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七 偷车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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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没有别的事;我们上床睡觉了。到了次日,事情纷至沓来。迪恩和我下午到丹佛市区去做些杂事,去旅行社打听有没有到纽约的便车。之后回家的路上,我们去弗兰吉那里。来到百老汇路上,忽然迪恩拐进了一家卖运动用品的商店,从柜台上拿起了一颗垒球,旁若无人的在手掌中颠上颠下,走出了店门。谁也没有注意到;原本谁也不会注意到这种事情。何况那天下午很热,人们昏昏欲睡。我们一边走路,一边接球玩。“我们明天肯定可以找得到旅行社的便车。”

一位女友给了我一瓶老爷爷牌威士忌,夸特装的大瓶。在弗兰吉家里,我们开怀畅饮。弗兰吉屋后玉米地里的那头,有个长相漂亮的小姑娘。迪恩自从来了这里,一直在想方设法认识她。麻烦就出在这里。他不停的向她的窗子扔小石子,令她感到害怕。我们在四处是玩具和狗的、乱七八糟的起居室里喝着波旁威士忌,说一些无聊的话,迪恩每过一小会儿就从厨房后溜出去,走到玉米地那头,去扔小石子以及吹口哨。珍妮特有时候出来看看。迪恩忽然脸色煞白的回屋里。“出事了,伙计。那女孩的妈妈拿着一杆猎枪在追我,还找了一群中学生,堵在路上准备揍我。”

“怎么会有这种事呢?他们在哪儿?”

“玉米地的那头,伙计。”迪恩醉醺醺的,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我们一起出去,借着月光穿行过玉米地。我看见一群人站在黑漆漆的土路上。

“他们过来了!”我听见对方的声音。

“等一等。”我说。“请问刚才发生了什么?”

姑娘的母亲藏在后面,手臂里架着一杆大口径的猎枪。“你那个该死的朋友来骚扰我们,我们已经忍不了了。我不是那种喜欢求助于法律的人。如果他还往这边来,我就开枪,往死里打。”那群中学生攥紧了拳,聚在一块儿。我也醉醺醺的,毫不在意,不过我对他们说些好话。

我说:“他再也不会那么做了。我来看住他;他是我弟弟,他听我的。你们可以把枪收起来了,不用太过担心。”

“如果再过来!”姑娘的母亲在一片漆黑中坚硬又凶狠的说。“等我丈夫回来,让他去找你们算账。”

“不需要那么做;他不会再干扰你们,放心吧。现在他已经老实了,一切不会出问题。”迪恩在我身后小声咒骂着。姑娘从她卧室的窗户里悄悄向外望。我以前就认识这些人,他们对我有一定的信任度,所以稍微平静了一点。我挽着迪恩的胳膊,在月光下的玉米地往家走。

“哎呦!”他嚷嚷着。“今晚我要喝个够。”我们回到弗兰吉和孩子们那里。迪恩忽然对珍妮特正在放的唱片开始发火,用膝盖抵住唱片把它掰折了。那是一张牛仔音乐的唱片,珍妮特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以前,我送给珍妮特一张迪齐·吉莱斯皮早期灌制的唱片,叫做《刚果布鲁斯》,打鼓人是马克斯·韦斯特,迪恩喜欢的不得了。我让珍妮特把那张唱片拿过来,按在迪恩的头上掰断。她果然这么做了。迪恩待头待脑的,不说一句话,但内心深处明白,这些都是他自找的。我们哈哈笑起来。一切都恢复了平静。弗兰吉大妈想到路边酒馆去喝点啤酒。“我们走吧!”迪恩嚷嚷着。“如果星期二你买下了我指点你的那辆汽车,我们就不需要徒步了。”

“我讨厌那辆该死的汽车!”弗兰吉嚷嚷着。两个最小的孩子吓哭了。棕色的客厅里,陈旧的墙纸,暗红色的灯罩,人们面部绷紧,显得气氛非常的沉重。小吉米被吓坏了。我把他放在长沙发上,让他睡觉,并且把狗招来陪着他。就在我们等待我的女友打电话过来时,醉醺醺的弗兰吉忽然打电话叫了辆出租。她有个中年的表哥,非常憎恨我。那天下午稍早的时候,我寄了一封信给现在墨西哥城的老布尔·李,把我和迪恩的近况和目前在丹佛的遭遇对他描述了。我在信里写着:“我有个女友,给我威士忌、钱和丰盛的晚餐。”

吃了一顿有炸鸡的晚餐,我傻兮兮的把这封信请她的中年表哥帮我寄出去。他拆开读了,立刻拿去给表妹看,以证明我是个骗子。她带着哭腔打电话跟我说,说自己再也不想看到我了。那个洋洋得意的表哥立刻接过电话,开始骂我是个杂种。出租车到了,在外面一个劲儿按喇叭,狗在狂叫着,孩子在哭,迪恩搂着弗兰吉跳舞。我在电话里把脑海中储存的所有诅咒话一并骂出来,而且增添了很多新创意。我酒醉上了头,对着电话叫大家都见鬼去吧,之后猛的挂断,独自喝闷酒。

我们来到小山脚下的路边酒馆,互相推搡着,下了出租车,进去点啤酒。一切东西都乱套了,还有个情况让情形更糟,就是酒吧有个神经质,见到迪恩就前去一把抱住,凑近他的脸呻吟着。而迪恩的疯病犯了,他甚至大汗淋漓的跑到外面,在车行道上偷了辆汽车,横冲直撞开到丹佛市区,居然换了一辆更新更好的车开了回来。我在酒吧里一抬头,看见街上的巡逻车的前灯光把车行道照得一片雪白。警察和路人拥挤一团,在讨论着失窃的汽车。“有人在这里大肆盗窃汽车!”一个警察说着。迪恩就在他身后站着,接嘴说:“是呀,是呀。”警察们分头去侦查。迪恩走进酒吧,跟刚才那个神经质的小伙子一样东倒西歪的。小伙子当天刚刚结婚,喝的醉醺醺的,而新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等着他。“哦,伙计,这家伙是全世界最了不起的人!”迪恩嚷嚷起来。“萨尔,弗兰吉,这次我去弄一辆真正好的车回来。我们一块到山区上痛快地兜风,这个神经兮兮的新郎托尼也跟着去,大家好好的到山里去兜风。”他一边说着,一边轻快的跑出酒吧。正在这时候,一个警察走进来说,丹佛市区停在车行道上的一辆车被偷了。人们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议论着。我从橱窗里看到迪恩跳进最靠近酒吧的一辆汽车,猛然就开跑了,谁都没有注意他。过了几分钟,他开着一辆完全不同的崭新的敞篷汽车回来。“这车可太厉害了!”他悄悄在我耳边说。“刚才那辆发动机的噪音太重——我把那车扔到十字路口,看到这辆漂亮的家伙正停在一家农庄住宅前面。我到丹佛兜了一圈。快来吧,伙计,咱们都坐车去玩玩。”他在丹佛期间的所有痛苦和狂热都随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脸蛋红彤彤的兴奋,浑身汗湿,一副没出息的样子。

“不,我可不想和偷来的车扯上关系。”

“哦,来吧,伙计!托尼跟我一起去,对吗,亲爱的托尼?”托尼是个瘦瘦的年轻人,黑色的头发,眼神看上去出奇的纯洁,脑袋有点问题。忽然间他开始发病,靠在迪恩身上,口吐白沫的呻吟着。紧接着,出于某种古怪的直觉原因,他好像非常害怕迪恩,举着双手,面部扭曲,躲得离迪恩远远的。迪恩低着头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他出去开车跑了。我和弗兰吉在车行道看到一辆出租,决定回家去。出租车司机载着我们行驶在黑漆漆的阿拉梅达大道上。夏天的前几个月,我走在这条大道,经历过多少个迷茫的夜。我唱歌、呻吟、仰望星空,内心流出的**一点一滴的落在滚烫的柏油路面上。迪恩开着那辆偷来的敞篷车忽然追上了我们,一个劲儿的按喇叭,在后面顶我们的车,尖声叫着。出租车司机脸都吓白了。

“是我的一个朋友。”我向司机解释。迪恩觉得没意思,忽然以每小时90迈的速度冲到最前方,尾气扬起一阵幽灵一样的尘埃。来到弗兰吉房子所在的那条路,他转弯进去,停在了门前;忽然又发动了车,来了一个大转弯。我们下车付费的时候,他又开向了市区。过了没多久,我们正在黑漆漆的院子里着急的等待,他又换了一辆破损的双门车回来,猛然停在门前,醉醺醺的,跌跌撞撞的下车,直接走进卧室,倒头就睡了。一辆被偷来的汽车正停在我们门口。

我只得把他叫醒;我发动不了那辆车,无法把那车弄到远些的地方。他磕磕碰碰的起床,身上只穿着一条短裤衩。孩子们看了咯咯的笑着,我们一起坐上汽车,直接从道路尽头的应试的苜蓿地垄沟车上开出去,那车子颠簸得几乎要散架。终于这车动不了,在老磨坊一带的一棵棉白杨下熄火了。“开不动了。”迪恩说着走下车。在月光下的玉米地里,他只穿着一条短裤衩,走了大约半英里。回到家时他继续睡。一切都被搅和的乱七八糟,丹佛的一切,我的女友、汽车、孩子、可怜的弗兰吉、啤酒罐子堆满地的起居室,我想入睡,可是一只蟋蟀叫个不停,让我半天睡不着。如同我在怀俄明见过的,西部这附近晚上的星星看上去很大,就像罗马烟火筒,好像孤独的印度达尔马王子,因为他失去了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果园,北斗七星勺子柄之间的距离已经走遍,试图把它找回来。夜空中星星渐渐的流转,夜色慢慢淡去。在真正的日出来到以前,西堪萨斯那边远处的阴暗里,一片红光乍现,鸟儿在丹佛上空唱起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