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性灵派的兴起时,周质平认为因受到当时儒家伦理受释道思想挑战的影响,学者开始寻求新的方向和兴趣点,“心”“性”“理”“情”等传统概念都被置于严格的审视之下,并被以更人性的方式重新诠释。人性,尤其是男女之爱,不再被认为是罪恶的冲动,而是人性的一部分。享乐主义成为新的文化美学现象。在此语境下,有些文学批评家认为文学的功能仅在于表现人类感情,“文以载道”的观念也就不再具有统治地位。周质平据此认为,晚明文学批评的主流是表现而不是实用主义。
周质平认为,重抒情的性灵派与复古派之间并非如过去一些学者认为的那样处于尖锐的对立状态(如林理彰),“复古”不是极端保守的主张,还具有某种革命性。[30]例如,李梦阳主张“复古”,但并不反对“抒情”。“夫诗者,天地自然之音也。今途咢而巷讴,劳呻而康吟,一唱而群和者,其真也,斯之谓风也。孔子曰:‘礼失而求之野’。今真诗乃在民间。而文人学子,顾往往为韵言,谓之诗……故真者,音之发而情之原也,非雅俗之辩也。”[31]周质平认为,李梦阳是对台阁体“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文风的不满而开始求变的。“正是台阁体的萎靡促使李梦阳开启了其复兴古代传统文学标准的道路。”[32]李梦阳经由谢榛再到王世贞的文学思想发展,是“以形式主义的逐渐放松和对文学的表现的意识越来越强为特征的。这次转变预示了16世纪末17世纪初的文学发展方向”[33]。因此,从复古主义到公安派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有逻辑次序的过程。袁氏兄弟的主张不是促使复古主义运动衰落的背后力量,更不能将公安派的文学思想看作是“激进”的。“就像我们看到的王世贞的例子那样,更恰当的说法是一个由其自身成员而不是由公安派的攻击而启动的自发的发展。因此,公安派的文学理论呈现出新的重要性。他们并不像通常被认为的那样激进,而是具有创新性和启发性。” [34]
袁氏兄弟强调使用自己的语言,同时也对古代作者深怀敬意。他们反对模仿的理由之一是古代作品太过优秀,模仿无法创造出能够与之媲美的作品。袁氏兄弟和复古派的分歧不在于古文的价值和写作的方式,而在于“复”古的可行性、学什么、怎么学和应该学谁。前后七子所言的古代,指的就是秦汉;但对“三袁”而言,“古”不是历史上的某个特定时期,而是指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公安派所反对的不是“复古”,而是没有创造性的模仿。
除李梦阳外,谢榛和王世贞、唐顺之、徐渭、李贽等人都被周质平奉为“公安派先驱”。谢榛是从“前七子”向“后七子”时代过渡的重要人物,他认为坚持机械的模仿并不可取,因为它既不能表达现实,又不能表达个性。他一方面注重诗歌的雕琢,要“诗不厌改”;另一方面追求感情的自然流露,将《古诗十九首》奉为典范。他反对在作诗时苦思冥想,注重“灵感”。郭绍虞认为谢的观点结合了“格调”与“灵性”:“茂秦论诗,本从格调说出发。”[35]又因为他论诗主兴,郭绍虞认为:“他说,‘诗有四格,曰兴、曰趣、曰意、曰理’(《诗话》二),似乎‘兴’只是诗中一格,但由其论诗之语比合观之,即可知他所谓‘兴’,实在可以沟通格调与性灵二者之异。”[36]周质平接受此观点,进而认为这种结合不仅预示了16世纪复古主义运动的前途,同时也预见了王世贞将形式主义和表现主义更统一地结合在一起的文学理论。
王世贞诗论比前辈李梦阳等人更灵活,也更注重直觉,其诗法并非来自外部,而是来自诗人内部,是个人灵感自然成长的结果。王世贞晚年认为,“剽窃模拟”是“诗之大病”。诗人只有不被古代作品束缚,方能成大器。他不再将“经典”局限于秦汉唐,而将宋代也归入其中,并对苏轼表示出极大尊敬。因此,“对中国文学视域的扩大和对宋代及以后作品的重视,这二者后来都成为公安派文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37]。
对“三袁”影响最大的是李贽,其“童心说”“代表了‘心’在通过经验与学习接受印痕之前的状态”[38]。周质平说,李贽并非“反智主义”。李氏说:“纵多读书,亦以护此童心而使之勿失焉耳,非若学者反以多读书识理而反障之也。”[39]所以,学习之目的在于保持童心。“如果知识能够成为童心的补充,则知识能保护童心;如果知识遮蔽甚至取代童心,知识则是有害的。”[40]若要保持“童心”,文学创作就不可矫揉造作。只有感情到了无法控制之时,诗人才可以写出好作品。这并非排除技巧,李贽所反对的是过度追求技巧以至造作。周质平认为:“李贽破坏偶像的哲学,对童心的赞美,对戏剧和小说的欣赏,文学研究的历史方法等,都预示并培育了文学写作中更个人化和更抒情化的风格的出现。”[41]另一位公安派的先驱徐渭为袁宏道同时代人,虽然在徐渭死后四年袁宏道才知晓他,但徐渭的理论加强了他的文学信心。徐渭认为感情是文学的本质,诗应该被定义为对感情的文字化,文学创作当以情为本,不可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