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结识了才女陈衡哲,两人开始了书信的来往。1916年11月1日胡适写信说,你若“先生”我,我也“先生”你。不如两免了,省的多少事。
没几天,陈衡哲回信说:所谓“先生”者,“密斯特”云也。不称你先生,又称你什么?不过若照了,名从主人理,我亦不应该,勉强“先生”你。但我亦不该,就呼你大名。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申明要何称?
两个人之间的书信并不算情书,但书信的词句里却又带着某种感情。虽然陈衡哲是不婚主义者,但她对胡适却非常倾慕。遇到胡适后,陈衡哲不再提不婚的事了。但胡适却已经有了包办婚姻的妻子江东秀,而胡适是不会违背家人的意愿,和别人结婚的。
胡适成婚后,任鸿隽开始热烈地追求陈衡哲,两次跑到美国向她求婚,陈衡哲在美完成学业即将归国的前夕,任鸿隽说出了求爱誓言“我知道你是不轻易跟世界妥协的,但我愿意做一个屏风,隔在你和世界之间。”听了这话,陈衡哲非常感动,她认为说出这句话的男人,可以成为终身的伴侣,于是答应了任鸿隽的求婚。
1920年,陈衡哲与任鸿隽举行了婚礼,两个人伉俪情深,相互扶持地走完了一生。陈衡哲受聘于北京大学,是民国的第一批女教授,成了时代新女性的标杆。而她和胡适也成了一生的朋友。
后来,胡适把给自己的女儿取名为“素斐”,这是陈衡哲笔名“莎菲”的英文音译名。1921年7月31日,胡适在日记中记有这样的话:“得冬秀一信,知叔永、莎菲新得一女。因重到鸡鸣寺,作一诗贺他们。”诗曰:重上湖楼看晚霞,湖山依旧正繁华。去年湖上人都健,添得新枝姊妹花。胡适在诗尾加注道:“三个朋友(胡适、陈衡哲、任鸿隽)一年之中添两女,吾女名素斐,即用莎菲之名。”
上面我们提到,胡适成婚后,任鸿隽开始热烈地追求陈衡哲,并在1920年举行了婚礼。胡适是什么时候和江东秀正式结婚的呢?
这要说回1917年的夏天,26岁的胡适从美国的康奈尔大学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回到了国内,接到了北京大学教授的聘书,受聘成为了北京大学教授。1918年他加入《新青年》编辑部,和陈独秀一起,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浑身散发着向旧文化道德和旧风俗决裂的满腔热情。就在这时,母亲再三催促他回家成亲,在母亲的催促之下,他只好奉命回乡完婚。
13年前,江母遇见了亲戚胡适母子,在江母的再三坚持下,两家母亲于是拍板定下了婚约。现在要结婚了,胡适的心里却犯了难,他是最早接受和传播新文化的代表人物,从内心深处,他不愿意与江冬秀结婚,并且非常抗拒按照封建旧俗举行婚礼。于是,胡适做出了一些反传统的行为。
在过去,新人们成亲之前,是不许见面的。但胡适从美国回到安徽老家探亲的时候,专程来到江家,坚持要见未婚妻江冬秀一面。
当胡适跨进绣阁的时候,只见她面掩床帐,有一种隔帘看花的感觉,江家只好好酒好菜的款待胡适,还告诉他,不是江冬秀不肯见面,而是家乡的风俗就是这样,你不要怪罪她。胡适没有办法,只好留下了一封信,回到了北大。后来,母亲和江家进一步的沟通,定于12月30日让胡适在老家迎娶江冬秀。
胡适要求改良旧俗,文明结婚。胡适力图改革的婚礼内容有七条:不择日子;不用花轿、凤冠、霞帔之类;不拜堂,以相见礼代之;不拜天地;不拜人,以相见礼代之;不用送房、传袋、撒帐诸项;不行跪拜礼。除此之外还有一条,亲友送的贺礼一概不收,只是可以收贺联。
胡适定的这几条基本上都做到了,只是因为母亲的坚持,他进祠堂拜了一次祖先,向祖先牌位行了三鞠躬礼。在本地,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一下子引起了轰动。结婚那天,胡适亲自动手写了一副对联,上联是“旧约十三年”,表示自己在十三岁的时候定婚;下联是“环游七万里”,表示自己留洋深造的人生经历。婚礼按时举行了,虽说是文明结婚,其实就是在旧仪式的基础上,稍微加上了一点新的内容:婚礼的仪式上有主婚人和证婚人,婚礼的服饰上,新郎头戴黑呢子礼帽,身穿西装礼服,脚蹬黑色皮鞋,全身上下都是新式服装。江冬秀身穿黑缎子的棉袄,花缎子的裙子,绣花大红缎子鞋。礼仪上破除了传统夫妻对拜的礼节,改为三鞠躬。
婚礼的主要环节,是男女双方一起签署了商务印书馆印制的结婚证书,然后授受了婚约的指环,行了相见礼。在他们和来宾互相鞠躬致意后,婚礼安排了演说环节:先是由来宾、胡适在上海中国公学的同窗许怡荪、曹子才、柯泽舟、胡衡卿等人演说,然后是胡适亲自上阵进行新郎演说。
这样的新式婚礼很有气派,让大家感觉非常新奇。胡适的母亲也非常高兴,看着儿子学有所成,成了北京大学的教授,成了社会上有名望,有地位的人。现在又终于完成了人生的大事,她一整天高兴得直擦眼泪,不知道说什么好。
胡适看到母亲难得心情这么好,为了让母亲高兴,他对江冬秀既温柔又多情,让母亲妻子非常有面子。办完隆重的婚礼后,胡适还没有过完蜜月,就把媳妇留家里照顾母亲。自己独自返回了北京教书。回到北京几个月的时间,听说江冬秀有了身孕,就把她接到了北京。
1918年冬,江冬秀从老家来到北平与胡适共同生活。从此以后,江冬秀总是伴随着胡适,唐德刚说:“胡适大名重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一个文化水平不高的乡下小脚女人,走到京城,走进了文人圈子,但江冬秀没有怯懦和畏缩,她以女主人的姿态和京城的作家教授们打交道,以本色示人。江冬秀到了北京,对一切都很好奇,胡适就带着她逛琉璃厂,出入各大古董店,还带着她去前门的小饭馆里吃饭,吃完饭,两个人一起去看戏,小日子过得很滋润。一个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娶了个乡村的小脚夫人,成了民国史上的一件奇事,一直被人们津津乐道。
在胡适的婚礼上,还有个小插曲。胡适看见江冬秀的伴娘中,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正含情脉脉地盯着自己看。胡适情不自禁地回视那个女子,没想到她朝胡适羞涩地笑了一下,满脸羞红,转过了身子,那个女孩子的眼睛非常明亮,胡适怦然心动,记住了她,胡适没有想到偏僻的乡下竟然有这么出色的女子。女孩子的微微一笑,竟然让胡适找到了心动不已的爱情,这个女孩也成了胡适一生的心事。
胡适开始有意无意地打听她,江冬秀告诉胡适,那位伴娘叫曹诚英,是她的远房表妹,比胡适小11岁。曹诚英非常聪明,是当地最有名的美女。她嫁给了上庄村的胡冠英。巧的是,曹诚英的一个姐姐,是胡适同父异母哥哥的妻子,论起亲戚关系,她也是胡适的表妹。从那时候开始,胡适和曹诚英有了书信来往,两个人的关系越走越近。胡适每次和曹诚英见面,都直接喊她表妹,作为回应,曹诚英总是甜甜地喊他哥哥,听着曹诚英动人的称呼,胡适的眼睛潮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