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婚姻如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其中,结了婚的算是城内人,没结婚的算是城外人。这样看来,未婚同居的人叫做骑墙派似乎最为贴切。
骑在墙上过日子?听起来有点不舒服,但还是有不少青年男女非常享受这种时尚的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男女双方不必承担夫妻之责任,却可以享受夫妻之权利。此外,未婚同居者普遍还把同居当成“试婚”的工具:大家过过试试,合则进一步走向婚姻的礼堂,不合则说声拜拜就可以轻易分手。
相对一夜情来说,未婚同居要道德多了。因为,“我们”只是“未婚”而已,“未婚”二字不仅暗示了双方是有感情的,只不过没有办理那张证而已。看似冠冕堂皇的同居,说穿了无非是“一夜情”的升级版本而已。这中间加入了若干“爱情”的脚本,也在授权期限上有所延长,并相对保留了多一些的再次升级空间。
看似好处多多,但是,且慢——
你以为同居就代表自己不受困,可以像单身一样自由吗?错了,对方名义上是男友,实则是在履行老公的种种权利和义务。有人代你买单的同时,你也要接受有人留意你跟异性打电话,抱怨你下班并不立即回家等。
你以为同居就代表分手不用办离婚,手续较简单吗?二旦分手挽个皮箱就走。你还是有很多装不下、拎不走的东西的。
同居可以省租金、省水电费,这倒是真的。如果你的最大理由是节省开支,那也无话可说。很多人是为了房子而结婚,为了钱而结婚,为了节省开支而同居也就见怪不怪。
既然同居跟结婚分别不大,那么为什么不保持不同居的恋人关系或者名正言顺地结婚呢?
又有人跳出来说了:我们在试婚。这就好比劳务用人,有一个试用期,彼此满意则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不满意则一拍两散。
对于婚姻,也有不少人赞成并身体力行地“试用”——试婚。在未婚同居的试婚一族看来,试婚可以试出双方是否真正相爱,找出个性的最佳“配置”。美在于和谐,和谐就建立家庭,相反就友好分手。这很像桥牌中的叫牌,是打自然,还是打精确,搭档之间总要默契才是。
有人说结婚本身是一种契约,即双方要有责任和约束力,试婚旨在淡化这种契约,使婚姻变得朦胧——“似花还似非花”、“像雾像雨像风”。在“试婚一族”看来,婚姻缺少了这个“朦胧”或许就真的朦胧下去了,或加入离婚大军的行列,或弄个婚姻质量不高的结局。于是,他们比较了父辈的“悲剧”之后,开始小心翼翼地画着自己的婚姻句号。
在香港的一次青年问题研讨会上,一位美籍华人说:“试婚一族在美国是很庞大的青年群体,在我们看来是一种正常现象,美国的男女青年较少是直接进入教堂的,他们大多有试婚行为。”早些年,《北京青年》载文披露:某杂志社通过它的全国性文明调查网络对1731人进行问卷调查显示:38%的人对试婚这种婚姻序曲表示理解,46%的人反对试婚,另有16%的人不置可否。可见,试婚还是被相当比重的人认可。离婚率的上升和婚姻质量不高的现状,使许多青年在借鉴了前辈的婚姻悲剧之后,开始视婚姻为“围城”,望而却步,于是才“摸石头过河”。那些疑虑重重的青年男女为了免遭终身大事之不幸,只有来一次“路遥知马力”,试婚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于试婚,不少人坚决地反对。爱情是神圣的,婚姻是严肃的。试婚的目的就是试合则进,试差则散。其实这只是停留在虚化的光晕中的期望,现实中操作却是非同一般,分手所造成的心理打击不亚于正式离婚带来的痛苦。
一项研究发现,婚前同居者的离婚率要比未同居者高出33%。另一项研究表明:婚前同居时间越长的夫妇,就越容易想到离婚。而且,研究者指出,同居者婚后生活不会很美满,而且对婚姻的责任感差。
美国心理学家约瑟夫·罗温斯基解释说:“同居常被美化为异常大胆、浪漫的举动,但实际上不过是逃避责任的托辞。如果两人舍弃结婚而选择同居,那么其中一人或者两人都会在心里说,我担心对你的爱不够深,难以维持长久,所以在事情不妙的时候,我该有个抽身出来的退路。”
由此可见,试婚并非是选择合适伴侣的有效方法。事实上,试婚也并非是“免费”试用,试婚中的“得”也不会多于“失”。因此,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在婚姻面前,还是不要将选择的“宝”押在试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