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writing),虽然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用语,但将之作为一个理论命题予以聚焦性的阐述,进而在植入大量新的含义后被整合至当代主流知识话语之中,当首先归功于法国文化理论学派的工作。早期学者巴特、德里达、德·赛都(Michel de Certeau)等人,均在自己的著作中对“书写”(écriture)做了超出常义之外的解释,并视之为一种能够对思想史、观念史施予重大影响的编码活动。仅以上述学者的论述来看,大致而言,至少包含三种有所差异的思考方向:一是将书写视为一种携有根源性意义的、形式化伦理的表征方式(巴特);二是用书写来对指与表音意识形态相别的一种更具心灵自主性的铭记方式(德里达);三是将书写看作被以特定的方式组装起来,从而也会给外部世界秩序的运行予以赋权的“神话”模式(德·赛都)。虽然这几个方面的用义有所不同,但又均在各自的论述中将书写这一概念涂抹上了鲜明的“文化政治”底色。这固然与法国20世纪中叶伊始的理论风尚有密切的关系。
与之相随,书写的概念被快速地接引至诸如民族志、后殖民等自反性研究之中,也渗入了此期在各领域中出现的向识字史、写作史、印刷史、阅读史、书籍史、翻译史等转向的潮流中。以后者为例,夏蒂埃、威廉·哈里斯(William Harris)、 罗萨琳德·托马斯(Rosalind Thomas)、亨利·马丁(Henri-Jesn Martin)、布莱恩·斯托克(Brian Stock)、沃尔特·奥恩(Walter Ong)等人,在对西方古典与中世纪等时期相关活动与事件的考察中,便颇涉“书写”的概念,由此而渐次垦拓出新的研究空间。
就以上而言,尚能发现一个从理论向历史楔入的步骤,即以理论为先导,逐渐渗透到历史研究的多个分支领域。而理论与历史的接合又形成了互为受益的效果,恰如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实所显示的,在理论神启式地点亮了历史的探寻之路时,历史也在大幅度地修订、充实、改装着理论的法则,并以无穷延异的方式为书写的概念填充丰厚的含义。
正是受到以上这些趋势的影响,在当代英语世界,尤其是美国的汉学领域中,约自20世纪90年代初始,以“书写”为名的著述乍然增多,尤其是将这一概念挪用、结合到对中国传统文献与文本的考察中,试图借助于这一新的概念化工具重新诠解中国文化构成的特征。相对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文化转向”而出现的其他新的研究多集中在“晚期中华帝国”的历史变迁,以探索独特的现代性展开进程,汉学界对书写史的研究则一般多偏向于以“早期中国”(Early China)为主要的分析对象,并试图凭借这一与西方世界有着较大差异的历史语境,从异文化的起源处来重新鉴别书写的功能与特点,扩充对书写含义的多样化认识。
当然,如从中国的传统表述来看,书写的概念其实早已有之。诸如泛义上的“文”也属书写概念的题中之意,或倒过来看也一样,因此,也可在此意义上将之归入文论史的论述范畴。书写研究与文论研究的关系,也可从“书写”与另一文论概念,即“文本”之间难以驳分的关系中得到明证,因为我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的确无法脱离文本而讨论书写。关于这点,艾布拉姆斯等人所编纂的《文学术语辞典》,便是将“text and writing”放置在同一个词条中来注解的。[186]这自然与受到新的学术走势的影响有关,从而不仅印证了文本与书写两概念实际存在的某种孪生关系,进而也将文本化(textualization)看作书写的一个操持过程与结果。而取“书写”与“文本”的并置,也就打开了文本理论原有的设限,更新了文本研究的含义。在这个意义上,书写或为其带动的文本的概念均具有跨文类的属性,已不再为狭义的文学概念所限定,因此也可为文化人类学、新史学等研究所共享。而对之的探索或理论描述也就自然与具有更大包容性的文化理论交融在了一起,并导向一种泛文论的趋向。[187]
从总体过程来看,后知识语境下的书写与书写史研究,一方面会不断地征用各种当代文化理论,如文化传播学、解构主义、权力理论、新历史主义等成果,以扩展自己的话语容量;另一方面在美国汉学中,一个比较明显的趋势则是会承继那些传统学科研究的轨迹,比如接续长期以来汉学领域中有关中西比较语言学、文字学等的研究与话题论争,并将传统文献学、注释学、版本学,当然也包括将狭义文学与狭义史学研究等学科发展中原有的议题兼容在内,进而通过将历史重新概念化的方式,引申出一个新的,同时也是边界并不十分确定的学术话域。当这些研究共同簇拥与纠缠在书写的概念之中,或机遇性地与书写的概念发生邂逅之时,我们似乎也看到了某种向“大汉学”回返的征兆。就特定的学科而言,在这一潮流的冲击之下,20世纪90年代之前通行的那种专门化的文论研究已陷入更深的危机之中,并逐渐地撤离到人们的视线之外。
这无疑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基于此,本文希望以此概念为聚焦的中心,从近年汉学研究浮现的多种研究材料中抽绎出一些近似的议题,并通过较为系统的梳理,呈现出在书写的名义或意识下所展开的新的努力。
1.“文本”与“权威”
从总的趋势来看,在书写或书写史的话域之中,尚难确定是谁铲出了最初的那把新土,我们宁愿将之看作一个渐次性递进的过程。其中,尤其需要关注的还是在传统学科研究中发展起来的某些意识,有时也会为下一步的探索搭建出渡越的津梁。就较早的情况而言,值得一提的是鲍则岳(William G.Boltz)的研究。鲍则岳1994年出版了《中国书写体系的起源与早期的发展》(The Origin and Early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Writing System)一书,其标题已明确地将“书写”的概念囊括其中,尽管内文看似主要讨论汉字的早期情况,但意图却是将汉字视为书写的呈示方式来加以思考的,并非受限于传统语言学的研究范围。这项研究当然是基于大量的实证性考察,但仍裹挟了一些明显的理论上的冲动,呈现出向新范式移进的痕迹。其中,至少有两个方向的论述具有示范性意义。一是,汉字的书写属性究竟是否可归为“表意性”(ideographic)的范畴,从而可将这一前殖民时期十分流行,并争论不休的命题重新置于后殖民的言说语境中加以重估。[188]从后来的研究看,这一视角也辐射到了相继发生的口语与书写语关系的历史争论上,并与这些争论一起激发了从语言、字词等所谓的“语文学”(phiology)的角度重新考察汉语书写问题的热情。二是,也是更具启发意义的是,鲍则岳将汉语书写变化的一个重要参照点置于秦汉时代,提出了秦汉时代其实是汉字同时也是汉语书写被重构(reformation),进而被标准化(standarization)的关键时期。“《说文解字》便是在秦始皇时期帝国的政治统一之后,由李斯启动的为了使书写标准化而施行的正字法改革的终极成果。”[189]虽然还不能孤立地来看待这一问题,但汉字的标准化毕竟透露出秦帝国所实施的统一化努力的一个基本方向[190],由此而使这一重塑活动镌刻上了国家权力意志的鲜明属性。这样的推理路线,自然将“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再次挂连到一起。[191]对文本“权威”或权力作用的考察,在鲍氏后来的论述中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维度[192],并且引起了汉学界的积极关注。在20世纪90年代最后几年出现的两部著作,几乎不约而同地将“书写”与“权威”的概念标目在书名中,即1998年出版的由康奈利(Christopher Leigh Connery)撰写的《文本的帝国:早期中华帝国的书写与权威》(The Empire of the Text:Writing and Authority in Early Imperial China),1999年为陆威仪(Mark Edward Lewis)撰写并出版的《早期中国的书写与权威》(Writing and Authority in Early China)。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一时期书写史研究的一种观念走向。
陆威仪在20世纪90年代初撰有《早期中国的合法暴力》(Sanctioned Violence in Early China)[193]一书,提及中国战国时期发生的权威过渡或转换的问题,即所谓的“弓箭到文本的历史”,以为这是与从以世袭为基础的血缘契约而至以法律为约束的国家体制演化相一致的过程,进而导向一种身体仪式的“文本化”。但是作者并未对“文本”的概念进行必要的分析、限定与展开。[194]此后,或是受到新的学术理念的影响,陆威仪开始将自己的研究投聚于对文本演变与政治作用的关系上,随后出版的《早期中国的书写与权威》一书即在此方面所做的一项较大规模的实践。陆威仪对研究的目标先有一个限定,即关注的仅是在国家与社会层面上如何制造与运演权力的那些文本类型,在这一可控的范围内检测各种群体所扮演的角色。在他看来,目前西方有关书写与权力的理论,基本上都可用于对战国时期“权威转换”的观察。通过对诸文本及其用义与功能的探索,人们可以发现,这一时期书写的一个最为重要的作用,便是在文本中创造出一个“平行的现实”,并声称这是一个完整的世界。[195]随着秦汉时期国家统一,在“前帝制时期”被普遍信赖的征战原则与思想独立传统均遭到明显的削弱,书写上的一致性至汉武帝时期达到了巅峰。从书写者身份位置的替换看,此时出现了一种兼具官僚与教师双重身份的,同时也为体制所收编的新一代精英。一方面因为经济上的依附,另一方面也多少出于内心的真诚,“国家”成为他们进行文本书写的最为权威与卓著的样式,而学术性的书写也开始沦为制造财富与名望的机器。陆威仪的研究涉及多种文类,如行政文献、诗赋杂文、哲学论著、史学著述、政治散论、历法舆图、百科全书等,而这些也都可以用泛义的“文学”或“文学文化”的概念加以括述。[196]这一共名当然有独特的意义,除了含有对传统的有关“文学”的概念的重新调用之外,更在于就作者看来,这些文类尽管体例不一,然而却通过书写(“去自然化”),共同为构制出一个史无前例、包罗万象并跨越多个世纪的“世界帝国”提供了想象性认知。同时,这也是一种反事实性的模式。[197]陆威仪最后还引用了博尔赫斯小说中关于“Uqbar”的描绘来说明他的寄意,即汉代书写所建构的这段历史,就像在一部冒名的百科全书中才能查阅到的虚幻之地“乌克巴尔”一样,不过是一个假想性的“文本之梦”。[198]陆威仪的论说也隐在地涉及对文学与史学两种传统设定的书写边界的质疑,因此也与其他学者在另一分支话题上所展开的问题串联到一起。很显然,后一方面的讨论在北美汉学界一直也是很活跃的。[199]另如史嘉柏(Daivd Schaberg)在其所撰的《模式化的过去:早期中国历史编纂学中的形式与思想》(A Patterned Past:Form and Thought in Early Chinese Historiography,2001)以及其他一些文章中,也阐述了类似的看法,并对早年在抒情传统研究中提出的直呈式结论进行了质疑。[200]
康奈利的著作,聚思于一种政治表象的构建方式,不仅涉及对西方当代书写史/文本史研究多种著述的评价,更涉及对多种后理论资源的借鉴。书名中措出的“权威”一语,按其所述,大致类似于“霸权”(霍尔)、“权力”(福柯)的概念,也可与“意识形态”(阿尔都塞)的概念相互替指[201],甚至也可用“主体性”的概念附述之。而作者也是怀有这种高度的理论意识谋划自己的著作的,故比之于陆威仪一书,会更多地在叙述中凸显被有意强化了的文论色彩。康奈利的研究同样集中在秦汉书写方式转型的问题上,然仍与陆威仪主要从国家权力变更、政治身份移位的角度考察这一转型有所不同,康奈利更倾向于将文本书写看作帝国权威构成的一个逆向性的动因。关于这点,著者认为可从多个角度加以论证。首要的当然是作为书写介质的统一化。例如,现在所说的“文言文”(literary Sinitic)便是秦汉帝国文化一体化政治的产物之一,除了字形以外,文言文也包含一整套词汇、句法、文类(子类)等的规范性习则。很显然,文言文的词语并不是与体验所试图表达的对象相应的,然而其书写规则却预先提示了表达的内容,因而带有法典性与强制性的效果。[202]尽管秦汉在大一统的威权格局中也保留了自战国时期延续而来的地方传统的多样性,比如存在各种口语与方言,但是在书写语言之中,目前唯一被发现使用的却仅仅是文言文。其次是汉代出现了为官方意志所主导的,同时也是高度发达的编辑系统,以致我们能够看到在对经典的构造与意义转化的背后,实际上会存在一套特定的叙述法则与特殊的意识形态,以权威的方式指导着其他各种书写活动(比如“纯文学”的书写[203])。从传播的视野上看,帝国的实践便常常依赖于这种文本的循环,使得权威自身能够在这组文本转换的线路上获得授权,并借此造成一种“文本整体性”的效果。以同样的逻辑推断,汉代的“士”阶层虽然也可看作由社会地位构成,并且是文本书写的主体,但是由于他们对文本官僚政体的隶属,因此还是更适合将之看作文本政体(textual regime)的一种“效果”(effect)。[204]如此一来,在过去的文学研究中流行的所谓社会与政治对主体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主张,便由于插入了一个新的中介而发生了程序上的偏转,即更偏向于被认为是文本的权威(及生产这些文本的机制)构建出了作者所谓的主体性。与之相关,康奈利也会不断强调:“文本性并不是一个表征社会的工具,它自身便是表征的权威。”[205]因此有必要超越传统认为的“它是那样”的解释,而取向一种“去自然化”的解释。
上述学者聚焦的这一“权威”论题,还将在这一时期有关书写的其他研究中被不断触及。这些研究自然依托于丰富的史料,所涉议题也不限于以上的简短绍述。但在这些颇富新见,并且也将有重大开拓意义的阐述中,也存在一些无论是学理上还是实证上均难以牢固立足的纰漏。康奈利与陆威仪的相通点,在于不管他们曾经有过多少补充性的说明,均很明显地将“早期中国”做“整体抽象主义”(totalizing abstractions)的架构,也就是从一种被整体打造过的理论假设出发去拢聚史实,并最终获取一种自我循环式的结论。[206]就此而言,也可以将此类研究看作后理论驱动下的一种结构主义尝试,或后殖民批评语境下所做的另类东方主义的冒险。[207]此外,还有一些问题也需提出来辨明,即所谓的“文本帝国”的提法,也就是将文本看作权威建构的几乎是最为重要的介质。尽管,两汉时期留存的文本数量较大,与其他古老的文明的“废墟”性相比,中华文明依然有赖于它的“文本”性而始终能够保持历史记忆的延续性。[208]但是这些文本的实际流动状况,以至于与影响权力塑形的作用,并非如上已述。这是因为,在纸张尚未发明,并主要是以竹木简为书写的物质前提的情况下,备份(尤其是大的备份)的制作必然是十分困难的。同时,大量首次书写而成的文本更是仅为皇室或官方据有,或仅滞留在少数私人的手中,无法成为广泛传播的读本。就目前所能发现的两汉时期的版本来看,许多的文本往往也只是留下了一个或数个备份,而且多为后人重新录制。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为此,我们应再次重视口述语言在信息传递以及政治构型中的特殊意义,以免过度放大书写的功能。[209]
2.注释学研究
除了上述情况以外,另有几种与书写相关的研究也颇值关注,其一便是对“注释体”(注疏体,commentary,exegesis)/注释学的研究。注释学在当代频获学界青睐,当然首先与解释学,特别是解构主义提供的新的解码理论有关,由此成为一种甚为迷人的视角,并出现了“中国解释学”这样一种提法。而注释学之所以能置于书写的范畴之下,是因为它与其他书写活动一样均基于同一种介质,甚至于往往被嵌入正本书写之内,并一般会被看作正文书写的附属品,因此也类同于“副文本”的概念。过去对注释的研究多偏重于论证其与正本之间的从属关系,因此也不甚将之作为一种特殊的文类看待,而新的研究则更多地有意识地发现其与正文之间的缝隙与驳离,以及如何以另类书写的方式移动经典的意义,由此而大大地增强了该文类的独立性。与之同时,尽管直接面对的仍然是“文本”,但一些新的研究却注入了“再次书写”的意识,与书写史的研究产生了微妙或难以割舍的关联。
在一个宽泛的区域内,叶维廉等人的研究也可归入此中[210],并相应地会对同一话题下的其他研究有所影响。而具体地落实到“注释”这一环节,北美汉学界中较早的研究可溯自余宝琳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版的《中国诗歌传统的意象解读》一书。20世纪90年代,又出现了范佐伦(Steven Van Zoeren)的《诗与人格:中国传统中的阅读、注释与阐释学》(Poetry and Personality:Reading,Exegesis,and Hermeneutics in Traditional China,1991)、韩德森(John B.Henderson)的《经文、正典和注释》(Scripture,Canon and Commentary:A Comparison of Confucian and Western Exegesis,1991),以及苏源熙的《中国美学问题》(The Problem of a Chinese Aesthetic,1993)等著作。世纪之交出现了韩大伟(David B.Honey)所著的《顶礼膜拜:汉学先驱与古典汉语文献学的发展》(Incense at the Altar:Pioneering Sinologist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lassical Chinese Philology,2001),周启荣等编纂的旨在从长时期的历史阶段阐述经典注释流动性的《想象的分界:变动中的儒家教义、文本与阐释学》(Imagining Boundaries:Changing Confucian Doctrines,Text,and Hermencutics)[211],涂经诒主编的从西方阐释学角度出发处理儒释道等经典解释的论文集《经典与解释:中国文化中的阐释学传统》(Classics and Interpretation:The Hermeneutic Traditions in Chinese Culture)[212],余宝琳等编辑的试图参与对几种古典文本解读与注释的《文词之路:早期中国阅读文本的书写》(Ways with Words:Writing about Reading Texts from Eealy China)[213]等,其后的研究则更有细化与扩大化的趋势。[214]
从方法论视野看,余宝琳早先的著作还仅涉及对一些注释(《毛诗》的序注)的研究,也尚未涉足更新的理论视野。范佐伦的著作则明确提出,要用阐释学这一源自西方的文论概念与方法来研究中国传统的注释学,但又认为其所定义的阐释学不同于西方早期至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的阐释理论,这也是由中国阐释学(或“经学”,“Classics studies”)自有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后者的核心是将“经典”视为一种具有普遍性和终极意义的权威性文本,其解读的目的是内化地造就与经籍意义相一致的人格。以《诗经》解释学为例(尤其是毛诗学派的注释),解经学的宗旨即体现在“诗言志”这一核心表述上。具体而言,“志”是一个固定在文本中的,并且单一与不变的中心意义,但对它的解释又是丰富的,会随社会场景的变动而发生变化。[215]以此来看,虽然也需要关注意义的变动,然而从中国注经学中呈现出的理论方式看,其又与“解构理论”(deconstructive theories)的旨向似无甚关联。
韩德森的著作处理的是儒家经籍中正典与注释的关系,尤其偏重于“注释是如何面向经典的”[216]这一问题,特别是它们制造了什么样的假设,以及是怎样处理与经典文本所存在的冲突与矛盾等成分的。为了更有说服力地讨论这一问题,韩德森选取了中国儒家以外,印度吠檀多、犹太教、基督教(《圣经》)、希腊(《荷马史诗》)与伊斯兰教五个不同的正典与注释传统加以比较,认为其间存在共同的基本假设与诠释策略,同时又因这些假设与策略存在应用方式上的差异而有分岔。[217]在他看来,尽管注释会与原典存在意义上的通达,但是几乎所有的注释又都会基于一种假设而介入对经典的读解中,必然造成与经典含义之间的某种剥离,而这也将是我们重新研究儒家经典学的一个基本出发点。[218]从上可见,韩德森的研究显然已经比范佐伦更递进了一步,即更强调注释学所带来的对原初经典的解构性功效。既然注释活动是一种再书写,那么意义的延异便会发生在文本间的传递与交接之处,从而使原典的确定性无法着落。这与此期在手抄本文化研究中提出的问题也较为相似。而韩德森这种以全球史视野为坐标,从而对多种文明注释传统进行比较研究的方式,后来在韩大伟那里又有了结合汉学史经历所做的更为绵密的展开。[219]这无疑也将是未来汉学研究与比较文论中的一种颇值得借鉴的路径。
苏源熙《中国美学问题》设定了一些明确的论辩对象,首先集中在对20世纪90年代之前余宝琳、宇文所安等人对中西文论二元差异(真实与虚构、模仿与非模仿)的固化性解释上,并通过对“隐寓”(allegory)这一概念的辨析,建立起了一种新的跨文化理解的模式。苏源熙选取的主要文本是毛诗的评注(诗序与注释),并在一开始就表明其思路中携入了保罗·德曼、雅克·德里达与杰弗里·哈特曼等解构主义大师的深刻影响。他不是沿过去学者的旧径,即总是试图通过寻找各种文本论据以求得一个真实与自然的“中国”,而是有意地避开对真实性的质询,去发现在那些文本书写过程中所使用的修辞手法与若隐若现的修辞策略,以及它们如何决定了后来的人们对原典的理解。在苏源熙看来,相对一个“自然”存在的文本的观念,我们毋宁将这些评注视为用“非自然”的方式改变语义的“操作”(work)[220],也就是通过人为的诠释置换原有的意义。由此再来看毛诗的评注。尽管后来的学者都以为评注者用特定的意识形态对《诗经》进行了过分的同时也是不合原义的曲解,但是这在评注者自己那里事实上并不是一个问题,问题出在后来的人们如何看待其评注的态度上。以苏源熙的视角来看,注释的本义,具体而言即我们所说的毛诗的评注,主要的目的是要将原初的文本进行“主题化”的操作,借之塑造一个守礼的理想之“王”,从而生产出一个合理的“帝国”的概念。因此,对评注的判断就不应当局限于它离真实性有多远的距离,而是需要在将“言意”剥离开来的前提下,首先关注它是如何运用“隐寓”等修辞性手法来达到诠释之效验的。如果我们不反对这样一种解释的存在,对真实性的辨认也就转化为一个“美学”上的问题,或一个伦理上的问题。继以毛诗的评注为例,具有最终申诉权的便是作为“元美学”(meta-aesthetic)的“礼”。[221]于此情况之下,苏源熙所得出的结论与陆威仪、康奈利的论述是可以相互链接的(比如文本权威的想象性建构)。正是这种延续不息的对经典的重新注释,使得原典的意义,甚至于“中国”这样的概念的所属意义被不断地延宕,而不是像余宝琳等人那样将之固化在一个基础主义的概念上。
在此之后,苏源熙仍主要将中国传统书写与评注问题,包括早期汉学以来“他者”的评注史及汉语书写语文学作为研究聚焦点之一,出版了《话语的长城与文化中国的他者历验》(Great Walls of Discourse and Other Adventures in Cultural China)[222]一书,并与其他学者一起合编《汉字字形:书写中国》(Sinographies:Writing China)[223],形成了一套较为成型的有关中国书写的多层次研究的言述模式[224],可与其时其他一些汉学家在汉语书写史范围内所做的研究形成一种叉合性的互动。
3.在“历史”中书写
以下的话题,几乎均被归在了由北美汉学界所发明的“早期中国”这一带有“全史性”的学术命名中[225],以至于恰如柯马丁(Martin Kern)所述,近年来急剧加速的学科跨域进程,使明晰地区分原有的学科界限变得很困难。以文学为例,“严格地说,可以游离于早期中国研究的体系之外,并且可以清楚界定的‘早期中国文学’是不存在的”[226]。这种现象也已为上述研究所证明。
此外,则是在这一命名之中,近来两种趋势的激发已将“早期中国”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同时也是前程叵测的境地。这两种趋势,一是中国考古学在最近几十年的重大发现,二是在另外一些研究领域,如在经典学(包括各分支)、宗教学、圣经研究、近东研究或欧洲中世纪文学研究等之中所产生的新的学术向路。[227]从前者看,中外学者之间多有沟通与交流,并围绕着出土文献的发现一起举办过数次国际性的研讨会,在欧美多国也均涌现出一批以简帛文献等为专治方向的学者。[228]从后者看,汉学领域也明显地受到了当代西学各路研究的影响(也可从许多汉学著述的引述中见出)。然而最为突出的,并与本命题相关的现象之一,便是围绕“文本”这一概念展开的多种探索。“文本”的概念在这一确定层面上处理的首先也是一种“文献”,但已不同于旧的文献学概念,而是同时也被转义为文论意义上的“文本”,被看作一个有所建构的对象;当然也不同于传统思想史、文学史等在进行内部自足式分析时所认定的意义载体,而是在被“书写”这一命题重新照亮与激活的新的叙述范畴,即将文本置于一种在书写“行为”的导向上所产生的对象中,更偏重从符号生产与传播方式、书写的物质前提、被书写注入与表征的权力观念等视角对文本予以重新检审,及由此而与泛义的文论研究联系在一起。这也使得撰者在这些著作中论述“文本”的时候,惯例性地用“书写”的概念替指文本被“操作”的活动状态。尽管“早期中国”研究所包容的范围要更为广泛一些,然贴近书写/文本话题所展开的各种研究却担当了“发掘机”的作用,使各种理念上的创新能够在此沟渠中有序地流出。这也涉及几个不同的面向,我们将在下文有选择性地介绍几例。
其一,是关于文本/文献的不确定性问题的讨论。文本的不确定性,也是与早期文献的生产与传播的特征密切相关的。这又大致主要包括两方面的研究及从中得出的结论。一是认为文献在物质表现层面上就呈示出了一种不稳定性。二十多年来地下文献的大规模发现,使早期书写的本原状态,或者说是物质性得以比较充分地显露出来。这在仅仅倚仗于后世通行刻印本进行研究的年代几乎是不可想象。通过中外学者的密集考订,已可充分地证明早期文本在抄写、编排等方面存在诸种差异,进而也造成了文本表述的多样性与意义的流变。这首先与早期书写条件的匮乏,因而意义的传递主要还是与口头的传播有密切的关系,而口头传播下来的文本又总会因人而异。除了手抄的方式以外,在当时也不存在其他书写手段,这也使得每一次书写都是自我单元化的,因此我们也无法确证哪一文本是最初的,或最为可靠的。加之,在秦汉之前,汉字及其书写形式也未曾有任何标准化的规定,这当然也会使文献之间呈现出微巨不同的差异。[229]
二是文献制度的变化也会使同一文本之间出现微妙或明显的差别。这可借助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之间的对比予以发现。[230]关于这一问题,一些汉学家认为既与秦汉时期对汉字的改型与统一有关,又与“西汉时期重塑中国书面文化传统的努力”有关。夏含夷(Edward L.Shaughnessy)等人就认为,司马谈、司马迁父子的书写方式(文学书写抑或历史书写)规范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后人对上古史的理解。更有甚者,则因于刘向、刘歆父子对秘府文献的系统性重造(以今文重录,并删汰、改编原本,重新分目等),造成了一大批与原初文献面目大异的所谓“定本”,而我们后来所见的所谓先秦文献主要依据于此。[231]再如鲍则岳的研究,通过对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各自的结体方式的对比指出,两者不仅在字句与内容上有差异,而且内部的构成秩序也存在明显的差异。早期的文本往往多由小的片段组成,在后来才以特定的方式及根据某种意图被组合在了一起,形成我们目前所见到的这种“混成”(composite)式的集子,即“文学化的类散文式文本”(literary essay-like texts),或称为经典集(classical corpus),又最后在刘向、刘歆父子的重构性活动中得以定型。[232]也有学者在具体某一文本的研究中,借助对地下发掘文献(郭店楚简与上博简)与现存《诗经》(毛诗)一些片段与引述的细致对比,认为在《诗经》被经典化以前,这一整体化的文本其实并不存在,文句与意义也因使用的差异而未曾确定。[233]尽管近年来不同领域,如文献学、考古学、文字学、文学史研究等方面的中外学者等,均参与了以上讨论,对大量的秦汉之前的文本均做了重新考订[234],然汉学家们的研究明显地偏向于对文本及其意义做“不稳定性”的解释,及企图将研究的结果做某种再理论化的尝试。如果考虑到在书写这一话题下存在于英美学界的一个更大的语境,这自然也是与文化理论的一般性讨论与接受的进程具有步调上的一致性。在这样一种言述方式下,“原典”(原始文本)的假象似乎也就不攻自破了,对“经典”(一种确定的、可信赖的权威文本)的解构也由此成为某种可能。[235]
其二,是有关文本构型问题的研究。虽然在该名目下的研究几乎很难不带有结构主义等旧文论模式的影响,比如柯马丁在其精心结撰的《秦始皇石刻:早期中国的文本与仪式》(The Stele Inscriptions of Ch’in Shih-huang:Text and Ritual in Eealy Chinese Imperial Representation)一书中对石刻文本篇章所做的考析,即认为从对早期一批跨度较大的青铜铭文、石磬铭文以及秦始皇石刻铭文等的对比分析看,可以发现这些文本之间在韵律、修辞、用语、格式与意识形态等方面均存在高度的相似性,因此可判定该文类的内在的模式具有明显的因袭性特征。他并没有将自己的研究停留于此,而是进而探讨形成这种一致性的操作机制,比如“仪式”的表演模式,口述的形式是如何平行化地、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被嵌入后续的书写化机制之中的,等等,由此而开辟出重新理解书写/文本的一个新的探索维度。[236]
这种研究思路也延伸到后来的一些汉学著述中。柯马丁在为《剑桥中国文学史》所撰的篇章中,即以《诗经》的四句式为例,考察了从西周青铜器上的铭文格式向《诗经》格式转化的规律,并认为两者所保持的这种结构与规范上的一致性也源自更早的先民仪式语境以及对历史记忆的某种复现。[237]与之同时,一些集体性的文集,如柯马丁编辑的《中国早期的文本与仪式》(Text and Ritual in Early China)、艾尔曼(Benjamin A.Elman)等编辑的《治国经纶与经典学习:周代的仪式》(State craft and Classical Learning:The Rituals of Zhou in East Asian History)[238]等,均不同程度地演绎或呼应了上述看法。《中国早期的文本与仪式》一书是2000年在普林斯顿大学召开的一次同名会议所递交的论文的汇编,尽管收入的篇章并不全是围绕这一主题进行的,但也大致反映出了当时学者对这一议题的思考进程。在诸多学者看来,同时也可以确定地认为,早期文本的书写有与仪式活动互相建构的特征,或从仪式到文本,或从文本到仪式,其内在的结构具有互通性的关联,故也可以取之做相互的印证。从文本的角度来看仪式,尽管不应将所有早期的汉语书写归之于仪式的需求,但是通过观察可以发现,至少大部分的书写都呈示出了仪式化文本的征象。[239]甚至于在第二级的层面上,比如在那些经典文本总是被置于墓穴之中的现象上,也能晓知仪式与文本的又一层关联。[240]从仪式的角度看文本,二者具有一种共生性的关系,就好像是文本被引入了仪式性的活动,使仪式带有一种程式化、神圣化文本演示(perfomance)的属性。[241]总起来看,早期最为宽泛的“文”的概念包含仪式与文本的双重含义,两者混溶一体,都具有视觉化展示的含义,并且与政体威权、历史记忆等诉求密切相关。直到公元前1世纪左右,“文”才主要用来指称“书写”,这也象征着从仪式性向文本性表达的整体迁移。[242]当然,对这些总体化阐述的认识,也会落实到具体的案例分析中。柯马丁对《诗经》文本等所做的一系列分析就颇富代表性。他如罗泰(Lothar von Falkenhausen)对“错金鄂君启铜节”文字及书写样式的分析,阐明了这一书写是如何介入早期王权仪式演示系统的;根茨(Joachim Gentz)对《公羊传》深层书写结构与解经策略的分析,证明了这一文本背后潜伏的仪式化演示的意图;史嘉伯通过始于东方朔的汉代劝诫文体之用于宫廷表演情况的分析,试图证明弄臣的“解码性游戏”(game of decoding)所具有的特殊的仪式化效果;白瑞旭(Kenneth E.Brashier)以东汉时期石刻铭文为例,指出这种书写方式是如何仿制早期诗歌中的历史记忆仪式的,等等。[243]
如果说对前一种现象,即文本不稳定的研究主要偏向于在物质与技术介质的层面上解决文本意义延宕的问题,那么对文本的仪式化、程序化的研究则希望从内部为书写体制的确立寻找到某种稳定性的根源,两者代表了书写史研究的不同层面。当然,在研究者看来,这种体制上的稳定性也并不是自我封闭的,或“形式主义化”的,而是仍然可与外部沟通,从而与“非文本性”(非书写性)的社会政治活动方式构成结构性内嵌与影响等有关系。毫无疑问,这些研究会对我们未来的文论研究带来重要的启发。当然,这种文本与仪式之间间接性对应的思考方式,也可能会引起某种拟测性推理的嫌疑,比如过度放大对应性的逻辑。再一需要提醒的是,在取用这些中心概念的时候,似也有必要适当区别“仪式化”与“程式化”两种构式在意义上实际存有的某些差别。
通观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美汉学界的新面相,有几个方面的突出变化也还需要再做勾描。首先,是旧有的“文学”界义发生了变化,越来越趋于模糊与难辨,或与其他学科边界互渗,或为新的理念所重造,比如可与书写、文本、想象、符号、表征等更为宽泛的概念化含义相替指(从而也更接近于早期的“文”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就是在旧的、现代性意义上的文学概念业已沦陷之际,狭义的文论的概念自然也难保其可固守的边界。它的合法化命名不再取决于习惯性的默认,而是更多地取决于研究者对之的态度。在更多的情况下,它则是在被重新概念化之后用以指称一种更为泛化意义上的,可涵盖如书写、文本、想象、符号、表征等活动或事件的理论化陈述。也正因此,顺便说一句,这也再一次证明了,文论(literary theory)的概念也能为文学研究以外,如人类文化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研究者所共享。随着“文化转向”趋势的急速展开,那些与旧有的文学和文论研究有所关联的各种研究,也差不多被纳入“文化”的研究范畴。例如,这些研究多会以文化的某一话题、问题为出发点,进而将狭义上的文学与文论作为论证的对象或引述的材料裹挟于内。20世纪中期以来,在学科细化浪潮中出现的,以文学为己业的汉学家身份也在发生悄然的转变,即朝向一种能够兼具更宽泛领域的学者的身份靠拢。就此而言,汉学研究的面貌在整体上也开始呈现出一种向19世纪“大汉学”回返的趋势。
其次,从方法论模式来看,两种意识,即理论与场域的意识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化。在这一时期研究中,一方面,是对新的理论的兴趣愈加浓厚,随着哲学降为理论的趋势,大量新的文化理论与文化研究理论被用于对现象的观察,若加重一点来看,便往往是理论建构的冲动支配着一些研究活动;而放轻一点来看,则会在对材料的梳理中贯穿理论的发现与发明。另一方面,文论材料不再被看作可以任意抽取的那些条理,而是需要在多重语境(文学史、历史、文化史、政治史、知识史等)中加以确证的“观念”,对文论的研究也就与对具体的文本实践、历史实践等的研究交融在了一起,原来被一而再地抽象出来观察的“文论”获得了具身化的形貌。
最后,从研究的目标来看,这一时期的汉学多非将对传统中国诸方面的研究视为过去那种相对封闭式的“汉学研究”或“区域研究”,而是怀有更大的抱负,即试图由对中国的研究培育与发展出一批为国际知识界共同关注的话题,参与到全球学术工程的对话之中,由此而对新的国际知识共同体的建构有所贡献。而这当然也隐示着“被看”对象的大幅度转换,即这些成果在撰写之初就不是仅仅为提交给研习中国的学者观看的,而是希望同时也能引起更大区域内学者的兴趣与关注。既然这样,汉学研究或汉学的文论研究的自我定位也悄然间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从区域研究演变为一种超区域的学术模态。结合以上这些现象,似乎也可用“新汉学”这样的术语对覆盖其下的各种分支研究做出新的定义。
[1] 参见Robert Morrison,Horae Sinicae:Translation From the Popular Literature of the Chinese,London,Black and Parry,1812.
[2] 参见John Francis Davis,“The Rise and Progress of Chinese Literature in England”,Chinese Miscellanies,A Collection of Essays and Notes,p.57.也可参见马礼逊的原件:Robert Morrison,A View of China for Philological Purposes,Macao,Printed at the Honorable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Press,1817.
[3] John Francis Davis,“The Rise and Progress of Chinese Literature in England”,Chinese Miscellanies,p.62.
[4]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二九,也将家规、世范、劝善、省心等文字列入“小说”名义之下。其他分类混杂的情况就更多了,不再一一列举。
[5] 最为彻底的例证见于翟理斯的《中国文学史》,该书共按时代分8章,每章的标题都用“Book”一词来统说。
[6] 关于20世纪时“literature”的意义,及此概念的演变史,可参见Peter Widdowson,Literature,Routledge,1998.
[7] 参见[美]刘若愚:《中国文学理论》,“‘文’的各种涵义”,8~11页。
[8] 此种论述最有代表性的可参见艾约瑟的《中国在语文学上的地位》,Joseph Edkins,China’s Place in Philology,An Attempt to Show that The Languages of Europe and Asia Have A Common Origin,London,Trübner & Co.,1871.另持相同观点的还有金丝密等,Thomas William Kingsmill,“The Aryan Origin of the Chinese”,China Review,Vol.2,No.1,1873;Thomas William Kingsmill,“The Mythical Origin of the Chow or Djow Dynasty,as set Forth in the Shoo-king”,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Vol.vii,1871 &1872.
[9] 参见John Francis Davis,Chinese Miscellanies,A Collection of Essays and Notes,p.iii.另在“Observations on th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一文中,德庇时更为详细地讨论了学习汉语文学、中国知识对英国商务活动等的重要意义。参见John Francis Davis,Chinese Novels,Translated from The Originals,pp.1-9.
[10] 参见James Summers,Lecture on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p.3.
[11] James Legge,Inaugural Lecture:On the Constituting of a Chinese Chair in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Oxford and London,James Parker and Co.,1876.
[12] 这个提法在初期最有影响的表述,见于欧德理1872年发表的同名文章。Ernest John Eitel,“Amateur Sinology”,China Review,Vol.2,No.1,1973,pp.1-8.对这种转换过程的富有卓见的论述参见Norman J.Girardot,The Victorian Translation of China:James Legge’s Oriental Pilgrimage,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Ltd.,2002,Chapter 2,pp.122-191.
[13] 参见Timothy Hugh Barrett,Singular Listlessness:A Short History of Chinese Books and British Scholars,London,Wellsweep,1988.“Singular Listlessness”一语则源自John Francis Davis,Chinese Novels,Translated from The Originals,p.2.
[14] Joshua Marshman,Elements of Chinese Grammar,Printed at the Mission Press,1814.有国内学者将该书译为“汉语语法要素”,然其原书出版时在书面上印有“中国言法”四字,当从其原名。
[15] Robert Kennaway Douglas,Th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of China,p.60.
[16] Robert Kennaway Douglas,Th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of China,p.61.数年后,道格斯又撰《华语鉴》一书,对汉字的来源、“六书”法及汉语语法有扩展性的论述,尤其是从西方语言学的各种词性概念出发,分析了汉语的词汇,可结合之而了解道格斯的整体汉语研究思想。参见Robert Kennaway Douglas,A Chinese Manual:Comprising A Condensed Grammar with Idiomatic Phrases and Dialogues,London,W.H.Allan & Son,1889.
[17] 参见James Legge,Inaugural Lecture:On the Constituting of a Chinese Chair in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p.21.
[18] 参见Herbert Allen Giles,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pp.144-145.
[19] 韦利之论,可参见其为《汉诗170首》所撰导言。Arthur David Waley,A Hundred and Seventy Chinese Poems,London,Constable and Company Ltd,1918.
[20] Ezra Pound,Instigations of Ezra Pound:Together with an Essay on the Chinese Writing Character By Ernest Fenollosa,New York,Boni and Liveright,1920,p.360.
[21] 例如,关于汉字的字形特点与若干造字方式,苏谋事、道格斯等在自己的论述中即有展示,两人都详细论述过汉字最基本的特点是单音节词(monosyllabic)与象形文字(hieroglyphic)。苏谋事的论述参见James Summers,Lecture on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pp.6-7,9-10.道格斯的论述参见Robert Kennaway Douglas,Th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of China,pp.10,15,59.另外,道格斯对“六书”也有详释,参见上书17~20页。后来的艾斯珂,循费诺罗萨对汉诗的语言特征的详析,可参见Florence Wheelock Asycough,A Chinese Mirror:Being Reflections of the Reality behind Appearances,Boston,Houghton Mifflin,1925.Florence Ayscough and Amy Lawrence Lowell,Fir-Flower Tablets,Boston,Houghton Mifflin,1921;Reprinted 1926,“Introduction” by Florence Ayscough.
[22] 例如,费诺罗萨在谈到自己的研究时就指出,此前已有德庇时、理雅各、德理文、翟理斯等人的研究。参见Ezra Pound,Instigations of Ezra Pound:Together with an Essay on the Chinese Writing Character By Ernest Fenollosa,p.359.更重要的是,他又明确地,甚至常常指出,其研究是建立在对前代语言学者对汉诗的曲解与贬低的翻转式思考上的,因此对先行者做了多方面的批驳。有关意象派诗论与19世纪英美汉语语言学关系的较为透彻的论述,也可参见Robert Kern,Orientalism,Modernism,and the American Poe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
[23] Ezra Pound,Instigations of Ezra Pound:Together with an Essay on the Chinese Writing Character By Ernest Fenollosa,p.362.
[24] Ezra Pound,Instigations of Ezra Pound:Together with an Essay on the Chinese Writing Character By Ernest Fenollosa,p.363.
[25] 参见Ezra Pound,Instigations of Ezra Pound:Together with an Essay on the Chinese Writing Character By Ernest Fenollosa,pp.365-366,371-372,380.后来的学者如刘若愚,多指责费诺罗萨不知“六书”等,所以对汉字构成多有曲解,参见J.Y.Lu James,The Art of Chinese Poetry,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2,pp.3,6,18.然从费氏的叙述看,其对前期如道格斯等人的汉语语法(包括“六书”)的论述却是很熟悉的,只是不想遵循此严格的“逻辑”来解释汉字与汉诗,故有意颠覆之。由此可见,刘若愚此论尚显轻率,并未察知费诺罗萨的用心。继费诺罗萨之后,鲍瑟尔在《中国艺术精神》中也花了大量的笔墨讨论“六书”,参见V.W.W.S.Purcell,The Spirit of Chinese Poetry,Singapore,Kelly & Walsh Lid,1929.
[26] 关于汉诗的声韵问题,各家持论仍有些区别。例如,费诺罗萨以为,汉诗是通过“陪音”弥补其声乐感的不足的;庞德以为汉诗的音韵有自己的特长;而稍后的鲍瑟尔则认为,汉诗虽然是一种有声调的语言,但不仅阻碍了悦耳与丰富效果的发挥,而且几乎不能被看作有音律之美。
[27] 这一论断在德庇时《中国杂著》的序言中即已奠定,他认为英国与欧洲其他国家结成的同盟对中国的入侵是“文明反对野蛮”之战。参见John Francis Davis,Chinese Miscellanies,A Collection of Essays and Notes,p.iv.其他汉学家的后续之论基本上没有离开这一基点,繁不赘引。
[28] 这点也同样很明显地体现在德庇时的小说评述中,比如在《中国小说》序言中,他强调了所翻译的故事,都是“以欧洲的标准来选择的”,而中国小说中呈现的大量伦理观念对于西方人的宗教理念来说,往往是令人厌恶的,那些佛道之说也是反基督教的。参见John Francis Davis,Chinese Novels,Translated from The Originals.pp.12-19.其他如在19世纪的《中国丛报》(《教务杂志》)上,从一些传教士所写的评述中国小说文章中,也能见到上述思想特征。
[29] 参见Shih-Hsiang Chen,Essay on Literature:Written by the Third century Chinese Poet Lu Chi,Portland,Maine,The Anthoensen Press,1953.据陈国球考证,陈世骧最初译出《文赋》是在1948年,发表于该年出版的《北京大学五十周年纪念论文集》上,后来才在美国以单行本的形式问世。参见陈国球:《“抒情传统论”以前:陈世骧与中国现代文学及政治》,载《现代中文学刊》,2009(6)。
[30] Wong Sui-Kit(ed.),Early Chinese Literary Criticism,Hong Kong,Joint Publishing Company,1983.With a preface by David Hawkes.
[31] David L.Rolston,How to Read the Chinese Novel,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陆大伟随后又对这些评论做了更为系统化的研究,可参见David L.Rolsto,Traditional Chinese Fiction and Fiction Commentary:Reading and Writing Between the Lines,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
[32] 黄庭坚研究有Liu David Palumbo,The Poetics of Appropriation:The Literary Theory and Practice of Huang Tingjia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元好问研究有John Timothy Wixted,Poems on Poetry:Literary Criticism by Yuan Hao-wen,Wiesbaden,Franz Steiner,1982.何景明研究有Daniel Bryant,The Great Recreation:Ho Ching-ming and His World,Brill Academic Pub,2008.袁宏道研究有Chih-ping Chou,Yuan Hong-tao and the Kung-an School,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袁枚研究有Jerry D.Schmidt,Harmony Garden:The Life and Literary Criticism,and Poetry of Yuan Mei,Routledge,2003.冯梦龙研究有Yang Shuhui,Appropriation and Representation:Feng Menglong and the Chinese Vernacular Story,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8.金圣叹研究有Wang John Ching-yu,Chin Sheng-t’an,Twayne Publishers,1972.以上并不包括对某一批评家重复研究的著作,以及单篇论文。
[33] David L.McMullen,Literary and Historical Criticism in the Early Ku-wen Movement,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9;David L.McMullen,State and Scholars in T’ang Chin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Peter K.Bol,Intellectual Transition in T’ang and Sung Chin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
[34] 参见Adele Austin Richett,“Technical Terms in Chinese Literary Criticism”,Literature East and West,Vol.XII,No.2,3,4,1968.
[35] 参见[美]涂经诒:《中国传统文学批评》,见王晓路:《北美汉学界的中国文学思想研究》,25~26页。
[36] 宇文所安在一条注解中称,“文学思想”的概念包括文学理论、诗学和批评,“但文学分类学被放到边缘位置”。参见[美]宇文所安:《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16页。但在宇文所安的原文中,“分类学”用的是“taxonomies”这个词,而不是“genre”。参见Stephen Owen,Readings in Chinese Literary Thought,p.597.
[37] John Francis Davis,Chinese Novels,Translated from The Originals,p.10.
[38] 仅以19世纪末为例,如理雅各所为之文,也仍用此区分性的概念,参见James,Legge,“The Late Appearance of Romances and Novels in the Literature of China”,The Journal of Royal Asiatic Society,Oct.,1893.
[39] Witter Bynner and Kiang Kang-hu,The Jade Mountain,A Chinese Anthology:Being Three Hundred Poems of The T’ang Dynasty,New York,Knopf,Inc.1929.
[40] James Robert Hightower,“The Wen-hsüan and Gener Theory”,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Vol.20,1957.后收入John L.Bishop(ed.),Studies in Chinese Literatur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5,p.142.
[41] 20世纪50年代,既有在批评理论中开始风靡北美的,如以R.S.Crane与Elder Olson等新古典主义(Neo-classicism)为代表的文类研究,又有诺思洛普·弗莱(Northrop Frye)在其《批评的解剖》中通过实例而展示出的文类研究的特殊魅力。此时,在新批评圈内,对文类研究也颇存争议,尽管维姆萨特(W.K.Wimsatt)等人对文类研究表示出一种不在意的态度,然韦勒克力荐之,并声称“诸文类史的研究无疑是文学史研究中最有前途的领域”。参见René Wellek and Austia Warren,Theory of Literature,New York,Harcourt,Brace and Company,1942,Reprinted,1949,p.273.
[42] Cyril Birch(ed.),Studies in Chinese Literary Gen res,“Acknowledgment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74.
[43] 参见Shih-Hsiang Chen,“The Shih-ching:Its Generic Significance in Chinese Literary History and Poetics”,Bulletin of History and Philology,Vol.xxxix,1969.后来此文被白之编入《中国文类研究》。
[44] Irving Yucheng Lo,“Style and Vision in Chinese Poetry:An Inquiry into its Appollonian and Dionysian Dimensions”,Tsing Hua 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Vol.7,No.1,1968.
[45] 参见Hans H.Frankel,“Yǜeh-fǔ Poetry”,Cyril Birch(ed.),Studies in Chinese Literary Genres.其关于乐府文类的研究也可参见Ching-hsien Wan(王靖献),“3.Forms and Genres:The Development of Han and Wei Yueh-fu as a High Literary Genre”,Lin Shuen-fu and Stephen Owen(eds.),The Vitality of the Lyric Voice:Shih Poetry from the Late Han to T’ang,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6.
[46] James I.Crump,“The Ch’ü and Its Critics”,Literature East and West,Vol.xvi,No.3,1972.
[47] Ferenc T?kei,Genre Theory in China in the 3rd-6th Centuries:Liu Hsieh’s Theory on Poetic Genres,Akadémiai Kiadó,1971.
[48] 参见David R.Knechtges,Wen Xuan or Selections of Refined Literature,“Introducti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2,pp.1-4,21-52.
[49] Kang-i Sun Chang,The Evolution of Chinese Tz’u Poetry:From Late T’ang to Northern Sung,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0.后以中文出版时改名为“词与文类研究”,作者也在序中说明此书的撰写受到了文类研究的影响。参见[美]孙康宜:《词与文类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