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名言
不大可能的事也许今天实现,根本不可能的事也许明天会实现。
牛津大学留给英国高等教育的特色遗产之一,就是以小规模组织为特征的“小大学”的精英教育。所谓“小大学”的概念,有两层含义:一是大学的规模小。20世纪初,牛津和剑桥这两所大学的学生总数加起来不超过9000人,这个数目还要在许多寄宿制学院之间进行分配。二是大学的权力小。牛津大学与其学院实行的是分权制,彼此各司其职。学院是大学的重心和权力之所在,大学只是众多学院的集合体。学院不仅是独立的自治组织,拥有自己的管理机构和院规,而且其成员担任着大学众多委员会的成员,左右着大学的决策过程和管理效率。在这个意义上,大学的权力“变小”了。但是,在这一基础上形成并运行了几百年的大学和学院分权制的内部管理机制,不仅使牛津大学确立了世界一流大学的地位,而且作为一种独特的管理模式在世界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难怪在牛津大学留学过的我国近代语言文学家林语堂先生会发表这样的感叹:“牛津大学是理论上很有毛病的一种组织。所奇怪者,这种理论上很有毛病的组织,仍能使学者达到大学教育最纯正的目的,仍能产生一种谈吐风雅、德学兼备的读书人。”
复杂的管理结构
牛津大学的管理结构非常复杂。如果仅凭其颁布的法规和条例,很难得出其实际运作的情况。作为一个学院制大学,学院是牛津大学的中心;与此同时,牛津大学又是一个自主和自治的实体,两者之间的分工比较明确。但是,一旦运作起来,学院和大学两者之间在人员、行政管理、教学、科研、设施服务等方面出现重叠和交叉,形成了一个庞大复杂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从理论上讲,评议会是牛津大学的最高立法机构。然而,随着1966年《弗兰克斯报告》的出台,评议会失去了最重要的立法功能,成为一个虚设的机构。其现今的职能是:选举牛津大学校长和诗歌教授。其成员包括所有牛津大学的毕业生以及全校教职员大会的成员。对于这样一个机构,牛津人是这样说的:“拥有一个纯学术协会的重要性在于:大学可以拥有更多的见证者,可以论证大学行动的合理性。毕业生参与评议会可以加强非住校毕业生与他们所属大学之间的关系。”
全校教职员大会是牛津大学最高的立法机构。其成员主要来自大学的管理层、学科部、各学院、永久学堂以及其他法定机构的人员。其主要职能是:批准、修改或废除大学的相关法令;授予学位;履行大学法令或条例赋予的职责或权力;任命副校长以及讨论并通过相关决议;等等。除颁发荣誉学位时由校长主持外,其他场合均由副校长主持全校教职员大会。关于该大会的作用,牛津人认为,这是一种民主的体现,是绝对不能缺少的。
校务管理委员会
校务管理委员会是牛津大学的主要管理机构,由25人组成。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大学的学术政策和战略发展目标,依法对大学的行政、财务和资产行使管理权,执行全校教职员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以及代表大学行使法令赋予的权力和职责等。校务管理委员会是通过5个主要常设委员会来运作的,分别是教育委员会、总务委员会、人事委员会、计划和资源分配委员会以及科研委员会。这5个委员的成员构成、一般受委托事项、权力和责任均由校务管理委员会依法制定。由于校务管理委员会的成员都来自大学的各个单位和机构,代表着不同的利益,因此,校务管理委员会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执行和协调机构。
学科部和继续教育部
牛津大学的教学活动划分为4个学科部,分别是人文科学,数学、物理和生命科学,医学,社会科学。4个学科部共下辖27个学科分部(faculty)。每个学科分部又下设若干个次分部、系和专业。每个学科部成立一个学科部委员会(divisionalboard),委员会主任先由一个选拔委员会推荐,再由校务管理委员会任命。学科部的主要职能是:与学院、学堂、学会(Society)以及其他教学单位和机构一起,负责课程的组织、开发和讲授以及科研的管理工作;制定为期5年的综合战略规划和为期一年的教学、财政、信息和传播技术、人员安排和后勤保障等执行计划;负责管理学科部下设单位的预算、教学用地、教学大纲和人员配备;定期检查一些教学单位;批准由下设教学单位聘请的教学人员以及系主任人选及相关事项;等等。由于4个学科部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不尽相同,每个学科部的工作量繁多而庞杂。人文学科部管辖12个学科分部;数学、物理和生命科学学科部管辖10个学科分部;医学学科部管辖4个学科分部;社会学科部管辖13个学科分部。每个学科部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外,分别来自所管辖的学科分部、次分部、系和专业,委员人数不等,主要是根据教学单位工作性质和数量而定。每个学科分部、次分部、系和专业都设有自己的管理委员会。
牛津大学的继续教育部(Department of Continued Education)隶属于继续教育委员会,其成员构成、职能以及权限由校务管理委员会确定。除医学研究生教育之外,继续教育部需要与大学的学科部及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继续教育活动。
学院层面的管理机构
从历史上看,大学是先于学院而存在的。然而,随着学院发展成为教学中心,大学的重要性逐渐降低,最后大学仅仅成为学院集合体的名称。因此,没有学院,牛津大学“只是一个空壳、一排纪念碑而已”。从牛津大学创建之初,每个学院都拥有特许状和院规,完全是一个独立的自治机构。牛津大学现今的38所学院都有自己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学院的教学、财政、住宿内务以及教学文化设施等。
由于各个学院情况有差异,其管理机构以及人员配置也不尽相同。例如,默顿学院的主要管理机构是学院管理委员会(Governing Body),院长是由导师选举产生的。学院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和院士组成。学院院士包括导师、研究院士(research fellow)、学院管理人员和教授院士(professorial fel-low)。在学院中,院士占主导地位。管理委员会每学期召开3次会议。在一些讨论公开议题的会议上,本科生代表和研究生代表也可以参加。
学院管理委员下设一系列常务委员会,主要包括:院长和导师委员会(Warden and Tutors Commitee),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有关学生学习、学院设施的使用以及纪律等方面的条例;总务委员会(Domestic Committee),负责学院的内务管理,包括学生的建议、要求和投诉;财务委员会(FinanceCommittee),负责学院的财务管理,包括学生收费等;联合委员会(JointCommittee),负责解决学生提出的有关学院和管理人员的问题。
牛津小百科
牛津大学的组织相当复杂而难懂。这主要因为“大学”一词,对牛津人而言,有异于一般所了解的含义。英国人称之"牛津大学城"(The Univer-sity of 0xford),才符合事实。在牛津的地图上,找不到一个大学校园的固定地界,倒是散见各区不同学院。在牛津,若要问: “牛津大学在哪里?”必定没有人答得出来。英国人,一提起牛津时,要把头抬高,仰起脸,庄重地念着“0x-Ford”,那个0字要圆而重,才能表示尊重,才是对学术的敬意。牛津大学是一所独立自治的学府,由40个学院(colleges)以及7个永久性私人学堂(halls)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