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国小说或叙事文学当作“整体”对象而进行的研究,往往站在中西文学理论的交叉点上,用西方的文学思想对中国小说进行研究和分析,并用比较的视野和对话的心态重构中国小说的理论系统。这种尝试最初出现在浦安迪的著述中,其1977年发表的《走向一种中国叙事的批评理论》(Towards a Critical Theory of Chinese Narrative)一文即讨论了如下六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在中国语境中是如何可能对“叙事”下定义的;第二,对中国叙事传统如何进行类别的和非类别的划分;第三,叙事修辞的立足点;第四,叙事结构的模式;第五,对人性的再现;第六,叙事作品中文本形式与意义的关系。[3]该文首次突破实证主义对具体现象进行研究的方式,对中国叙事学及其相关问题做了整体性的思考。浦安迪在十年后的著作《明代小说四大奇书》(The Four Masterworks of the Ming Novel:Ssu Ta Ch’i-shu)[4]序言中,对其研究方法又做了强调性表述:“我坚持对小说进行的反讽阐释显示出这样一个事实,即我是以比较文学的方法论,尤其是从西方文学批评中的现代小说理论这一角度来分析作品的。我坦率地承认这一点。”[5]而后,这类研究开始盛行,20世纪90年代鲁晓鹏撰述《从史实性到虚构性:中国叙事诗学》(From Historicity to Fictionality:The Chinese Poetics of Narrative)一书时,已显示出从浦安迪的出发点入手,建立更为阔大的叙事理论的胸怀。进而是在21世纪,华裔学者如史亮出版《重构中国传统小说的历史话语》(Reconstruction the Historical Discours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Fiction),顾明栋出版《中国小说理论》(Chinese Theories of Fiction)等,也对以上话题有所继承与推进。这种“小说理论”研究很难被称作“中国小说文学思想研究”,但中国传统文学思想却是必然在场的参考系统,因此也列入本节研究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