉乎害者也,何咎之有?然亦必艱以處之,則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无咎。剛中在下,得應乎上,为大車以載之象。有所往而如是,可以无咎矣。占者必有此德,乃應其占也。

《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亨,《春秋传》作「享」,謂朝獻也。古者,亨通之亨,享獻之享,烹飪之烹,皆作「亨」字。九三居下之上,公侯之象。剛而得正,上有六五之君,虛中下賢,故为亨于天子之象。占者有其德,則其占如是。小人无剛正之德,則虽得此爻,不能當也。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彭,蒲光反,音旁。「彭」字,音义未詳。《程传》曰「盛貌」,理或當然。六五柔中之君,九四以剛近之,有僭逼之嫌。然以其處柔也,故有不極其盛之象,而得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晰也。晰,明貌。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大有之世,柔順而中,以處尊位。虛己以應九二之賢,而上下歸之,是其孚信之交也。然君道貴剛,太柔則廢,當以威濟之,則吉。如其象占如此,亦戒辞也。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一人之信,足以發上下之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易,以豉反。太柔,則人將易之,而无畏備之心。

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大有之世,以剛居上,而能下從六五,是能履信思順而尚賢也。滿而不溢,故其占如此。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