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广告

半夜“机”叫

字体:16+-

老高啥也不缺。老高却觉得无聊透顶。

“这世界也太他妈的没意思啦!”老高想。老高刚刚吃完饭,老高对酱猪肘子,对青椒变蛋,对红烧鸡翅,甚至对盐水煮大虾都不满意。老高觉得凉拌的蒜泥茄子还可以接受,苦苦菜是罐头装的味道也不怎么样。老高认为家里的饭没法吃了,下饭馆也他妈的没意思。

“从明儿开始,不吃啦!”老高拍拍高隆起的将军肚,对着妻子宣布。

老高给很高档的牛皮凉鞋上油,抹了半天,刷了半天,还用布擦了半天,最后弄得鞋子锃亮。老高换上真丝的短袖衫和一条做工考究的港式短裤,在卫生间门上镶的镜子里照了好一阵儿,自我感觉从脸上表现出来是老大的不满意和几丝无奈。老高然后又梳头,喷了点摩丝,将已经显露出秃头趋势的头发向后梳理得很光很光。估计苍蝇要是落上去准能滑得跌跟头。

“老婆子,出去转转。”老高对正在洗碗刷锅的妻说。老高把下嘴唇伸出去吻上嘴唇。这是他的一个习惯动作,老让人觉得他是口发干或者是吃了什么难吃的东西。他对自己的老婆说话时尤其爱做这个动作。

老高的妻微微地撇嘴。因为她的头扭也没扭一下,所以她的表情老高看不见,但老高知道妻子会怎么表示。

“那我就自己去了。”老高说。

老高的妻子不哼不哈,也不再撇嘴。

老高的下嘴唇又舔上半天上嘴唇。老高的下嘴唇很辛苦。老高就打开门自己出去了。

晚饭后的街上很热闹很喧嚣。

夏天越来越像夏天。以前这个城市的人认为他们夏天很幸福,知道中国有“四大火炉”的人,知道南方的夏天潮湿燠热、十分难耐的人尤其感到这里夏天的幸福。但是这两年不行了,楼房给人的感觉越来越像鸽笼,不仅热,而且给人一种被束缚、被关禁闭的滋味。街上虽然也热,但毕竟比房子里面强。抬起头,偶尔还能看见天是蓝的;低下头,也有人工栽植的碧草绿树红花;风刮过来,只要不夹杂过量的二氧化硫,也能给一丝惬意。所以街上就热闹就喧嚣。

老高今天总而言之心绪还算比较好。老高平常越是百无聊赖就越觉得周围的人都跟敌人似的,特别老婆子不是东西,不正眼瞧他,不给好脸子,动不动还摔碟子拌碗。今天老婆子的态度比起平日来还算不错。老高一走出家门就基本上不再用下嘴唇舔上嘴唇。

老高突然觉得这街上还有些意思。不说别的,仅就满街满巷的女人来讲,就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夏日女人们着装很暴露,越是年轻的越暴露。那些光洁的美腿和凹凹凸凸的曲线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足以使老高大饱眼福。老高看着看着就开始用上嘴唇舔下嘴唇。老高看见别的女人跟看见自己家的女人感觉完全不一样,所以连习惯性的动作也不一样。老高用若即若离的目光观察街道上分属无数个男人的以及不属于任何男人的女人,突然就有了新的发现。前多年这里的女人上街几乎没有不穿袜子的。夏天胳膊腿儿可以光着任人欣赏(有的女人超短裙或短裤只遮着大腿根),但脚上总是要穿袜子的。但今年不一样了,年轻的和不年轻的女人们都纷纷亮出了光脚丫子,有的穿凉鞋,有的甚至趿拉着拖鞋。流行的时尚是把脚指甲染成红的,意义大约等同于穿袜子。老高有了这个新发现以后就更加注意欣赏女人的脚丫子,以至于记住了无数流行的女式凉鞋的奇奇怪怪的样子。老高觉得这也不失之为一种新收获。老高在街上越走心情越轻松。

老高走着走着就遇到了一位美艳异常的女人。这女人是流行的三围,流行的苗条,流行的光脚丫子红指甲,除此而外,还有许多让老高说不清道不明但却能引起老高悸动的东西。老高一下子就着了迷。老高自然而然地又开始不断地用上嘴唇舔下嘴唇。在舔嘴唇的同时,老高不知不觉地也跟上了那美艳异常的女人。那女人走路的姿势也很独特,不是模特胜似模特。老高跟在后面不知不觉也就有些摹仿那女人,弄得一些好事的人也朝老高看。老高不知不觉就比那美艳的女人更具有吸引他人目光的能力。老高一不小心就把脚拐了一下。平平的马路上也不会有什么东西绊了他,想必是因为他摹仿那女人摹仿得走火入魔。老高低下头揉揉脚脖子,自认为伤势不重。于是他就又一瘸一拐追那女人去了。那女人在不经意中回了一下头。就注意到了一瘸一拐的老高。那女人继续高昂着头走她不是模特胜似模特的步子,老高就又不屈不挠地跟上了她,并且继续一瘸一拐。那女人走了很远一截路子后,又在不经意中回了一下头。她这才意识到老高是在跟她。她于是停下她不是模特胜似模特的脚步,等老高走得近了一些之后狠狠地瞪了老高一眼。由于距离比较近,老高不仅发现了这女人一双丹凤眼,而且他也朝女人扮了一笑脸。不过因为脚疼,他的笑脸有些勉强,有些龇牙咧嘴,有些尴尬。那女人脸上显露出一丝鄙夷,转过身去,继续高昂起她那骄傲的头颅,继续走她那不是模特胜似模特的步子。老高又一瘸一拐地跟了上去。最后,当那女人再次发现了老高在跟踪她之后,不仅再瞪了老高两眼,而且很不优雅地朝老高吐了口唾沫。老高这同志还不是十分的厚颜无耻。老高狠狠地舔了两下下嘴唇,然后就停止了对那女人的跟踪。老高没有忘记在最后也朝那女人狠狠地吐了三唾沫(老高的母亲在他小时候曾经教导他,连吐三口唾沫可以避邪)。老高因为吐了唾沫所以找到了心理的平衡,但老高一下子就失却了对满街满巷的女人们及其胳膊、大腿、曲线等等的兴趣。

“喝扎啤。”老高想。老高带着伤跟踪了半天那位并不相识的女人,觉得有些累,觉得需要放松一下。夏日的扎啤鲜啤很受欢迎,所以街上到处都有啤酒饮料摊儿,这些摊儿天气越热生意越火爆。

老高看了看,周围喝啤酒饮料的人兴致都很高,或谈笑,或猜拳行令。有以家庭为组合的,也有朋友相聚相遇坐在一起的。单个无人作陪的只有老高。老高忽然就生发出一种失落感。老高不一会就感到啤酒发苦。老高于是很快就不想喝了。老高就将啤酒剩了大半杯,浪费了一杯鲜啤酒的价值——三元人民币的大约三分之二。老高站起身离开啤酒摊儿的时候有些心疼,但是他的神态很高傲,很不在乎。老高同志也舔了舔嘴唇,这一次弄不清楚是用上嘴唇舔下嘴唇,还是用下嘴唇舔上嘴唇。

在夜色已经降临的街道上,老高的徜徉已经失却了休闲消遣应有的色彩。又一股兴味索味的感觉直冲老高的脑门。再朝哪里去呢?再走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呢?老高就像有些失去了人生目标的人一样失去了逛街道的目的和意义。老高自己尚且没有意识到这时候的他用“无头苍蝇”来形容也是比较恰切的。

衣衫整齐、皮鞋锃亮、头发梳理得站不住苍蝇的老高不知不觉就又走到了被称为“红灯区”,歌舞厅、洗头房比较集中的一条街道上。这里的许多歌厅卡厅都是和饭馆酒楼融为一体的,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消费也是很高的。这条街应当说是对男人更具有吸引力的地主,但仅限于有钱的男人。老高也不是没有钱,但是他怕老婆。老高的老婆平时见了别人都和颜悦色,唯独对老高横得不行。熟识老高的人以及老高自己都说不清楚他为什么要怕老婆,因为他的老婆长相也不出众,工资也不比老高的高。但老高就是怕他老婆。有“三陪”小姐服务的歌厅老高也不是没有去玩过。老高所在的科室是有实权的科室,别人有求于他们的机会也很多,所以老高和同科室的人在别人的邀请下也就到歌舞厅享受过“小姐”们的服务,起先老高的老婆也没怎么注意他的夜生活有什么变化,但有一个夏日的晚上,老高回家很晚,而且在白色的衬衣上就让老婆发现了可疑的痕迹。老婆勃然大怒,老高就有些交代不清,就有些语无伦次,就有些两股战战,就有些想主动提出跪搓衣板以平息夫人震怒的意思。这一夜老高的下嘴唇就舔了一夜上嘴唇。再以后凡遇到老高在外面吃饭,一过了八点钟老婆就开始打传呼,BP机“嘀嘀嘀嘀嘀嘀”不停地叫,往往就弄得老高毛骨悚然,哪里还敢与“小姐”们有染?

老高低着头,脚步迈得十分快,不长时间就从所谓的“红灯区”穿行了过去,他对这里心有余悸。

老高觉得无处可去。那么,就回家去么?回家又能该干什么?

老高一想起回家就又能嘴唇发干。

没办法,老高只好在街上继续徜徉。

音像店也满街都是。这几年,VCD机很快就普及了,几乎家家都有,所以,以销售和出租VCD影碟盘为主的音像制品店就充斥了街道。什么能赚钱就一哄而起地干什么,也是这座城市的时尚。老高也对音像店有兴趣。

自从受老婆限制,失去了去歌舞厅消费的自由之后,老高也给家里购置了家庭影院设施。刚开始时,也唱歌,也看故事片。就连那种**裸地展示**过程的黄片也看过。看这种片起先老高老婆好像也不反对,初次看完以后和老高的**戏就比往常热烈得多,但看了几次以后她就坚决不许老高看了。她认为片子上的那些人尤其是洋人跟驴似的,非人所能及。同时她还认为老高这样的有过进歌舞厅玩“小姐”经历的人越看那样的片子就越坏。再以后,连港台生产的三级片她也不许老高看了。对于所谓的外国大片,比如《泰坦尼克号》什么的,尽管盗版的影碟比电影还来得快,但老高两口子都对外国片不感兴趣,何况这种盗版的片子上的人一律放洋屁,没有一句中国话。于是,后来老高家的影碟机就基本上剩下了唱卡拉OK这一种功能。老高成长的年代中国的文艺就剩下了“样板戏”,城乡都流行。老高也曾跟上当时走红的“宣传队”唱过戏拉过二胡吹过笛子,老高就多少还有些音乐细胞,老高演唱卡拉OK的水平就还不低,尤其擅长唱现代京剧。老高在唱卡拉OK的时候一般也不再用上嘴唇舔下嘴唇,所以也就比平时可爱了许多,老婆对他的态度也就比往常要好许多。要是老婆一高兴,多少给老高一点笑脸,老高就能发挥得更好。老高老婆有时候心情好,也能从老高手里要过话筒唱唱《好人一生平安》《长相忆》《兰花草》什么的,所以老高家的卡拉OK演唱就长盛不衰,老高的家庭影院设施也就没有白买。

老高被一家音像店的高级音响里播放的音乐所吸引。这是一套进口的音响设备,音质特别好,立体感特别强,即使最一般的音乐碟盘,用它放出来也就有了极强的穿透力和磁力。老高一听到这音响,一下子就被粘住了。老高忘却了满城满街的喧嚣,老高耳朵里只剩下动听的音乐。老高不知不觉就走进了这家音像店。

老高在这家音像店里有新发现。这里新进了全套的“革命样板戏”碟盘,新近流行的歌曲和音乐也应有尽有。老高在陈列影碟的橱柜浏览了一遍之后便有些激动,老高问了价钱觉得便宜就更加激动,等到音像店里的营销小姐给了她职业的微笑让他感到这小姐比刚才在街上他跟踪的那女人要好不知多少倍之后老高就有些高兴得不知道自己姓高还是姓别的什么了。老高今天上街还没有遇到过顺心的事儿,老高觉得他自己已经委屈了半天压抑得无法忍耐了。老高需要发泄一下表现一下张扬一下了。好在老高兜里有钱。老高今天刚发了工资还没有给老婆交。老高的老婆虽然厉害,但惟有在花钱这个问题上不与老高计较。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你都给我拿出来。还有这个,这个……”老高在卖影碟的柜台上指指点点,不一会儿就让那营销小姐给他拿出来了一大堆碟盘,直拿那小姐暗暗地吐舌头。好在这个姐训练有素,表面上还仍然是不动声色。

“算帐,你算帐。”老高好不容易满足了一下自己的心理需求。他指着柜台上一大堆影盘对营销小姐指指画画。他眼下的心态可以用陶醉用潇洒用志得意满来形容,说他是张狂似乎也没什么不恰当。

老高为一百多盘VCD影碟掏光了自己兜里的现金,最后算帐的结果是他还欠音像店十四块四毛钱,那位训练有素的营销小姐给他免了,并且送了他一个比较精致的编织袋让他装上了那一百多盘碟片。

老高满载而归。

老高在进家门的时候有那么一丝犹疑。他下意识地用上嘴唇舔了一下下嘴唇。

老高自己用钥匙打开门,干咳了两声,将内心的一丝忐忑掩盖起来。

还好,老婆不在。老婆留了一张条,说是她弟弟的孩子病了,很重,那小两口都得在医院陪护。她到医院看一下,然后晚上就给弟弟家看门。老高看到这个留言条就一种解放了的感觉。老高水没顾上喝一口,拖鞋也没有换,就先打开影碟机。一大堆碟片他竟一下子不知道先应该看哪个了,挑选了半天装上了样板戏《智取威虎山》。很快,老高家的客厅里就有杨子荣高亢的唱腔回**。老高最欣赏这出戏里“打虎上山”的唱段,他用遥控器把碟盘调到“打虎上山”一场,自己也就跟上摇头晃脑地唱上了。

“党给我智慧给我胆,千难万险只等闲,为剿匪先把土匪扮,似尖刀插直威虎山……待等到与战友会师百鸡宴,捣匪巢定叫它地覆天翻……”老高将最后的拖腔摹仿得惟妙惟肖,简直与童祥苓不相上下。

老高对自己的演唱基本功十分满意,对自己家里的VCD机的效果也相当赞赏。老高唱着唱着就兴奋得手舞足蹈。老高的大脑细胞也因为兴奋而非常活跃。老高于是就构想出了一个自认为是很好的主意。

老高想好了一件事,他决定立即行动。

老高第一个就去敲和他住对门的冶炼厂青工周小鹏的家门。周小鹏平日对老高很尊重,有了苦闷有时也跟老高来聊一聊。上次这小伙子自己心情不好,在楼下一拳打倒一个有了心脏病的卖臭豆腐的老头,无端地让治安拘留了十天。老高很为他抱不平,所以他对老高就比以前更有感情了。

“小鹏,我有一百多张新碟,刚刚买的。给你拿来几盘看。”老高对周小鹏说。

“一百多张?太好啦!我去挑几盘来看。”周小鹏平时也爱看影碟。

“小鹏,你这音响也不错嘛。”老高一边打量周小鹏的音响设备一边说,“到了半夜十二点,把这音响开足,不知道是个啥效果?”

“那还不把邻居都吵醒了!十二点人家都睡觉了。”周小鹏说。

“我就想半夜把音响开得大大的,看它是个什么效果。”老高继续按照他自己的思路给周小鹏讲,“假若全楼的人家都把音响开大,就谁也不吵谁了。半夜一栋楼成了一台戏,那多带劲儿!”

周小鹏嘿嘿笑了。他觉得老高的想法很好笑,也很奇特。

“要么咱试一下。”周小鹏说。

“对。我找你来就是这意思。”老高对周小鹏脑子反映机灵非常满意,“我给你拿几张碟来,送给你。”老高兴高采烈的说。他跟周小鹏商定,半夜十二点,他们都要准时把音响开到最大,看看刺激不刺激。

“老高,老高,一点钟更好。”老高临出门时,周小鹏对他说。

“好主意,就这样定啦!”老高说。

老高又去了住在他楼上,也就是五楼的一位中学老师的家。这位姓赵的老师在收拾房子时曾经跟老高要过水泥和沙子。老高觉得他和这位赵老师关系也不错。

“赵老师,我有一百多张新碟,刚刚买的。给你拿来几盘看。”老高对赵老师说。

“一百多张?买的?还是租的?那得花多少钱?”赵老师经济不够宽裕,听他这么一说感到吃惊。

“你别管花多少钱,我白给你看。咱俩谁跟谁呀。”老高说。

“我爱看故事片。卡拉OK也行。”赵老师说。

“行,行,行,什么的都有。”老高很兴奋,他认为赵老师一开始就态度不错。

“赵老师您今天晚上有事没有?”

“晚上没啥事儿。”

“我有这么个想法,”老高凑近赵老师,带一点神秘的口气说,“半夜十二点,不,一点,咱把音响都开大,咱这栋楼的人家都给他开开,那效果一定不差。

听老高说了这一番话,赵老师吃惊得瞪大了眼睛。他怀疑要么就是老高有了神经病,要么就是自己耳朵出了毛病。

“我一会儿就给你拿碟盘去,送给你。”老高继续说。

“碟盘我不要了,你先看。我明天一大早还有事,今天晚上要早点休息。对不起。”

老高听赵老师有送客的意思,脸上露出一丝不愉快。

“那好吧。”老高就怏怏地从赵老师家出来了。他心里说,你不就是一个穷教书的嘛,看我以后再能帮你的忙!

老高不辞辛劳,一家一家动员邻居加入他夜半“机”叫的行动,并且都给许诺赠送VCD碟盘。老高的收获不尽相同,邻居们也有响应他的倡议的,而更多的是反对,是婉言谢绝。认为他是发神经的也绝不只是赵老师一人。

老高最后来到六楼,也就是顶楼一位独居的姓宋的女士家里。

老高在敲宋女士的门之前,先认真舔了舔嘴唇,主要是用上嘴唇舔下嘴唇。他平常见了宋女士,能自觉地抑制舔嘴唇的习惯动作。老高也知道舔嘴唇的动作不雅,但习惯成自然,见了他老婆以及其他女人他就不由自主地舔,但他见了宋女士总是提醒自己尽量不要舔。

“你?”老高进门以后,宋女士感到有些意外。平日老高怕老婆,轻易不敢与宋女士打交道。

“你请坐。”看得出宋女士有点儿小激动。她给老高拿烟倒茶的动作有些抖。老高努力抑制自己不要舔嘴唇。

这位宋女士是离过一次婚的。她曾经的丈夫是一个畜生,不懂得妻子除了可以用来**之外也还需要给予温柔与呵护。在为时不到两年的婚姻过程中,宋女士让那男人打得伤痕累累,手背上、胳膊上也有许多用香烟烫出的疤痕,甚至女人最隐秘、最重要的部位那男人也敢用螺丝刀乱扎。宋女士离婚以后住到了老高他们这栋楼上,她很快就发现了老高对妻子的忍让和委曲求全。她把老高和自己以前的男人比得出了结论,她认为怕老婆、让老婆、迁就老婆和永远屈服于老婆的男人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她一下子对老高生发出无尽的同情、赞赏乃至柔情蜜意。后来她还在无意中发现老高的长相与她少女时代崇拜过的一个男性偶像有许多相似之处,她于是就更加关注老高,心里面老是盼着能与老高接触,甚至期盼能与老高之间发生点什么故事。但是问题在于老高太怕老婆,他越怕老婆就越不敢与别的女人有任何接触,何况宋女士还是一个寡居的、容易招惹是非的人。但时间长了,老高还是意识到了这位宋女士对他有一种特殊的“情结”,他吃惊之余也很激动、很兴奋。这也就是他见了宋女士之所经要拼命抑制舔嘴唇的习惯动作的原因。他认为对他来讲,宋女士是不同于世界上其他女人的女人。

“你的VCD好着呢吗?”老高问。

宋女士点点头。她不解地望着老高。

“我有一百多张新碟,刚刚买的。给你拿几盘看。”老高说。

“都有些啥内容?”宋女士问。她喜欢欣赏中国民乐,尤其喜欢小提琴协奏曲《梁祝》。她有时无聊也一个人关起门来看三级片。

“啥都有,啥都有。”老高觉得开局不错,他认为宋女士正执照他的引导朝着他的所期望的方向运行,“你想看啥?我一会儿就给你去拿。”

“啥都行。你拿来个啥我就看啥。”宋女士觉得脸上有些发热。

老高听宋女士这样说也很兴奋。

“我想跟你商量个事儿。”老高也显得有些局促,差点儿抑制不住习惯动作就要舔嘴唇,但他还是抑制住了,“我想,到了半夜一点钟,让咱这一栋楼的人都把VCD音响开开,开足音量。那效果肯定不错。”

老高终于在没有舔嘴唇的情况下表达完了他主要想表达的意思。

宋女士瞪大了她本来就很大的一双杏核眼。她突然感到眼前的老高很陌生。

“这老高是不是有神经病?”她想。

“你说行不行?”老高依然很兴奋地问宋女士。

“再见。”宋女士眉头慽成一疙瘩,“我胃疼。”

“要紧不要紧?我给你找药去。我家有呋派酸,有颠茄片,还有痢特灵。”老高简直不知道该怎样对宋女士献殷勤。他有些手足无措,有些憨态可掬。

“我不吃药。”宋女士又皱眉头又摆手,意思是让老高赶快离开。

老高很扫兴也很无奈。老高出了宋女士的门以后又不由自主的狠狠地舔了舔嘴唇。

这天半夜一点钟,老高他们这栋楼里果然数台VCD机及其配套的功放机、音响同时打开,一时间,音乐声大作。不仅老高他们这一栋楼的人都从睡梦中吵醒,而且邻居的楼房上的居民也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时候事,纷纷从窗户上探出头来想看个究竟。

很快,老高他们所在的街道派出所的民警乘车赶到,是派出所的副所长亲自带队来的。警车在楼下呜呜叫,楼上的音响设备也就很快都关掉了。警察们直接敲开了老高家的门,副所长将一张五十元的罚款单递给老高,并且说:我正式向你提出警告,再这样干扰社会管理秩序,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与休息,我们将对你不客气!

还有一个更年轻的警察朝老高骂了一句:神经病!

老高在警察面前态度很好,唯唯诺诺地认错,脸红脖子粗的交了罚款。

收了罚款警察们就撤走了。

老高并不知道,是宋女士打电话报的警。

过了一天,市报就刊登了一条社会新闻,标题是:《半夜“机”叫好事者扰民,治安处罚高××认错》。

事后,老高同志还认真翻捡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那里面第二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而第七项的内容是“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

“我违反哪一项规定啦?谁制止我我不听啦?”老高通过钻研法律条文,认为派出所警察对自己的处罚过重,而且根据也不充分。他十分的忿然。

“不就五十块钱嘛!哪天我高兴了,再给他弄一回。”老高想。

(一九九八年·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