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戒三部曲

第二部 双塔殊途_卷四_第四章 香草炖野兔

字体:16+-

第四章 香草炖野兔

白昼余下的几个钟头,他们都在休息,随着太阳的移动而挪动,藏身阴影中,直到他们所在的洼坑西缘的影子终于变得很长,黑暗笼罩了整个洼坑。然后,他们吃了点东西,省着喝了点水。咕噜什么都没吃,但是高高兴兴地喝了他们给的水。

“很快就会有很多水了,”他舔着嘴唇说,“好水从好多小溪里往下流进大河,我们要去的地方有很好的水。也许斯密戈还能在那儿找到吃的,他饿得要命,是的,咕噜!”他将两只又大又扁的手放在干瘪的肚子上,眼中又冒出了淡绿的光。

当他们终于出发时,暮色已经很浓了。他们悄悄从坑的西缘爬出去,像幽灵一样潜入了大道边缘那片崎岖不平的乡野。现在是月圆过后三天,月亮要到将近午夜时才会爬上山顶,因此刚入夜时大地漆黑一片。高高的尖牙之塔中燃着一道红光,但是除此之外,魔栏农上再看不见也听不见任何彻夜警戒的迹象。

他们在荒凉的石地里跌跌撞撞地奔逃了许多哩路,那只红眼似乎一直盯着他们。他们不敢走大道,但尽可能地跟着它的路线走,走在它的右侧,又与它保持着很近的距离。他们途中只短暂地休息过一次,等到夜深他们已经很累时,那只红眼终于缩成炽烈的一小点,然后消失了——他们已经转过山脉下层那黑黝黝的北边山肩,正朝南方走去。

他们的心情这时莫名地轻松下来,于是小歇了一会儿,但没久待。咕噜觉得他们走得不够快,按他计算,从魔栏农到去往欧斯吉利亚斯途中的十字路口,有将近三十里格,而他希望能分四次走完。因此,不一会儿他们便又挣扎着上路,直到晨曦在一片广阔灰白的僻静大地上慢慢扩散开来。他们已经走了将近八里格的路。两个霍比特人这时就算有胆子继续走,也实在走不动了。

渐亮的天光,已向他们揭示出一片不那么荒凉贫瘠的大地。他们左边仍然耸立着阴沉不祥的山脉,但他们可以看见近在咫尺的南方大道,此时它转离黑暗的丘陵脚下,偏向西方而去。路的另一边是山坡,覆满了黑压压如同乌云的树木。但他们四周是一片欧石楠丛生的荒地,此外还长着帚石楠、金雀花和山茱萸,以及别的他们不认识的灌木。他们能零星见到小片小片的高大松树。霍比特人尽管疲惫,心情还是又振奋了一点——空气清新又芳香,让他们想起了遥远的夏尔北区的高地。能够走在一片落入黑暗魔君的统治才只有几年,尚未彻底沦入腐朽的土地上,如此缓口气似乎真不错。但是他们并未忘记自己身处险境,也没忘记黑门离得实在太近——尽管看不见,却就在这片阴暗高山的背后。他们环顾四周,寻找一个藏身之处,好在白天尚未过去时躲避那些邪恶的眼目。

白昼过得很不安稳。他们躺在茂密的帚石楠丛中,数着缓慢流逝的时间——时间似乎没什么变化,因为他们仍在埃斐尔度阿斯的阴影下,太阳被遮住了。弗罗多不时会睡着,睡得平静又深沉,也许是因为信任咕噜,也许是太累了顾不得为他费神。但是山姆却发觉自己很难真正入睡,即便咕噜明显已经睡熟,在他那隐秘的梦里哼唧抽搐时,山姆顶多也只打个盹。或许,让他不能成眠的不是不信任,而是饥饿——他已经开始渴望吃上一顿美好的家常饭菜,“刚出锅的热腾腾的美味”。

当夜幕逐渐降临,大地褪成一片混沌灰影时,他们又立刻出发了。咕噜不一会儿就将他们领上了往南的大道。如此一来,虽然危险多了,但他们走得也快多了。他们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大道前方是否有马蹄或脚步声,后头是否有追兵。但是黑夜流逝,他们没听见行人或骑手的声音。

大道是在久远得无人记得的年代里修成的,从魔栏农往下有大约三十哩的一段曾新近整修过,但越往南去道路就越荒败。道路笔直平整,从中仍可看出古时人类的手工巧艺:它不时穿过山坡切出一条路来,或经由形状优美、宽阔耐久的石拱桥跃过小溪。但是到了最后,所有石艺遗迹都荡然无存,只余路边的灌木丛中偶尔探出头来的断裂石柱,以及仍潜伏在杂草和青苔当中的古老的铺地石板。帚石楠、树木和蕨丛攀爬到坡下,悬长在坡岸上,或在路面上蔓延。道路最后颓圮成一条几乎无人经过,仅容板车行走的乡间小径。但它并未弯曲,仍是笔直向前延伸,为他们指出了最快的路。

如此,他们越过了这片美丽乡野的北界,进入了人类一度称之为伊希利恩的地区。此地树木蓊郁,溪流跌宕。在群星和圆月的照耀下,夜晚变得十分美好,两个霍比特人觉得,越往前走,空气就越芬芳。从咕噜的呼气和喃喃自语中可知他也注意到了这点,但他并不欣赏。当天边曙色初现,他们便再次停下。他们已经来到一条长而深的山沟尽头,深沟中段两壁陡峭,大路从一条石脊上切过。现在他们爬上了西边的沟壁,举目四望。

天色逐渐大亮,他们看见山脉现在远得多了,呈一道弧线逐渐朝东退去,消失在远方。他们转向西方,面前呈现出和缓的山坡,一路下降到深处朦胧的雾气里。他们周围是冷杉、雪松、柏树这样的松香树木组成的小树林,另外还有一些不曾在夏尔见过的树木,树林之间隔着开阔的空地,到处都长着茂盛的芬芳香草和灌木。这趟从幽谷出发的漫长旅程将他们带到了远离自己家乡的南方,但是直到此刻,两个霍比特人来到这片备受庇护的地区,才感觉到了气候的变化。在此,他们随处可见春天活跃的踪迹:蕨类的嫩芽从苔藓和泥地中冒出来,落叶松长出尖尖的绿芽,草地上开满小花,鸟儿欢唱。伊希利恩这片刚铎的花园,如今虽然荒无人迹,却仍生机蓬勃,保留着原始不羁的美丽。

伊希利恩的南边和西边朝向温暖的安都因下游河谷;东边有埃斐尔度阿斯作为屏障,却又没被笼罩在大山的阴影下;北边则有埃敏穆伊保护,远方大海的湿润南风可直吹进来。这里长着许多很久以前种下的参天古树,不知有多少年无人照管,周围乱糟糟长满了随意生发的小苗。这里有小树林和灌木丛:柽柳和气味辛辣的黄连木,橄榄树和月桂;还有刺柏和桃金娘;又有百里香,或是长成一丛一丛,或是蔓延出茂密的木茎,如厚厚的挂毯般遮没了岩石;各种鼠尾草盛开着或蓝或红或淡绿的花;还有墨角兰和新发芽的芫荽,以及许多形态各异、气味多样的香草——山姆的园艺知识都不够用了。石坑和石壁上已经点缀了星星点点的虎耳草和景天。报春花和银莲花从榛树丛中冒出来。倾泻的小溪在奔向安都因大河的旅程中,暂时在凉爽的山谷里驻足,形成一个个水塘。在水塘旁那茂盛浓绿的草地上,日光兰和许多百合花摇曳着半开的花蕾。

三个旅人转离了道路,走下山坡。他们边走边拨开树丛和香草,从中穿行而过,一股股甜蜜的香气升起,包围了他们。咕噜不停咳嗽干呕,但两个霍比特人都在深深呼吸,山姆还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不是因为觉得好笑,而是因为心情舒畅。他们沿着前方一条奔流而下的小溪走,小溪这时将他们带到一处浅谷中水质清澈的小湖旁。这是古时候一座石砌的水池,如今已经碎裂残破,水池边缘的雕刻几乎全被青苔和玫瑰丛覆盖了。水池周围环绕着一排排剑一般的鸢尾叶,轻轻荡漾着涟漪的深色水面上漂浮着片片睡莲叶。湖很深,水质清新,湖水不断从对岸一处岩石边沿舒缓地溢流而出。

他们在此洗漱一番,又在入水口将新鲜的水畅饮到饱,然后便寻找一个可以藏起来休息的地方。这片土地尽管看似美丽依旧,如今却是大敌的领土。他们离开大道并不远,但即使是这么短的距离,他们已经看见不少旧日战事留下的伤痕,以及奥克和黑暗魔君的其他邪恶爪牙造成的新创:一坑没有掩埋的秽物垃圾,被胡乱砍倒、放任枯死的树木,树皮上还有粗暴的刀痕刻下的可怕魔眼记号和邪恶的如尼文。

一时之间,山姆把魔多忘到了脑后。他在小湖出水口的下方攀爬,摸摸嗅嗅那些陌生的植物和树木。无意中,他撞上了一圈被火烧过的焦土,发现中间是一堆烧焦碎裂的骷髅和头骨,这立刻提醒了他,自己这一行人时刻都面临着危险。虽然这片可怕的饕餮处和屠杀场已经覆上薄薄一层疯长起来的荆棘、野蔷薇和蔓生的铁线莲,但它存在的时间并不久。山姆匆匆赶回同伴的身边,但是什么也没说:那些尸骨最好安眠在那里,不要被咕噜染指打扰。

“我们找个地方歇歇吧。”他说,“别去那下头,我要个高点的地方。”

从小湖往回朝上走一点,他们发现了褐色的厚厚一层去年的蕨类植物。过了这片蕨叶,树叶墨绿的月桂树茂密丛生,攀上陡峭的山坡,坡顶则长满了古老的雪松。他们决定在这里休息,度过这个注定是又明亮又温暖的白天。这天其实十分适宜他们漫步走过伊希利恩的树林和空地,但尽管奥克回避阳光,这里仍有太多地方他们能够躲藏、监视,此外索隆爪牙众多,其他邪恶的眼目也可能在外游荡。再说,咕噜不肯在大黄脸底下行走。大黄脸很快就会升到埃斐尔度阿斯黑暗的山脊之上,他会因为光和热而畏缩晕倒。

他们还在行进时,山姆就郑重思考过食物的问题。现在,既然面对那道不可逾越的黑门时的绝望感被抛到了身后,他便不像他家少爷那样,坚持不去考虑任务完成之后的生计问题。他觉得,把精灵的行路干粮省下来,留到将来情况更恶劣时吃,怎么看都要明智些。从他估算干粮只够吃三星期那天起,到现在已经过了至少六天了。

“这么下去,我们要是能及时到达火山,那可真得算走运。”他想,“而且我们可能还想回来呢。我们会的!”

此外,在跋涉了一整夜,洗完澡又喝饱之后,他感觉比往常更饿了。在袋下路老厨房的炉火边吃顿晚餐或早餐,这才是他真正想要的。他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便转身去找咕噜。咕噜手脚并用,正偷偷摸摸爬过那片蕨叶,打算独自溜走。

“嘿!咕噜!”山姆说,“你要去哪儿?打猎吗?好吧,你这老家伙听着,你不喜欢我们的食物,而我自己也觉得换换口味挺不坏的。你的新口头禅是永远乐意帮忙,那你可以找点适合给饥饿的霍比特人吃的东西吗?”

“可以,也许可以。”咕噜说,“斯密戈永远帮忙,如果他们开口嘶嘶——如果他们客气地开口嘶嘶。”

“行行!”山姆说,“我确实‘开口嘶嘶’了,如果这还不够客气,那我求你嘶嘶。”

咕噜走了,离开了一段时间。弗罗多吃了几口兰巴斯,就深深扎进褐色的蕨叶丛里,睡觉去了。山姆看着他,清晨的阳光才刚爬到树荫下,但他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他家少爷的脸,还有他搁在身旁地面上的手。这让山姆突然想起了弗罗多受了致命伤后,在埃尔隆德之家沉睡时的情景。那时山姆在看护着他时,就注意到弗罗多体内似乎不时发出淡淡的光,而现在,那光愈发清晰也愈发明亮了。弗罗多的面容很安详,找不到恐惧和忧虑的痕迹,但那张脸显出了老态,苍老而优美,仿佛岁月的雕凿透过许多原先隐藏着的细致纹路,一朝展露出成效,然而拥有那张脸的人并未改变。这可不是山姆·甘姆吉自己主观的认定。他摇摇头,仿佛找不到恰当的话来说,于是只喃喃道:“我爱他。他就是那个样子,有时候不知怎地就会流露出来。但是不管怎样,我就是爱他。”

咕噜悄没声息地回来了,探过山姆的肩膀窥视,他看见了弗罗多,于是闭上眼睛无声无息地爬开去。片刻之后,山姆过来找他,发现他正嚼着什么东西,还在自言自语。他旁边的地上放着两只小兔子,而他开始以贪婪的目光盯着它们。

“斯密戈永远帮忙。”他说,“他带了兔子回来,很好的

兔子。但是主人睡着了,也许山姆也想睡觉。现在不要兔子了吧?斯密戈尽力帮忙,但是他没办法一眨眼就抓到很多东西。”

不过,山姆一点不反对吃兔子,他也是这么说的——至少他不反对吃烹煮了的兔子。当然,所有的霍比特人都会烹调,他们在学识字(许多人一辈子都不识字)之前就开始学习烹调的艺术了。但即便是拿霍比特人的标准衡量,山姆也是个好厨子。这一路上条件允许野炊的时候,他已经大展过身手。他仍然心怀侥幸地在背包中带着一部分炊具:一个小火绒盒,大套小的两口小浅锅,锅里又塞了一柄木勺,一把双尖的短叉子,以及几根串肉签。在背包底下还塞着一个扁平木盒,里头藏着那逐渐减少的宝贵东西——食盐。但除此之外,他还需要火和别的东西。他取出刀子,洗干净后磨了磨,便开始收拾那两只兔子,与此同时想了想。他可不会离开,让弗罗多独自沉睡,哪怕几分钟都不成。

“那啥,咕噜,”他说,“我还有一件事要你来办。把这两个锅拿去装满水,再拿回来!”

“斯密戈会去打水,是的。”咕噜说,“不过霍比特人要这么多水做什么?他都喝饱了,他也洗过澡了。”

“你别管,”山姆说,“你要是猜不到,很快也会知道。而且你越快把水打来,就越快知道。你不许弄坏我的锅子,不然我就把你剁成肉酱。”

咕噜走了之后,山姆又端详了下弗罗多。他仍睡得很沉,但这时山姆最讶异的是,他的脸和手竟然这么消瘦。“他太瘦又太累了,”他喃喃道,“霍比特人可不该这样子。我要能把这些兔子炖好了,就去叫他起来。”

山姆挑出最干燥的蕨叶,收集起来堆成一堆,又爬上山坡捡了一捆细枝和碎木头。山坡顶上有段折断的雪松树枝,这给他提供了足够的燃料。他紧贴着坡底那片蕨丛的外缘掘开了草皮,挖了个浅坑,然后把柴火放进去。他精通火石和火绒的用法,很快就生起了一小把火。这火几乎没冒什么烟,而是散发出一股香气。他俯身护着火苗,慢慢添上粗一点的木柴好让火烧旺。这时咕噜回来了,小心翼翼地端着两锅水,一边自言自语地咕哝抱怨着。

他把锅放下,接着突然看见山姆在干什么,忍不住嘶嘶细声尖叫起来,似乎既害怕又生气。“啊咳!嘶嘶——不行!”他叫道,“不可以!蠢霍比特人,笨蛋,对,大笨蛋!他们一定不能这么干!”

“不能干什么?”山姆吃惊地问。

“不能弄出这讨厌嘶嘶的红舌头!”咕噜嘶嘶道,“火,火!火很危险,对很危险。它会烧死,会杀死,它还会把敌人引来,是的它会。”

“我看不会,”山姆说,“只要你不在上头添湿东西使它冒出烟来,我看不出它为啥会招来敌人。但是,万一招来就招来吧。我反正打算冒这个险。我要炖了这些兔子。”

“炖兔子!”咕噜惊愕地细声尖叫,“糟蹋斯密戈给你们省下的美味的肉,可怜的饿肚子的斯密戈!为什么?蠢霍比特人,为什么?它们是小兔子,它们很嫩,它们很香甜。吃了它们,吃了它们!”他伸手去抓那只最近的兔子,兔子已经剥好皮放在火旁。

“等等,等等!”山姆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们的干粮呛着了你,而生兔肉会呛着我。如果你把兔子给我了,兔子就是随我处置,明白吧,我想炖就炖,而我确实想炖。你不用瞅着我。你再去抓另一只按你喜欢的办法吃吧——找个我看不见的僻静地方就行。这样你就不用看见火,我也不用看见你,咱俩都会开心点。我会注意不让这火冒烟,这下你该放心了点吧。”

咕噜咕哝抱怨着退开,爬进了那片蕨丛里。山姆拿过锅子忙碌起来。“霍比特人要怎么烹调兔子呢?”他自言自语道,“要放些香草和薯根,尤其是土豆——不消说,还要配上面包。看来我们弄些香草是没问题的。”

“咕噜!”他轻声叫道,“帮人帮到底。我需要一些香草。”咕噜的头从蕨丛中探出来,但他看起来既不想帮忙也不友善。“要几片月桂叶,一些百里香和鼠尾草,这就够了——要在水开之前找来。”山姆说。

“不干!”咕噜说,“斯密戈不高兴。斯密戈也不喜欢有味道的叶子。他不吃草也不吃根,不吃,宝贝,除非他快要饿死或病得厉害,可怜的斯密戈。”

“等水开的时候,斯密戈要是没照吩咐办好,他就要下到货真价实的滚烫的水里去!”山姆吼道,“山姆会把他的脑袋塞进去,是的宝贝。要不是现在季节不对,我还会要他去找芜菁和胡萝卜,还有土豆。我敢打赌,这地方一定到处疯长着这一类的好东西。我愿意付个大价钱来换半打土豆。”

“斯密戈不去,噢不,宝贝,这次不去。”咕噜嘶嘶道,“他害怕,他也很累,而且这个霍比特人不和气,一点也不和气。斯密戈不去挖什么根和胡萝卜嘶嘶,还有——土豆。什么是土豆,宝贝,呃,什么是土豆?”

“就是马——铃——薯——”山姆说,“这可是老头儿的最爱,填饱空肚子的上好东西。不过你不用去找,找不到的。好啦,做个好斯密戈,给我找点香草来,这会改善一下我对你的看法。还有,你要是改过自新,不再变卦,我总有一天会做点土豆给你吃,我会的:给你上一道甘姆吉拿手的炸鱼和薯条。这你总不会拒绝吧。”

“会的,会的,我们会拒绝。糟蹋好鱼,烧焦它。现在就给我鱼,自己留着那讨厌嘶嘶的薯条!”

“噢你真是没的治了,”山姆说,“滚去睡吧!”

到头来,他只能亲自去找需要的香草,不过他倒不至于非得走远,走到看不见他家少爷躺着沉睡的地方去。山姆坐着沉思了一阵子,边照料着火堆直到水煮开。天光越来越亮,空气暖和起来,露珠从草地和树叶上蒸干消失。不一会儿,切成块的兔肉和扎好的香草就在锅里炖上了。随着时间流逝,山姆几乎也睡着了。他让两锅兔肉炖了将近一个钟头,不时用叉子戳戳,看肉烂不烂,并尝尝肉汤的味道。

等他觉得炖够火候,他把锅从火上拿开,悄悄来到了弗罗多旁边。弗罗多半睁开眼睛,见山姆俯身看着他,随即从梦境中清醒过来:那又是一个温和、宁静却又记不得的梦。

“哈罗,山姆!”他说,“没休息吗?有什么不对劲吗?几点了?”

“大约是天亮后两个钟头吧。”山姆说,“照夏尔的钟来算,可能差不多八点半了。不过没什么不对劲的,虽说我得说也不是啥都没错:没有高汤,没有洋葱,没有土豆。我给你炖了点吃的,还有一点肉汤,弗罗多先生。这对你有好处。我没带碗来,也没带啥妥当的东西,你得用口杯慢慢喝,要不就等锅子凉一点以后直接从锅里喝。”

弗罗多打个呵欠,伸了个懒腰。“山姆,你本来也该睡一下的。”他说,“而且在这一带生火很危险。不过我是觉得饿了。嗯!我在这儿能闻到吗?你炖了什么?”

“一份斯密戈送的礼物,”山姆说,“两只小野兔,不过我估计咕噜现在正后悔呢。可惜除了一点香草,没有别的东西可以调味。”

山姆和他家少爷坐在蕨丛中紧靠边缘的地方,两人合用旧叉子和勺子,就着锅子吃起炖肉来。他们还放开肚子各吃了半块精灵干粮,这简直要算一顿盛宴了。

“呦!咕噜!”山姆轻吹了声口哨叫道,“过来!你还来得及改主意。你要是想尝尝炖兔肉,这儿还剩了点。”没人回答。

“噢算了,我估计他自己去找吃的了。我们把它吃完吧。”山姆说。

“然后你一定得睡一会儿。”弗罗多说。

“那我打盹的时候你可别睡着了,弗罗多先生。我可不怎么信任他。他身上那个缺德鬼——就是那个坏咕噜,你懂我的意思吧——他的影响还大得很,而且还变得更厉害啦。不过我觉得他现在多半想先掐死我。我不正眼看他,他也不正眼看我,他一点也不喜欢山姆,噢不宝贝,一点也不喜欢。”

他们吃完后,山姆去溪边洗那些家当。当他起身往回走时,他回头往山坡上看了一眼。那时,他看见太阳已经升到始终弥漫在东边的蒸汽——或烟雾,或阴影,或天知道什么东西——的上面了,金色的光芒照在周围的树木和空地上。然后,他注意到有一道稀薄的蓝灰色烟柱,反射着阳光,看得清清楚楚,正从上方的灌木丛中盘旋上升。他猛然一惊,意识到这是他炖肉用的小火堆,他忘记把它扑灭了。

“这下糟了!真没想到它会这么显眼!”他咕哝着,开始匆忙往回赶。蓦地,他停下脚步,仔细聆听:他是不是听见了一声口哨?要不就是什么陌生的鸟叫?如果那是口哨,声音却不是从弗罗多的方向传来——就在这时,又从另一个地方传来了!山姆开始尽力往山坡上跑去。

他发现是一根小树枝烧到了搁在外面的一端,结果点燃了火堆边缘的一些蕨叶,而蕨叶烧了起来,让湿润的草皮冒起了烟。他急忙把余火踏熄,把灰烬踢散,又把挖出来的草皮填回洞里,然后才爬回弗罗多身边。

“你有没有听到一声口哨,还有一声像是回应?”他问,“就几分钟以前的事儿。我希望那只是鸟,但是听起来不太像。我觉得,更像是有人模仿鸟叫。还有,恐怕刚才我生的那个火冒了烟。要是我招来了麻烦,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的,而且可能也没机会原谅!”

“嘘!”弗罗多耳语说,“我想我听见好多说话声。”

两个霍比特人捆好小背包,背上肩头,准备好随时奔逃,然后爬进蕨丛的深处。他们蹲在那里聆听。

毫无疑问是有几个声音,正在压低音量秘密交谈,但是很近,而且越来越近。接着,他们旁边骤然响起了清晰的语声。

“这里!烟就是从这里冒出来的!”那声音说,“它肯定就在附近,无疑就在蕨丛里。我们能抓住它,就像抓住掉进陷阱的兔子一样,然后就知道它究竟是什么东西了!”

“对,还有它都知道什么!”第二个声音说。

登时,四个男人从不同方向大步穿过蕨丛而来。反正这时逃跑和躲藏都不可能了,弗罗多和山姆索性跳了起来,背对背靠着,并抽出了短剑。

或许他们对自己眼前所见吃了一惊,不过捉到他们的人却吃了更大一惊。四个高大的人类站在那里,两个人手中握着长矛,矛头阔大雪亮,两个人拿着大弓,弓几乎有一人高,巨大的箭筒里装着绿羽毛的长箭。四人身侧全都挂着剑,身穿深浅不同的绿色和棕色的衣服,仿佛是为了在伊希利恩的林中空地里走动时更不容易被瞧见。他们戴着绿色的护臂手套,用兜帽罩住头,还戴着绿色的面罩,只有眼睛露在外面,十分明亮锐利。弗罗多立刻想到了波洛米尔,因为这些人类的身形、举止和说话的方式都很像他。

“我们没找到要找的。”一人说,“而我们找到的这是什么啊?”

“不是奥克。”另一人说,松开了剑柄——之前他看见弗罗多手中刺叮的闪光,立刻握住了自己的剑。

“精灵吗?”第三人语带怀疑地说。

“不!不是精灵。”个子最高的第四人说,他显然是这一行人的首领,“如今精灵不来伊希利恩走动。而且,据说精灵看起来都惊人的美丽。”

“你这意思是说,我们长得很难看喽。”山姆说,“谢谢你的美言。等你品头论足完了我们,或许你能说说你们是谁,为啥不让两个疲倦的旅人休息。”

那个高大的绿衣人冷冷笑了笑。“我是刚铎的统帅法拉米尔。”他说,“不过此地没有旅人,有的不是邪黑塔的爪牙,便是白塔的属下。”

“但我们两者都不是。”弗罗多说,“而且,无论统帅法拉米尔怎么说,我们都确实是旅人。”

“那就快说你们是什么人,身负什么使命。”法拉米尔说,“我们还有任务,这不是猜谜谈判的时间或场合。快说!你们的第三个同伴在哪里?”

“第三个?”

“对,那个鬼鬼祟祟的家伙,我们看见他把鼻子扎到下面那边的水池里。他长得实在不讨人喜欢。我猜是种奥克的奸细,要不就是他们手下的生物。但是他使诡计摆脱了我们。”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弗罗多说,“他只是我们在路上碰巧遇到的同伴。我对他负不了责任。如果你们碰到他,且饶他一命。将他带来或交给我们。他只是个流浪的不幸家伙,但我已经把他纳入照顾一阵子了。至于我们,我们是来自夏尔的霍比特人,那个地方远在西北方,要渡过许多河流。我是卓果之子弗罗多,跟我在一起的这位是汉姆法斯特之子山姆怀斯,是我忠实的霍比特仆人。我们从幽谷,也就是有人称之为伊姆拉缀斯的地方,远道而来。”听到这里,法拉米尔一惊,变得专注起来。“我们曾有七个同伴:在墨瑞亚失去了一个,余下的六个我们在涝洛斯瀑布上方的帕斯嘉兰离开了他们。有两个跟我同族,还有一个矮人,一个精灵,两个人类——他们是阿拉贡和波洛米尔,波洛米尔说他来自南方一座名叫米那斯提力斯的城。”

“波洛米尔!”四个人异口同声叫起来。

“宰相德内梭尔之子波洛米尔?”法拉米尔说,脸上浮现出一种异样的严厉神情,“你们跟他一起来的?如果这话属实,那确实是新闻。小陌生人,你们要知道,德内梭尔之子波洛米尔乃是白塔的至高守护,也是我们的元帅,我们极其想念他。你们到底是谁?跟他有什么关系?快说,太阳正在升高!”

弗罗多反问:“你知道波洛米尔带去幽谷的谜语吗?

寻找断剑,

它隐于伊姆拉缀斯。”

“这些话我们确实知道。”法拉米尔震惊地说,“既然你们也知道,多少证明你们所言不虚。”

“我刚才提到的阿拉贡,就是断剑的拥有者。”弗罗多说,“而我们就是那首谜语诗中提到的半身人。”

“这一点我看得出。”法拉米尔若有所思地说,“或者说,我看得出这是有可能的。那么伊熙尔杜的克星是什么?”

“那还隐而未现。”弗罗多说,“毫无疑问,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

“此事我们必须详加了解。”法拉米尔说,“还要了解你是为了什么才来到这么远的东方,来到那边——”他指了指,但没有说出名字,“——的阴影底下。但现在不行。我们正有急事要办。你们身在险境,今天无论在野地里还是大道上都走不了多远。今天中午之前,附近必要发生一场恶斗,此后要么是死亡,要么是迅速逃回安都因大河那边。我会留下两个人保护你们,这既是为你们好,也是为了我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明智的人不相信萍水相逢。若我归来,我会再跟你们谈谈。”

“再会!”弗罗多说,深深鞠了一躬,“你尽可随意猜想,但我是独一大敌所有敌人的朋友。如果我们半身人一族可以指望为你们这样强壮又勇敢的人出点力,并且我的任务也允许的话,我们愿意跟你走。愿你们的剑光明闪耀!”

“半身人无论其他方面如何,倒真是彬彬有礼的种族。”法拉米尔说,“再会!”

两个霍比特人重新坐下,但他们都没有把心中的想法和疑虑跟对方说。那两个留下的人,就在近旁那片墨绿月桂树的斑驳树影下警戒着。白天渐渐热了起来,他们不时取下面罩来凉快一下,弗罗多发现他们是出类拔萃的人类,皮肤白皙,深色头发,灰眼睛,高傲的脸孔含着忧伤。他们彼此低声交谈,一开始用的是通用语,不过说的时候循着旧日的风范,然后他们换成了一种自己的语言。弗罗多听着听着,不禁惊讶起来,因为他察觉到他们说的是精灵语,不然就是一种跟精灵语相去无几的语言。他惊奇地看着他们,因为这一来他知道了:他们必定是南方的杜内丹人,是西方之地诸王的后裔子孙。

过了一会儿,他开始跟他们说话;但是他们答得很慢也很谨慎。他们自我介绍分别是玛布隆和达姆罗德,是刚铎的士兵,属于伊希利恩突击队,因为他们的祖先曾经生活在伊希利恩,但是伊希利恩沦陷了。宰相德内梭尔选出一些这样出身的人组织了一支突击队,派他们秘密渡过安都因河(怎么渡过和从哪里渡过,他们都不肯说),去骚扰那些在大河和埃斐尔度阿斯之间的地区游荡的奥克和其他敌人。

“从这里到安都因大河的东岸,将近十里格,”玛布隆说,“我们很少深入野外这么远。但是我们此行负有新的使命:我们前来伏击哈拉德的人类。诅咒他们!”

“对,诅咒那些南蛮子!”达姆罗德说,“据说古时候刚铎跟遥远南方的哈拉德诸国有贸易往来,不过从来没建立友谊。那些年间,我们的边界远过南方的安都因河口,而南方诸国中离我们最近的乌姆巴尔也承认我们的统治。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人类的许多世代过去,我们之间再无来往。近来,我们得知大敌的势力已经渗入他们当中,他们也投靠他,或者说重归他的麾下——他们向来心甘情愿归顺他的意愿——东方的许多地区也都是一样。我不怀疑刚铎的气数将尽,米那斯提力斯的城墙已难逃一劫,他的力量和恶意实在太强大了。”

“但是,我们不会坐视不管,让他为所欲为!”玛布隆说,“这些该死的南蛮子正沿古道行军而来,去壮大邪黑塔麾下的力量——没错,走的就是刚铎的工艺所铺就的道路。就我们所知,他们的行军比以往更加肆无忌惮,他们觉得新主子的力量已经足够强大,到了连他那些山岭的影子都能保护他们的地步。我们前来是要再给他们一个教训。几天前我们获得情报,他们的主力大军正在向北而来。按我们的估计,他们有一个军团将在大约中午之前经过上面那条路穿沟而过的地方。路是可以穿过,但他们可不行!只要法拉米尔是统帅,他们就休想。现在所有的危险行动都是他领军,不过他挺命大的,要不就是命运对他有别的安排。”

他们说着说着,渐渐都住了口,只静静聆听着。万物似乎全都安静下来,充满警戒。山姆蹲在蕨丛边缘,悄悄朝外望。他凭着霍比特人的锐利目光,看见周围还有许多人类。他看得见他们正潜上山坡,有的单独行动,有的列成长队前行,始终走在树林或灌木丛的浓荫底下,或是在草地和灌木间爬行——他们穿着棕色与绿色的衣物,身影几乎辨认不出。他们全都戴着兜帽和面罩,手上都戴着护臂手套,携带的武器与法拉米尔及他的同伴相似。没多久,他们就尽数经过,没了踪影。太阳继续升高,直到接近南方。树荫缩短了。

“我纳闷那个讨厌的咕噜哪儿去了?”山姆爬回树荫深处时想着,“他现在相当有可能被当做奥克宰了,要不然就是叫大黄脸给烤焦了。不过我猜他会照顾自己的。”他在弗罗多身边躺下,开始打瞌睡。

他猛然醒来,觉得自己听见了号角声。他坐了起来。现在已经是正午时分了。两个护卫站在树荫中,警觉又紧张。突然间,更大的号角声传了过来,并且毫无疑问就在上方,在山坡顶上。山姆觉得自己还听见了哀嚎和狂乱的喊叫,但声音很模糊,仿佛是从远处的山洞中传来一般。接着,他们附近霎时爆发出一片厮杀声,就在他们躲藏处的正上方。他可以清楚听见钢铁相击的铿锵,利剑砍上铁头盔的叮当响,刀刃劈上盾牌的沉闷声;人们在嘶吼尖叫,还有个清晰洪亮的声音在大喊:“刚铎!刚铎!”

“听起来就像有一百个铁匠在一块儿同时打铁!”山姆对弗罗多说,“我可真不希望他们再靠近啦。”

但是厮杀声变得更近了。“他们过来了!”达姆罗德喊道,“看!有些南蛮子冲出了包围圈,从大道上逃了,就在那边!我们的人在追杀他们,队长冲在最前面。”

按捺不住要看个究竟的山姆,这会儿奔到了两个守卫身边。他往坡上爬了一小段,到了一棵较大的月桂树下。有那么片刻,他瞥见不远处有几个身穿红衣的黝黑人类正奔下山坡,穿着绿衣的战士动作迅捷地紧追在后,在他们奔逃中将他们砍倒。空中箭如飞蝗。接着,突然有个人从掩护他们藏身的山壁边沿径直摔了下来,落地时压折了一些小树,几乎滚到了他们头上。那人最后停在几呎外的蕨丛里,脸朝下,颈后的金色护颈下方扎着绿色的羽箭。他猩红的战袍被扯破了,层叠的黄铜铠甲被砍得凹凸裂开,编束着黄金的黑色发辫浸透了鲜血。他棕色的手仍紧紧抓着一把断剑的剑柄。

这是山姆第一次看见人类与人类之间的战斗,他不怎么喜欢。他很庆幸自己看不见那张死人脸。他纳闷那人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内心是不是真的很邪恶,是什么谎言或威胁让他离开家乡长途跋涉到此,以及他是否真的不愿待在家乡过着平静的日子——凡此种种在他脑中一闪,又被迅速逐了出去。因为就在玛布隆迈步朝那倒卧的尸体走去时,又有新的嘈杂声响了起来。高声嚎叫和呼喊。山姆还听见其中夹杂着刺耳的咆哮或喇叭声。然后是巨大沉重的砰砰响和撞击声,就像巨大的锤子夯向地面。

“小心!小心!”达姆罗德对他的同伴喊道,“愿维拉令他转向!猛犸!猛犸!”

山姆惊惧交加但又无限欢喜地看见,一个庞然巨物闯出树林猛冲下山坡。它大得就像一栋房子——他觉得它比房子还大得多,简直是一座移动的灰色小山。或许,是惧怕和好奇让它在霍比特人眼中被放大了,不过,哈拉德的猛犸确实是庞然巨兽,如今中洲已经没有他这样的动物了。那些日后仍活在大地上的他的同类,不过是他魁伟与威武的缩影而已。他朝着观者们直奔而来,接着在千钧一发之际转了方向,就在区区几码开外经过,令大地在他们脚下震动。他的巨腿粗壮如树,巨耳张开如帆,长鼻高举如即将发动进攻的巨蟒,小红眼睛里满是狂暴之色。他上翘如号角的长牙箍着金箍,上面还滴着血。他身上猩红与金色的饰毯已经扯得稀烂,随风啪啪飘舞着。他拱起的背上驮着一个像是战塔的巨物,也已在他狂怒穿过树林时撞得破烂不堪。在他高高的脖子上还有个小小的人影紧抱着不放手——那其实是个魁梧的战士,在斯乌廷人当中得算巨人了。

这巨兽在盲目狂怒中笨拙地前行,轰然踏过了水池和灌木丛。羽箭射上他皮革粗厚的身体两侧,不是弹开就是折断,而他毫发无伤。交战的双方人类都在他面前飞奔逃避,但他还是追上许多人,将他们踩扁在地。不一会儿他就从视野中消失了,只余逐渐远去的隆隆踩踏声。山姆再也没听说他后来怎么样了:究竟是逃进野地中游荡了一阵子,直到死在远离家园的异乡,还是落入了深坑陷阱中,或者他在狂怒中一路直扎进大河里,遭了灭顶之灾。

山姆深深吸了口气。“这不就是头毛象吗!”他说,“所以,真的有毛象啊!我终于见到了一头!真是值了!但是家乡绝对没人会相信我的。好了,要是这就完了,那我也该睡一下了。”

“趁能睡时快睡吧。”玛布隆说,“如果队长没受伤,他会回来的。等他回来,我们就立刻启程。我们的作为要不了多久就会传到大敌耳里,很快就会有追兵来追我们的。”

“你们要走的时候小声一点就是了!”山姆说,“不用打扰我睡觉。我可是走了一整晚的路。”

玛布隆大笑。“山姆怀斯大人,我看队长不会把你们留在这里。”他说,“你且等着瞧吧。”

(本章完)