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的确是很善音乐的。
首先,他很喜欢汉代乐府诗的曲调。曹操存诗二十余首,大都是按照乐府曲调写的。如《气出唱》《精列》《陌上桑》属乐府的《相和歌·相和曲》,《蒿里行》《薤露》属《挽歌曲》,《秋胡行》属《相和歌·清调曲》,《善哉行》《却东西门行》《步出夏门行》属《清商曲·瑟调》,等等。由此可见,他作的诗,是可以演唱的,而演唱的时候是可以用乐府的曲调伴奏的。这一点,从曹操乐府诗的格律形式,如常用叠句或赘语“一解”“二解”云云,足以证明。这无疑说明,曹操喜好音乐,喜好乐府诗,不仅从中得到愉悦,同时也激发了他创作新的乐府诗**。换句话说,曹操有这许多乐府诗流传下来,应当说是与其爱好音乐有直接关系的。
其次,曹操喜欢听音乐,也喜欢引吭高歌。曹操常说“诗言志”。他在苦闷和高兴的时候,常常是一边喝酒,一边唱歌。诸如《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酒)"反映的是苦闷时的情况; 《善哉行》“朝日乐相乐,酣饮不知醉。悲弦激新声,长笛吹清气。弦歌感人肠,四座皆欢悦”反映了他心情愉快时的情况。他还喜欢用音乐招待客人,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曹操的诗中常提到“歌以言志”“歌以咏志”,虽是诗赋形式的需要,也实是他高歌自己作品时的一种情绪反映。 “登高必赋”,就是每次登高都要引吭吟咏。
雅乐、俗乐二者相比,曹操平时可能更喜欢俗乐。《宋书·乐志三》记载, “但歌四曲,出自汉世。无弦节,作伎,最先一人倡,三人和。魏武帝尤好之”。曹操的乐府诗,也大都取乐府之相和曲调, “相和,汉旧歌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由此可见,《但歌》《相和》都属于俗乐。
曹操爱好音乐、提倡音乐,虽然同其娱悦“声色”的因素有重要而直接的关系,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把音乐视为社会文化现象而给予了重视。因此,应该承认他在中国音乐史上至少有两个贡献,一是由于他的确甚通音律,因而能支持正确的意见,避免了谬种流传,影响后代音乐的发展;二是战乱之后古代雅乐已经逐步流失,曹操获杜夔、用杜夔,从而“绍复先代古乐”。曹操时的“先代古乐”是否流传至今,很难断言,但其历史的影响当是不可否认的。魏晋时期,同统治者的腐朽相称,音乐歌舞曾有过繁荣。据史载,魏时有短箫铙歌十二曲,诸如《楚之平》《获吕布》《克官渡》《旧邦》《定武功》《屠柳城》《平南荆》《平关中》等,大都是歌颂曹操功业的。这些歌曲都没有流传至今。但任何艺术领域的发展都不应割断历史,都应注意到它的内在的必然联系。历史证明,晋人就是在曹魏基础上改进律尺,发展音乐的。据史载,杜夔
调律尺(魏尺,合0.242米),并不是很准确。晋武帝时, “张华、荀勖校魏杜夔所造钟律,其声乐多不和谐,乃出御府古今铜竹律二十五铜尺,铜斛七具,校减新尺,短夔尺四分,因造十有二笛,具五音以应京房之术……”新尺,即
晋荀勖律尺,合0.231米,较杜夔律尺短0.011米。由此可证晋人曾经是在曹操用杜夔“绍复先代古乐”的基础上进一步恢复并发展了中国音乐,尤其是汉代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