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汉学与中国文论(英美卷)

二、对小说与历史关系的研究

字体:16+-

在中国的小说传统中,小说与历史写作的关系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例如,在浦安迪主编的《中国叙事:批评与理论论集》一书中,第一部分收录的文章即展示了不同于西方叙事传统的中国叙事文学的来源,其中王靖宇教授《早期中国叙事作品:以〈左传〉为例》(Early Chinese Narrative:The Tso-Chuan as Example)一文,从这一中国早期的叙事文本出发进行研究,最终演绎出一套关于中国叙事的总体理论。虽然他承认自己的方法是“西方的”,并使用了“情节”“人物”“意义”等西方文学批评的常用术语作为自己论文的结构框架,但这些基本的方面的情况并未表明中国的叙事传统会有别于西方的“小说”传统。《中国叙事》收录的另一篇文章是杜志豪(Kenneth J.Dewoskin)的《六朝志怪与小说的诞生》(The Six Dynasties Chih-Kuai and the Birth of Fiction),提出不能把志怪看成中国叙事文学产生的起点,更早的经史著作也含有虚构成分,志怪实际上可被看作历史写作传统的一部分。杜志豪认为,是否把中国小说的显著特点归结为与历史传统的密切联系,要看我们如何理解历史著作的本质特点。[14]浦安迪也看到,在中国传统中,小说与历史存在无法割断的联系。他认为与西方的“epic-romance-novel”发展历史相类似,中国的演变路线是“神话—史文—明清奇书文体”。[15]因而,讨论中国的叙事传统总要以承认历史的重要性为起点,但如此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即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历史与小说这两种主要的叙事传统,到底存在不存在内在的通约性。浦安迪认为,以中国的情况来看,历史、小说和其他文本形式,比如“四部”等,都可以归入“叙事”。历史和小说很难区分。在中国的传统中,对历史与小说的评判最后都要归于一个“传”字,历史“传”真实的事件,而小说则“传”虚构的事件。在西方的文学理论传统中,叙事的精要在于“讲故事”;在中国的传统中,叙事的精要则在于“传”。因为历史写作传统注重“传”的功能,因此“传”就在中国叙事中占据主要地位。同时,不同文化对“事件”的理解也不同,它在西方是指具体事件在时间中的发展,而在中国则更具有多时间和多空间的多重性特色,呈现出言与事的交织(例如,中国小说中充斥着对宴会和各种看似无聊闲谈的描写)。中国叙事结构的功能不是西方意义上的“事件”,而是“非事件”。因此,在中国的传统中,历史和小说的区别不是文学类别的区别,而是劳动分工的不同。[16]

倪豪士在《中国小说的起源》(1985)中关于此问题的看法也值得注意。他认为在讨论中国小说起源时,中国学者往往注重探讨“小说”一词的由来,西人学者则着眼于“小说的本质”。例如,梅维恒认为8世纪时佛教和变文传入中国,而“幻”字作为小说的一个本质特征,包含了今人小说的写作观念,因此中国小说的开端在8世纪。倪豪士认为,英文“fiction”源于拉丁文“fingere”,基本意义是“制作”,因此与“幻”相比,中文的“造”“作”二字更接近原义。他说,先秦文学中修辞的譬喻、单纯的形式、故事本身都已经具有后世小说的技巧并且为后世小说提供了丰富的写作题材。他援引安德烈·乔勒斯(Andre Jolles)的“单纯形式”(einfache formen or simple forms)理论解释中国小说的起源。该概念是指语言中表现出来的人类思想结构原则并非文类,而是文类的结构单位,“单纯形式是初期小说的来源”[17]。《战国策》一书中的故事,从形式上讲可被归于“游说”,虽然我们往往将游说视为文学技巧而非文学类别,但是“Crump[18]探讨形式而非内容的方式,的确是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很难界定某一作品何时可归于真实描述,何时属于虚构。早在欧阳修之前,许多作家处理写作题材(stoff)时就感到形式才是决定因素。跟随这观念而来,而在形式上讲求‘制作’功夫,的确是中国小说的源起”[19]。

鲁晓鹏的《从史实性到虚构性:中国叙事诗学》一书,也对一些术语和名称做了“正名”性的工作,然后对“从历史为中心的叙事演化为以虚构为中心的诗学的演变过程”[20]进行了探讨,并对小说与历史的关系、异同、理论认识的变化等做了较为细致的考察,其中也涉及金圣叹等评点家如何看待历史与小说的论述。关于小说起源的理论问题,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曾云:“小说之名,昔者见于庄周之云‘饰小说以干县令’,然案其实际,乃谓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与后来所谓小说者固不同。”鲁晓鹏认同鲁迅的说法,即小说之名出于庄子,但接着说:“《荀子·正名》中提到‘小家珍说’,这在意义上与‘小说’相近。在这些哲学讨论的语境内,‘小说’与‘小家珍说’都与‘大达’‘道’和‘知’意思相反。”[21]他进而认为,除了刘知几、章学诚(试图以“六经皆史”之说沟通两种史学方法)等少数例外,中国古代的理论家基本没有意识到小说与历史的区别。[22]在中国的“历史范式”中,对历史进行阐释时有“经学”和“史学”之分,史学方法更注重叙事,经学方法则是要寻找文字表面之下的含义,其起源便是对《春秋》的注解。在后来的小说批评中,史学方法的运用是非常明显的。例如,毛宗岗认为“《三国》是春秋笔法”,即《三国演义》是对《春秋》的模仿。金圣叹的评点“一直使用历史诠释学的术语和方法”[23],并将《水浒》和《左传》《史记》等历史著作相提并论,使用“史笔”“曲笔”“直笔”等历史学常用的术语进行点评。

另一位学者史亮却认为,古籍中所谓“小说”当然与今日所言作为一种文体的“小说”关系不大。小说在《庄子》中所指并不明确,他说:“无疑庄子认为‘大达’(great enlightenment)具有至高地位,而‘小说’的地位却不明显……‘小说’与‘大达’之间存在的不是等级关系而是对立关系。”“对那些小话题的讨论与‘道’毫无关系,那些沉迷于辞藻和娱乐的写作,或者那些笑话都不过是为逗统治阶级一乐。”[24]他进一步认为:“当庄子、荀子甚至桓谭把小说解释成次一等的写作时,他们的理由大多与辞藻、形式结构等形式特征有关,或与主题或意识形态等内容相关。在他们眼中,小说仍然是一种文人和官僚的创作。但是,班固却把小说从文人和政府官员那里排挤出来,认为其起源在街头巷尾,来自社会等级的底层。这样也就把小说从主流文化话语中排除了出去。这种对小说的重新定位为它与正统话语之间的关系带来了一种新的维度,现在,小说不仅是‘道’的一种歧途——道听途说,玩弄修辞,无价值的记录,对杂乱无用的事件所做的乱七八糟的笔记,等等,由于其低微的出身,小说还是一种低等的生命。这种新的观点为文人对小说的不尊重提供了新的理由。”[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