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厚”的一大障碍来自人们本身固有的观念,特别是在知识分子的思想观念上对商的贬抑,对利的排斥。尽管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处处体会到“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一分钱难死英雄好汉”,甚至“丈夫无钱,妻子视为九分废物。”
这一切或许与儒家的传统义利观的影响有关。今天也许到了该向这些陈腐的思想讨个说法的时候了。
从历史上看,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重本轻末的思想,大都是从传统的义利观中引发出来的。而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又常常以此来作为抑制商品经济发展、维护自身既得利益的一种冠冕堂皇的手段,其直接结果是经济萎缩,流通不活,商人社会地位低下,介入商界的人员素质不高,社会的优秀分子远离商界,以清高标榜自己重义轻利,在这种义利观的困扰下阻碍了个人潜能的释放。
其实,正本清源,我们的祖先对义与利两者关系的认识是辩证的、互补的,而不是绝对的、互斥的。儒学鼻祖孔子日:“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篇》)孔子自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篇》)孔子认为如果财富能轻而易举、唾手可得的话,我也会去追求,若太难的话,那我还是干我得心应手的本行。
这不由得使人想到,伟大的革命导师恩格斯也曾经“投笔从商”。那是19世纪中叶,欧洲革命失败后,许多革命者四处漂泊,当时,马克思在经济上濒临绝境。为了挽救革命事业,恩格斯毅然放弃手上的工作,跨进“商海”,果真还赚了一些钱,使马克思和其他革命者渡过暂时的经济难关。当年恩格斯“弃笔经商”之举,也曾遭受过非议、中伤和冷嘲热讽。对此,恩格斯坦然处之,并公开表明:“如果我有把握明天在交易所赚它100万,从而能使欧洲和美洲的党得到大批经费,我马上就会去交易所。”由此可见,言利者,并非不义之士。
中国古代先哲们对人性本能的体验是客观的、深刻的,也是含蓄的。古人曰:“天下熙熙,皆为利驱;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又云:“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人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而不止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故善者势利之在而民自美安,不推而往,不烦不扰,而民自富。”(《管子·禁藏》)
显然,我们的祖先并没有停留在承认趋利避害的人性本能上,而是希望从政治国者,一方面能因利而顺势引导,把每个人追求物质利益的创造性潜力都释放出来,实现国强民富的目标。另一方面,通过对仁义为核心的伦理道德的倡导,推动社会道德风尚的提高。因此,提出了“德义,利之本也”。“义以重利,利以丰民”(《国语·晋语》)。“义”只有“利”于天下,才能贵于天下。
义与利并不矛盾,也不对立。利是人之欲,义是利之本。现代儒商的义利观,应该是亦义亦利,利国利民,利他利己。宋代学者叶适说:“正宜不谋利,明道不计功,初看极好,细看会疏阔。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即无功利,则道义乃无用之虚语耳。”(《习学记言》)因此虚论道义而无功利,与国、与民、与他、与己都是空话一句。现代商人可以**的是,他们是义与利的统一体。首先,现代商人,从法律的角度看,是纳税人,为国家纳税越多,贡献越大。因此,能利国者,义也。其次,现代商人把优质的产品和优良的服务,奉献给民众,这一利民之举,亦为义也。第三,现代商人在企业、公司生产、开发、营销、服务的过程中,解决了社会就业问题,这又是一利人之举,义也。古人云:“有能力济人谓之福”。因此,创业者应该理直气壮言利,大张旗鼓倡义。
商人言利,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