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最后的案件,最初的情书(一)(1/3)
转眼已是高二下学期的最后一个月。刚刚下课,庄辰咬着笔头,对着刚刚发下的一张升学志愿表不知该如何填写。这志愿表当然不是正式的志愿填报,只是学校为了了解学生的志愿也让学生自己给自己提前定个目标而设计。
说实话,庄辰的成绩算不上好,他估摸着自己现在的成绩跨过本一线都勉强。
座位上的庄辰向后转过身子。
“怎么了?”面对着他的孟潇然问。
“没什么。”庄辰最终还是转回了头。
结果还是没问出口,庄辰叹息一声,他总觉得开口询问就表现得他好像有多在意她似的。而然实际上他是在意的,但庄辰并不想让孟潇然知道。因为他觉得,孟潇然如果不喜欢他,那他还对她表现出过度关心,无端亲密,只会让她困扰。问题的关键就是,孟潇然对庄辰到底是怎样的心思。庄辰搞不懂,有时他觉得他应该追求孟潇然,与孟潇然最亲近的男生,无疑就是他,他如今确确实实是孟潇然的好朋友,孟潇然与他如此要好,万不至于讨厌他。但是她对自己有男女之情吗?想到这,庄辰撇了撇嘴,孟潇然从未在他面前表现过半分女子对的心仪男子该有的娇羞。
庄辰痴痴地瘫在座位上,仰头傻看着天花板。
如坠五里云雾。
“嘿!”
被一只从身后来的手轻戳身体的庄辰猛地一激灵。他好像心思被当场揭穿般的一阵慌乱。
“啊?怎么了?”他回头。
孟潇然看起来并没有在意他的小小异常,她将志愿表举到了庄辰面前,表情平静,像说一件生活琐事一样地道:“我想考人民公安大学。”
她还是那样,率直而真诚。这样想着的庄辰,怀着复杂的心情呆呆地“嗯”了一声。
“什么就‘嗯’啊!”孟潇然有些恼,“你呢?”
“我还没想好。”庄辰实话实说。
“心仪的学校?”
“没有。”
“喜欢的专业?”
庄辰茫然地摇头。
“那也来人民公安吧。”
庄辰没有回话,他不知道该不该答应。此时,上课铃声合时宜地响了,庄辰回头。
“明天一起去看看岳莎吧。”周五的下午,孟潇然如此提议道。
“好。”庄辰一口答应,与孟潇然一起行动,庄辰从不会错过。
岳莎是孟潇然的同桌,然而孟潇然身边的位置已经空了快一个月
了。岳莎休的是病假,但那是种特殊的疾病——抑郁症。一开始听说的时候,庄辰也是吃惊,因为岳莎这女生在他的印象中虽然说不上特别开朗,但在他们前后桌四人的小圈子里还是很放得开的,平时聊天、讨论、玩笑,一如常人。让庄辰真正有概念地了解到岳莎的异常的是,那天他看到岳莎新发布的一条微博,内容是说自己夜不能寐,早上起床则是大把大把地掉发。庄辰能感受到她文辞中的焦虑。
这条微博很快被她自己删除了。
据说,岳莎的继父如今还是痴迷于牌局,债务缠身。庄辰着实是担心岳莎。
“陆元。”庄辰见刚从桌上睡醒爬起的陆元准备背起书包起身,道:“一起去吧。”
“不好意思,我明天有些事情……”陆元道。
“什么事情这么重要?”
“读书会。”
他消失在放学的人潮中。
唉。庄辰心中叹气。陆元嘴上是说得轻松,但庄辰知道,他也许是前后桌三人中最在意岳莎的人。但他今天是怎么了,读书会比岳莎更重要?
说起来,陆元从前是不读书的。记得有天上午早读前,陆元破天荒地没有趴在桌上睡觉已经让庄辰吃惊,没想到他竟从书包里取出了一本大部头翻阅了起来。
“我去!你这是猪八戒戴眼镜啊!”这话说得刻薄,但二人早已习惯了这种好友之间的调侃。
陆元自然是不以为忤。
“去去去,别打扰我看书。”
“嗯嗯?什么书?”刚到的岳莎闻言好奇地凑了上来。作为读书家的岳莎,不会放过出现在出现在她面前的任何的书。
“喏。”陆元很干脆地就将书递给了岳莎,并向她介绍着内容和感想,无疑,这些都是岳莎感兴趣的。
在一旁的庄辰会心地偷笑。
从那之后,陆元就经常带书来学校看,开始还只是在岳莎在场的时候,后来岳莎少来上课了,陆元也依旧照看不误。他去参加读书会也不愿意去探望岳莎,是对书的兴趣已经超越对岳莎的兴趣了?庄辰不明白。
来到了岳莎的家中,庄辰见到了暌违已久的后桌女孩,没有想象中的憔悴和郁郁,她依然还是那个恬静女孩,一如之前的相处,三人谈着漫画、文学、乃至社会时事。
岳莎还是那个岳莎,对她喜欢的事物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她还是那样情感
丰富,对使她动容的情节娓娓而谈,甚至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令庄辰欣赏她的才华。
但聊天已经不是庄辰熟悉的那个教室中的聊天了——因为庄辰已经知道了岳莎的疾病。
三人无话不谈。
唯独不谈及岳莎。不谈及校园。不谈及生活。
岳莎避着这些话题。
亦没有人问。
既然她不想说那我何必让她为难呢?虽是这样想着,但庄辰心中仍难免担忧和悲伤。他没来由地想逃离这谈话,他在谈话中感受不到任何意义。并非文学艺术无意义,而是他俩来此的目的并非这些。岳莎的近况,岳莎的生活,岳莎的将来。这些才是二人担忧的。
但岳莎似乎只关心她的文艺。
“那我先走了,”庄辰实在无法忍受,家里也确实还有其他事要做,便先告辞,一方面也是想让孟潇然有机会和岳莎独处。
庄辰正在玄关换鞋,门被从外头打开了,庄辰抬头便望见一个高瘦的中年男人,他双眼低垂显然有些疲惫,看到了陌生的庄辰,他略微睁了眼。
“叔叔好。”虽然没见过面,但庄辰也猜到了这人就是岳莎的继父岳志清,“我是岳莎的同学,和岳莎的同桌一起来找她玩。”
“哦。”岳志清没再多说。如幽魂般飘进了屋子里。
庄辰看到了他的右手小指上裹着纱布。
“岳莎的父亲被袭击了。”晚上的电话中,孟潇然告诉庄辰,“就在昨天晚上。”
“小指头——”庄辰感受到了自己语气中的颤抖,试探地问道,“被砍掉了?”
“没。”
庄辰松了口气。
“指甲被掀掉了。”孟潇然口气冰冷得可怕。
庄辰一时语塞。要知道掀指甲某种意义上比砍掉手指更可怕,那种疼痛,古代是用来当做酷刑的。
“犯人抓到了吗?”
“没有。而且岳叔叔也没报警。”
“是债主干的……”庄辰想起了曾听说岳志清赌债缠身。
“有可能。这种伤人手法有很强烈的警告和泄愤的意味。还有一点,遇袭的那天晚上,岳叔叔就是去拜访了一个与他有特殊关系的人。”
“谁?”
“郝斌。岳叔叔的曾经的好朋友,之所以说是曾经,就是因为岳叔叔让郝斌作保人借了一笔钱。”
“这么说这个郝斌完全有动机?”
“嗯。对了,郝斌有个儿子,”孟潇然语气一顿,“叫做郝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