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帝王曹操传

屯田为定国之术

字体:16+-

东汉末年战乱频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根基,导致经济凋敝、土地荒芜、人民锐减、满目疮痍。曹操地区虽然尚未出现“瓦解流离”的情况,但形势也相当严重。他数次用兵,都因粮绝食尽而罢;他在收复兖州时,没有东西吃了,程昱“略其本县(时昱为寿张令),供三日粮,颇杂以人脯”;他西迎天子,所将千余人皆无粮;他进入洛阳,曾见到群僚饥乏,尚书郎以下诸官自己到野外采野菜充饥、有的饿死在断壁残垣之间的情景。

曹操深知,不解决当前的饥饿问题,不考虑农业经济以解决今后的吃粮问题,就不可能稳定人心,巩固自己的权位,更谈不上征伐不臣的问题。因此,他曾把“富国强兵”之道列为首要问题,表奏皇帝并请大家议论“损益”。这一举动说明曹操作为一个政治家,深知重视经济问题的重要性。

曹操的经济思想主要表现在行屯田以资军食,薄赋税开租调制之先河,重兼并之法抑制豪强,以及其他一些零星措施与主张,诸如重视水利,主张酒禁、盐铁监卖,等等。其中作用最大、影响最深,且常为人们所称道的莫过于屯田。

屯田的提出和实行,完全是时代所使然。数十年间战乱不断,人口锐减,大批的农业劳动力或死、或亡、或被征为军士,土地大面积荒芜,军民饥谨乏食。出路何在呢?不少地方割据势力都想到了屯田。如徐州牧陶谦“表(陈)登为典农校尉,乃巡土田之宜,尽凿溉之利,粳稻丰积”。典农校尉源于西汉之屯田校尉、农都尉。据《后汉书·百官志》载, “(武帝时)边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再如,公孙瓒兴平二年(195)被袁绍打败, “遂保易京,开置屯田,稍得自支”。据此推测,初平三年(192),毛瑜向曹操提的“修耕植,畜军资”的建议,亦当属于“屯田”性质。曹操面临着残酷的现实,又深知历史的成功经验,因而约在初平、兴平年间把屯田作为定国之术提了出来:

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并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

曹操认为秦国之所以能统一天下,就是因为贯彻了商鞅的农战政策;汉武帝之所以能略定西域,就是因为以军人戍边屯垦,解决了军需之急。因而他把“秦人以急农并天下”和“汉武以屯田定西域”作为学习的榜样。

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强兵足食就应以先代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榜样。这就是曹操的主张。不过,应该说明的是,屯田作为一项农业政策或农战措施早已有之,不能视为曹操之特有的思想。但他积极主张利用这种形式的本身,又当是一种经济思想的体现。

建安元年(196),曹操迎汉献帝都许后,曾就经济问题组织广泛的讨论,即所谓“大议损益”。

据史载, “时大议损益,浩以为当急田。太祖善之,迁护军”。浩,姓韩名浩,河内人,后来官至中护军,掌禁兵,封列侯。同时,枣祗也提出了即置屯田的建议。据《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元年记载, “羽林监枣祗请建置屯田,曹操从之”。枣祗,颍川人,本姓棘,先人避难,改姓枣,曾任东阿令。吕布之乱,枣祗拒守东阿,建有功勋,曹操迎汉献帝都许后将其留在身边做警卫部队的头领。《三国志·武帝纪》说: “是岁(建安元年),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由此可见,韩浩、枣祗二人对于曹操决定在建安元年实行屯田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始兴屯田”之说,易被理解为曹操从建安元年

(196)才开始屯田。实际上,曹操屯田政策并不是从这时开始实施的,已如前述。这里的“始兴”二字,说的是曹操迎帝都许、初秉汉政后把屯田作为一项国家政策决定下来并付诸实施。

曹操屯田有民屯、军屯两种形式。就曹操屯田来说,虽然军屯早于民屯,但大都是临时因地制宜,规模较小,且曹操在世时,军屯尚无大的发展。曹操秉政后最早的民屯是许下屯田,而取得最大成就的也是许下屯田。

许是汉献帝的临时都城,是曹操最便于直接控制的地方,并且具备了屯田的各种所需条件。所以许下便成了首选之地方。一般说来,屯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有大量的无主荒地存在;第二,有相当数量的屯垦劳动力。据载,曹操收编青州军三十万,而其随军家属等百余万人;迎汉献帝都许前,还击败了汝南、颍川黄巾何仪、刘辟、黄邵、何曼等部,其中又有不少来降者;

第三,有一定物资基础。据载, “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所谓“资业”,当指从黄巾手中夺得的耕牛、农具等;第四,当地仅有的老百姓的支持。当时尚附土地的一些老百姓,甚受战争之苦,也亟望政府给予扶持。

曹操许下屯田之策定下来后,即以枣祗为屯田都尉,以骑都尉任峻为典农中郎将,主持屯田事务。在此之前,曹操曾组织群僚讨论过屯田的具体办法。枣祗从实际经验中看出“计牛输谷”的弊端很大,于是对曹操说,按照租赁牛数输谷,丰收了不能多征,遇到水旱之灾,则要减免,太不利。枣祗“分田之术”,即把土田分给个人,然后根据收获量多寡对半分成。曹操不想改,枣祗坚持己见,力排众议,终于说服了曹操。

正是按照枣祗的办法,当年即见大效。因为是年大丰收,又加五五分成之制,既鼓励了屯民多产粮食的积极性,又得到很大的盘剥之比,所以竟然“得谷百万斛”。许下屯田获得了巨大成功。

枣祗不幸早逝,最后使屯田获得全国性成功的是任峻。任峻,河南中牟人,曾为河南主簿,举郡归降曹操,曹操“表峻为骑都尉,妻以从妹,甚见亲信”。曹操每有征伐,常让任峻负责军器粮秣等军需方面的事。枣祗建置屯田,曹操以任峻为典农中郎将,督领屯田事。任峻按照曹操的意旨和枣祗的办法,在各州郡例置田官, “数年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

枣祗死于建安六年(201),三年后,任峻也死了。曹操念念不忘二人之功。他追赠枣祗为陈留郡太守,但仍然觉得“犹未副之”,又给其儿子封爵,以祀枣祗的“不朽之事”。任峻死时, “太祖流涕者久之”。曹操对枣祗和任峻的怀念,恰好说明许下屯田是他颇为自得的重大经济之举。他在关键的时刻,果断地吸收了商鞅等的农战思想和秦汉历史经验,行屯田,既保证了军事之需,又在客观上巩固了自己的政治统治地位。

许下屯田的成功,随后曹操便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继续下来,决定大范围推广,郡国例置田官,同时也注意到屯田制度的改革。关于制度的改革,值一提的有两项:

其一,任用国渊理屯田事,相土处民,计民置吏,明功课之法。任峻死后,曹操使国渊负责屯田事。相土处民,计民置吏,明功课之法的具体内容,史无明文。相土处民,较易理解,概为相土地之广宜,而决定募民之多寡和该处屯田的规模。计民置吏,实为设置并改进屯田组织的一项措施,重点是根据屯田民的多少配置官吏,不能滥设。毫无疑问,曹魏的屯田组织,当是逐步完善起来的。就全国来说,曹操设立了管理屯田的专门机构和职官, “曹公置典农中郎将,秩二千石;典农都尉,秩六百石或四百石;典农校尉,秩比二千石,所主如中郎。一部分别而少,为校尉丞”。典农系统的官吏一般不受郡国行政系统的管辖,而是一个独立系统,大的郡国设典农中郎将,小郡设典农校尉,典农都尉也称“屯田都尉”,相当于县令长。典农都尉直接管理生产单位——屯,屯置司马,每屯五十人。军屯,大体是按照原军事单位进行的,它的基层单位为“屯营”,每营六十人,中央和地方另设掌管军屯的官,官名不详。以往,汉时在更域轮台、渠黎诸地屯田设“使者校尉护领”。据史载,“自张骞通西域,李广利征伐之后,初置校尉,屯田渠黎”,后来汉宣帝时郑吉初以“侍郎”的身份“田渠黎”,继而因迎匈奴日逐王和破车师之功,赐号“都护”,都护之下“凡三校尉屯田”,可见直接管理屯田的官亦可称为屯田校尉。另外,汉初还有将屯将军之设。将屯将军,是以国相郡守或其他官职代领屯田事者的官称,如汉惠帝时候的代国相傅宽兼领屯田事,为将屯将军,武帝时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元帝时,右将军典属国冯奉世,以将屯将军之名监主陇西诸屯等均是。东汉时, “置宜禾都尉以屯田”。曹操军屯机构与官职的设置,是在继承与发展汉制的基础上形成的。诸如屯田校尉一类的官名,大都沿用。实际上,这是一种军民结合、屯垦戍边的屯田方式,更多军屯性质。所以“绥集都尉”之名亦是军屯的官称。总之,曹操在世之时,军民屯田官职设置已趋完备,及至魏文帝曹丕黄初四年(223)设司农度支校尉(亦称司农校尉),比二千石,掌诸军屯田,实际已是曹操数十年屯田的总结了。

明功课之法,就是确立并晓谕周知屯田民的责任和负担。曹操接受了国渊“明功课之法”的意见,规定了屯田民屯耕田亩之数。这个数字是多少,因无记录,不得而知。高敏教授对汉简很有研究,他从居延汉简的记载中得知“每五家耕种屯田六十五亩,是汉代的规定”,每家合十三亩;另据流沙坠简推算,兵士耕屯田数,或人均14.6六亩,或人均二十四亩多。尽管每人所种田亩不同,但屯田者的土地有定额这一点却是一致的。屯田民的负担是多少呢?前引曹操追封枣祗令谈到旧的办法是“计牛输谷”,即以屯田民赁牛多少计租;枣祗的办法是“分田之术”,即按照一定收获量分成,行分租制,但没有谈到分成比例和具体负担量。根据史料分析得出,屯田民的负担似乎并非一成不变,但经过枣祗、国渊等人的实践,曹魏定下的三条政策当是最能体现曹操的主张的。一是把负担大体定在“见税什五”的水平上,即交纳收获的一半于官。实行的是实物分成地租,并以是否使用官牛作区分,用官牛者,官六私四,不用官牛者五五分成。至于军屯,则全部收获物都归军队所有,因为军士们的衣食已由国家供给。二是规定屯田新置免当年租税,次年收一半,三年始全额征收。三是强调民屯“专以农桑为业”。除特殊情况外,曹操是不随便征发屯田民服役的。

其二,接受袁涣“不欲者勿强”的建议。在大范围屯田过程中,曹操还接受沛南部都尉袁涣的建议,决定了一项至关重要的政策。当时,募民屯田存在着很大的强迫性。屯田民主要有这样几部分,一是划定范围屯田,在这方土地上的原有农民,不管是否愿意,即为屯田民;二是收编的黄巾起义军;三是流民。屯田民的身份,实质上是由自由民变为依附民,由相对自由一点儿变为很不自由。而且他们大都是远离家乡到异地屯垦。因而不久便出现了反抗的情况,甚至是武装反抗,当然更多反抗者是用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面对这种情况,袁涣对曹操说: “夫民安土重迁,不可卒变,易以顺行,难以逆动,宜顺其意,乐之者乃取,不欲者勿强。”曹操接受了袁涣的意见,“百姓大悦”。

曹操用国渊之议, “五年中仓廪丰实,百姓竞劝乐业”,听从了袁涣的意见, “百姓大悦”。足见曹操在屯田过程中能在一定程度上重视实践经验的总结,注意克服弊端,从而改进并确定了适应人民要求和社会需要的措施,就这方面而言,无疑是应予以肯定的。

曹操屯田在历史上产生了如下作用:首先,曹操屯田在很短的时间里解决了严重的粮食危机。

其次,曹操屯田把大量流民和失败后的黄巾降卒数十万人以及不事生产的军人组织到屯田生产线上,有力地稳定了社会秩序。史实证明,数以万计的流民和自由民被募(实际大多是被强制)为屯田民。一方面,他们被以准军事化的形式组织起来,成为没有自由的依附民;另一方面,他们被固定在一定的土地上,经营着同自己及其全家性命攸关的生产活动。这样,便在客观上消融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在一种特定的条件下造就出一个比较稳定的生活环境,从而稳定了整个社会秩序。

再次,曹操本人最为得意的是屯田得到了“摧灭群逆,克定天下,以隆王室”的好结果。换句话说,曹操认为屯田有力地支援了他扫灭其他军阀的战争,从而巩固了自己的政治地位。因为屯田之后“所在积谷,仓廪丰实”,可以“丰足军用”,保障供给;同时,他通过屯田建起了除郡县统治系统以外的另一套控制地方和子民的系统,即典农系统。两套系统一手抓,从而更加保证了军事、政治和经济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