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代,与“实用”理论传统有重大分歧的是诗僧皎然以及晚唐诗人司空图。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在20世纪初便出现了英文选译,但英美汉学界对其诗学思想的探查却较晚。英国汉学家翟理斯在《中国文学史》,英国诗人克莱默-宾(Launcelot A.Cranmer-Byng)在《玉琵琶》(A Lute of Jade:Selections from The Classical Poets of China)中,均选译过《二十四诗品》,但仅仅将其视为诗歌作品。其后,宇文所安在《中国文学思想读本》(Reading in Chinese Literary Thought)中,不仅翻译了《二十四诗品》大部分章节,而且探讨了其中蕴含的文学思想。
汉学家尼尔森(Thomas P.Nielson)在《唐代诗僧:皎然》(The T’ang Poet-Monk:Chiao-Jan)中曾略及皎然的《诗式》。尼尔森指出,《诗式》原本只有一卷,后来在吴生相的帮助下,李洪将其编辑为五卷,并做了必要的修订。“《诗式》体现了人力与天然相平衡的诗学理想”[10],这一平衡的形成有赖于文饰以灵感为载体,而非反之。以此为据,皎然提出了“静”与“远”的文学观念。尼尔森解释说,“静”与“远”用以指一种心境而非物境,是“超越当下琐事而达到的一种万象皆备的境界”[11]。其中,“静,非如松风不动,林狖未鸣,乃谓意中之静。远,非如渺渺望水,杳杳看山,乃谓意中之远”。最后,尼尔森总结说:“皎然将诗视为非言语性经验,是直觉而非描述的。”[12]作为第一位禅宗诗人,皎然开以禅论诗的先河,其思想旨趣对后来的《二十四诗品》产生了重要影响。
刘若愚认为司空图是第一个公开声称诗是解道的具体表现的诗人。在他之前的诗人,像王维和孟浩然,在诗中均具体表现了他们对自然的观照,但并没有以诗歌或散文的形式公开讨论他们的实际表现。反之,“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的二十四首四言诗中,表现了他的形上诗观”[13]。在每一首诗中,他都以具体的意象表现出诗的“情调”或“境界”,整组的诗可以看成对各种诗之风格的描写。其中,他经常提到诗人对自然之道的领悟。比如,在题为“自然”的一首诗中,他写道:“俱道适往,着手成春。”也就是说,如果诗人与道合一,他笔下的每一物都会如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一般。《豪放》一诗写“由道返气,处以得狂”,就是说诗人依道可以达到精神的自由,故而使其诗歌在风格上表现为“豪放”。另外,对于《形容》一篇中的“妙契同尘”一句,刘若愚解释为“诗人应与自然万物,乃至微尘合一,或指自然万物,甚至微尘,莫不十分和谐”[14]。通过分析《二十四诗品》中的诗句,刘若愚认为司空图借助诗的意象,表达了诗是诗人对自然之道的直觉领悟以及与之合一的具体表现这种观念。
此外,司空图在《致李生书》中,“将诗之‘味’(taste or flavor)比喻为食物之味,显示出一道审美主义的痕迹”[15]。他说:“愚以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江岭之南,凡足资以适口者,若醯,非不酸也,止于酸而已;若鹾,非不咸也,止于咸而已。华之人以充饥而遽辍者,知其咸酸之外,醇美者有所乏耳。”这种“咸酸之外”或“味外之味”的概念,颇受后世诗人兼批评家的赞赏,也是基于文学经验与感官经验的类比。
宇文所安认为司空图是道家思想的信徒,其对语言的不信任可追溯至《庄子》中“轮扁斫轮”的寓言。司空图坚信重要的事物必然是玄妙的,而语言不具备直接表达真理的能力,故而需要求助于比喻。宇文所安发现,第二十四品“流动”(Flowing Movement)揭示出了司空图的诗学观:诗歌的基础应当是“如何直觉领悟宇宙的微妙变化”[16]。此外,颇值得一提的是,宇文所安曾提及一位姓方的学者认定《诗品》为伪作,而这位方姓学者即方志彤。
方志彤乃朝鲜裔美国汉学家,早年在中国清华大学哲学系求学,后于1947 年到哈佛燕京学社工作,1958 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并长期留校任教。方志彤关于《二十四诗品》为伪作的论证文章,为其未刊之遗稿。
方氏指出,17世纪的明代,《二十四诗品》的出版使得中国诗学和诗歌技巧的文集得以充实。当时,《二十四诗品》被归于唐代诗人司空图所作。但《二十四诗品》是否司空图所作,仍存疑。检讨这二十四则文本,人们则会对其作者更为怀疑。方文对《二十四诗品》作者为司空图的质疑,从三个维度展开。第一,对司空图其他诗作在形式和韵律方面加以考察,指出其四字韵文的“韵律系统与《二十四诗品》大相径庭”[17]。方氏罗列了十五篇韵文的韵脚,注意到各篇的诗句数目与《二十四诗品》无相似之处。他认为,《二十四诗品》所采用的是韵脚一致的六个对句,无论原先是独立的铭或赞,抑或是附在传记或碑铭上的韵文,似乎都不太可能。第二,方文对毛晋《诗品二十四则》跋语与苏轼的评语逐句比较,指出为何历代著录题跋仅始于明末郑鄤、毛晋,看到引及苏轼的,却不曾深究下去,此诚一大疑点。第三,方文提到杨慎对司空图推崇备至,但却对《二十四诗品》只字不提,此亦是一强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