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汉学与中国文论(英美卷)

三、唐代古文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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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麦大维论“文”的观念

美国堪萨斯大学历史系学者陆扬(Lu Yang)曾指出,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末,欧美的唐史研究进入真正的成熟期,各方面的进展都很显著。不限于文学领域,在史学、宗教领域也是如此,而且这些领域之间的交互影响也在加强。[18]例如,麦大维所著《8世纪中叶的历史和文学理论》(Historical and Literary Theory in the Mid-Eighth Century)一文,便兼及唐代史论与文论。

麦大维为英国剑桥大学亚非学院东亚研究所所长、中国学教授,主要研究中国中世纪的思想史与制度史。在《8世纪中叶的历史和文学理论》一文中,麦大维以活动于安史之乱期间的五位主要古文家(李华、萧颖士、元结、独孤及与颜真卿)为中心,探讨8世纪中叶的史论与文论。麦氏指出,755年安史之乱的爆发成为唐代思想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安史之乱迫使知识分子思考社会和政治问题,重新审视自己的传统。如此,一种新鲜的批评精神应运而生:重新强调历史、文学与当前形势的关系。[19]

其一,麦大维勾划了上述五位古文家的家庭背景,并简要介绍了作为他们成长背景的知识界,以此助益于理解他们的思想。早先门第显赫,其后家族衰微,近世祖上无甚大影响,是这一群知识分子典型的背景特征。其二,他们浸**其中的儒家经典倾向于提倡一种保守的观点,并引导学生追怀一个更美好的过去。这两点决定了他们在思想上往往极其保守,创作题材十分严肃,具有强烈的道德立场。进而,这也体现在上述五位知识分子对“文”的认识上。对此,麦氏做出了周衍的阐析。

麦氏指出,五人公开讨论了儒学与文学传统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文”(wen)。类似于儒学中的其他概念,“文”根植于《左传》《论语》和《易经》等儒家经典,在汉代《礼记》《春秋繁露》和《诗大序》中得到阐发,从而成为一个发展充分的观念。自萧统在《文选序》中提及“文”,历代作家们都习惯于在文选和史书的序言中谈及这一概念。麦大维指出,“文”本意为图样,某种形状的规律性重复。《易经》讲到两种形式的“文”,天文和人文。天文指天体的形状和中国的地貌;人文即人的样式,具体指三种媒介,即礼、乐和书。“文”被假定为自足存在,而并非仅仅是某种样式的属性。中国“文”的概念与欧洲中世纪早期关于音乐和谐的概念有相似之处,宇宙的音乐(musica mundana),类同于“天文”;人的音乐(musica humana),器物的音乐(musica instrumentalis),相当于“人文”。中西相关概念都强调人和宇宙的密切联系,但是方式不同,中国概念强调人文性,西方概念强调神性。五人对“文”这一概念有着截然对立的两种认识。[20]一方面,他们将“文”视为自然界和社会中的客观现象,可供观察和分析。依此理论,天文的失序昭示出人类世界的无序,尤指统治者的失德。“人文”成为政治的参数,尤其是书写话语能显示出统治的状况。另一方面,“文”被视为传统文学创作心理学的一个构成要素,归属于表现观:“文”是人内心感情的图式,它主要体现在文学中,也体现在音乐和礼仪中。

五人对“文”的认知亦体现于文学批评中。麦氏将文学批评大致划为三种类型:规定性批评(prescriptive criticism),旨在制定作诗之法;描述性批评(descriptive criticism),主要阐述文学作品;理论性批评(theoretical criticism),讨论文学的本质与功用、创作心理等问题。[21]麦氏指出,这或许是安史之乱后二十年间批评活动的特色,亦是其所要研究的五人的文学批评的一大特点。他们五人进一步阐明了中国文学批评传统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些洞见,集中讨论文学和社会的关系以及文学的心理根源。他们在文学理论方面的见解依然基于“文”这一概念。第一,“文”是社会的客观现象,可以看成是国家政治状态的晴雨表。第二,“文”是表现心理的要素,是内心感情的图样,通过音乐、礼仪和文学表现出来。

第一种含义,认为文学的本质与产生该文学的社会环境有关,用现代的术语即可称为“文学历史主义”(literary historism)。例如,颜真卿就认为,上古帝王经由“文”来显其德,进而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帝庸作而君臣动色,王绎竭而风化不行,政之兴衰,实系于此。”李华更为明确地指出,作者性格与时代风气是文学中两个决定性力量。“文章本乎作者,而哀乐系乎时。本乎作者,六经之志也。系乎时者,乐文武而哀幽厉也。”五人都谈到《国风》的创作原则,而官方则通过搜集整理民歌,借以了解民众对政府的态度。到了8世纪中叶,这一观点又在创作层次上得到高度的重视。元结就引导了这一发展。他仿作了一系列民歌,在安史之乱前还曾亲赴淮河下游搜集民歌。[22]

从另一方面来看,五人也从事同代人文集的评论,总结自己的创作经验,这种愿望促使他们不仅探讨文学的社会起源和社会效果,而且发掘出了另一领域。这就是文学的心理根源,强调“文”的表现层面。麦氏以独孤及和李华的相关言论为例做了解说。在独孤及看来,“志足者言,言足者文。情动于中而形于声,文之征也。粲于歌颂,畅于事业,文之著也”。李华亦曾说:“宣之于志者曰言,饰而成之曰文。”麦氏说:“在五个人看来,‘文’作为内心感情的图式,首先以声音为媒介,进而借助于文字而得以表现出来。”[23]。这一思想来自《尚书》《左传》和《易经》。颇有影响的《诗大序》又将源于《尚书》《左传》《易经》中的一些只言片语融会在一起,提出了“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的主张。对此,麦氏分析说,从字形上看,“诗”字由“言”旁和“寺”组成,而“寺”又有“情感”的意思,可进一步分解成“心”旁和表示“去”的动词。故而,诗,一切的文学,以及上文独孤及、李华所说的“文”,都是心之情感运动的文字表达。

理雅各曾将“寺”译成“emotion”(情感)或“earnest thought”(诚挚的思想)。这体现出“寺”在诗的早期定义中,如在《论语》和其他早期文献中所具有的强烈的积极道德意涵。麦氏说,独孤及、李华以及唐代其他作家均偏爱这一早期意涵,而不太赞同“诗缘情而绮靡”这样的表述。独孤及等人倾向于“诗”的经学上的定义,因为他们注重诗的强烈的道德意味。他们认为好的文学应是内心情感的真实表现,对人性持乐观主义的态度,因此是真正的儒家立场。[24]

最后,麦氏对全文进行了归结。他指出,活跃于安史之乱前后的一小群知识分子出身于贵族,生活在贵族势力衰微和军事危机的时代。他们的思想观念趋于保守,思想中没有什么新的成分,但却更携有一种富于批判的精神。结果之一便是,揭示了“文”这一概念的诸多意涵,如指称宇宙现象、社会价值、文学本身和文学的价值。[25]然而,“文”的上述丰富性并没有在他们那里获得更多的分析与探讨,因为五人为文的目的主要还是企图通过对传统观念的回溯,树立一种权威话语,以此表达对当时政界和文学创作的不满,而非局限于将传统观念用于批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