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以军政相济之用,名重势大,居高临下,讨张绣,击袁术,征吕布,战袁绍,伐乌桓,没几年,军功显赫。军功大,兵力多,权力日隆,为他进一步考虑政治制度的改革和集权问题提供了条件。
史载,建安十三年(208)六月,曹操罢三公,复置丞相、御史大夫,而且自己当了丞相。其目的就是把还有点名义权力的三公通通罢置,而树立了一个独揽大权的最高行政、军事长官。
三公官,历代指谓不同。《尚书·周官》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汉初,以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为三公;哀帝元寿二年(前1),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东汉以后则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三公制和丞相制实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就汉代来说,西汉成帝以前虽有三公的称谓,但无实际职权,所以基本上是丞相制,丞相助理万机,权力很大;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司空,与大司马、丞相是为三公,其实都是宰相。丞相的职权被一分为三。三公制削弱了丞相的独断权力,实是对丞相制的否定。东汉初年延用西汉官制,但“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三公之职,备名而已”。当然,三公的地位,如前所述,仍甚尊贵,对于政治大局仍有极大影响。因此,三公的存在,对于曹操的集权来说,无疑依然是极大的障碍。所以,他为了集权而彻底否定三公制,恢复丞相制,实在是情理中事。丞相制的恢复,实际就是对丞相独断权力的恢复,是中央或某一人集权的需要,是对三公制的否定。
其实,这一步骤早在建安元年他自为司空、录尚书事之前就已经开始了。他八月迎汉献帝都许,九月就借故把太尉杨彪和司空张喜罢掉了。建安十三年春又把仅存的一位三公司徒赵温以“辟臣子弟,选举不实”免掉。
至于复置御史大夫,不必看得过于认真,它既非昔日三公之属(大司空),亦非汉初的丞相之副。过去的御史大夫有实权,并领有相当多的属官,而复置的御史大夫,几乎是“光杆司令”一个。
曹操还对中央的其他官制做了诸多的调整和改革,如在丞相府设中领军、武卫营,置征事,省西曹等,目的均在加强丞相的控军和握政的实际权力。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创设了副丞相之职。丞相是秦朝设立的官职,有左右之分,但无副相之说。汉承秦制,置丞相,并置御史大夫,位次于丞相。曹操既罢三公,也不再给复置的御史大夫这样的职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